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成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9:04:37 303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重大理论和政策问题的研究,提高劳动保障工作的科学决策水平,决定成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从国内著名专家学者中选聘,每届聘期2年。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根据委员会简章(附后)和劳动保障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第一届劳动保障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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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斌│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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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以宁│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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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涓│中国社科院财贸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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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吉元│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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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松年│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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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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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敬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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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功成│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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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伟略│中国社科院人口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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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鞍钢│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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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志刚│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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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俊玲│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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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培勇│中国人民大学财经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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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方│中国社科院人口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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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家咨询委员会简章

为集思广益,推进决策科学化,成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家咨询委员会。

一、咨询委员会为劳动保障部决策咨询机构,其基本职责是,根据劳动保障事业发展需要,对有关重大问题及其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参与有关重点项目的研究与论证。

二、咨询委员会由部外高级专家组成,委员由劳动保障部部长聘任。

三、聘请咨询委员会委员须征得专家所在单位和专家本人同意。

四、咨询委员会委员以专家身份参与咨询工作并遵守保密要求。

五、咨询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并就某些重大问题进行研讨。

六、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就有关问题征询委员意见。必要时设立专项课题,组织委员实施并提交咨询报告。

七、劳动保障部每年提供专项经费,用于组织活动等必要支出。

八、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和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负责咨询委员会的联络和服务工作。

200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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