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性失业是指工人所要求得到的实际工资超过了其边际生产率,或在现行的工作条件能够就业、但不愿接受此工作条件而未被雇佣所造成的失业。1、是高校毕业生,他们对就业过于挑剔,认为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挑来挑去没有工作。2、是以工作太累太紧张、不适应为由,自动离岗离职,他们觉得在家里呆着舒服。3、是“创业幻想型”的年轻人,他们有强烈的创业愿望,但缺乏真才实学而又不甘心当个打工者。4、是频频跳槽者,跳来跳去,最后“跳”回家里无事可做,靠父母养活。5、是单位下岗的年轻人。6、是文化低、技能差,怕苦怕累,索性躺在家中“啃”父母。由于就业压力和父母宠爱交织在一起,催生出一个独特的现象——“啃老”。
自愿失业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吗
自愿失业不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具体如下:
1、失业人员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并且进行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补助金。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2、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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