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失业保险政策常见问题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21:01:26 276 人看过

珠海市失业保险政策

一、城镇户口参保人领取失业金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领取失业金需提供以下材料:《珠海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就业失业登记证》(4)《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就业指导培训回执》(非本市户籍人员不需提供)(5)单位所在地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解约通知书》或《外来务工人员失业证明》。

(6)无社会保障卡的提供本人本市银行存折或借记卡(限工-行、农行)。

二、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否参加医疗保险?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继续参加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三、参保人属于农业户口,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后享受的待遇如何?

答: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工,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可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目前我市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标准为:连续缴费满一年的按其本人平均缴费工资的20%发放,超过一年的,每增加一个月缴费增加其本人平均缴费工资的2%。

四、农民合同制工人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需办理什么手续?

答:符合条件的农业户籍参保人可享受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代办的,出具委托公证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4、本人本市银行存折或银联借记卡(暂限于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

5、因劳动争议逾期办理的,同时提供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判决书等有效法律文书。具体经办流程如下:经办人员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打印《珠海市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经办人签名确认后,一份交申请人,另一份由经办部门存档。2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划入申请人指定存折帐户。

五、参保人是珠海城镇户口,在两家公司参加失业保险后,如何享受失业金?失业金可以一次性拿吗?

答:失业保险的缴费可以累计。目前,我市失业定期待遇标准为:1104元/月。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失业核定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同时,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持身份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失业证或者流动人员就业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或者转移失业保险关系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申请领取或者转移手续的,每超过一个月减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另外,失业保险金自办妥申请领取手续的下月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足额发放。因此,失业金是按月发放的,不可一次性领取。

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如何办理资格验证登记手续?

答:失业人员应当凭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保险待遇证按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资格验证登记手续。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规定办理领取资格验证登记手续的,视同已重新就业。

七、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的,死亡待遇如何计发?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的,可以领取丧葬费、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抚恤金及失业人员死亡抚恤金,分别按失业人员死亡时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3倍、6倍发给。

八、失业人员每月求职不少于两次,享受6个月以上失业金的失业人员要参加职业培训,但其中哪些可自愿选择参加?

答:男50岁、女45岁以上,以及万山区所属海岛居住的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职业培训和求职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1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珠海市失业保险办理的相关问题
    问:城镇户口参保人领取失业金需提供什么材料?答:领取失业金需提供以下材料:《珠海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就业失业登记证》(4)《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就业指导培训回执》(非本市户籍人员不需提供)(5)单位所在地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解约通知书》或《外来务工人员失业证明》。(6)无社会保障卡的提供本人本市银行存折或借记卡(限工-行、农行)。问: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否参加医疗保险?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继续参加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问:参保人属于农业户口,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后享受的待遇如何?答: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工,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可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目前我市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标准为:连续缴费满一年的
    2023-05-08
    65人看过
  • 上海单独两孩政策常见问题汇总
    1、上海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时间答:上海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2、上海“单独两孩”政策适用哪些人群答:(1)双方均为上海市户籍,并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2)一方为上海市户籍、另一方为非上海市户籍,并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3、独生子女是指什么对象答: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4、再婚夫妻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是否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答:按照《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项“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5、再婚夫妻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再婚后夫妻双方按照《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已经再生育了一
    2023-05-29
    336人看过
  • 清远市失业保险常见问题汇总
    1、进行失业登记需提供什么资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2)二寸红底彩色相片两张;(3)未满四十五周岁的女性需带计划生育服务证;(4)已确认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原件与复印件。2、申领失业待遇有什么条件(市直)(1)失业前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4)曾在外地参加失业保险需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注:自愿失业、失业保险欠费、没有申报停保的不能办理。3、办理失业待遇申领需提供什么资料(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2)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与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4)清远地区内的广发行存折原件与复印件。备齐资料后提交至市社保局办理。4、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加发失业保险金有何规定领取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加发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加发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5、《失业保险
    2023-05-29
    407人看过
  • 珠海居住证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1、居住证办理为什么时间会大大延长原先珠海办理居住证依据的是《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这个办法规定的是,外来人员来到珠海居住,居住三天之内必须办理居住证。而现在的规定依据的是国务院下发的《居住证暂行条例。这里面规定的是,必须在一个地方连续住满6个月才能办理居住证。这两个规章制度所体现的精神不同,前者是鼓励甚至强制你办理居住证,你不想办也要办,现在是你必须要付出一定时间才能获得居住证,居住证你想办都不那么好办了。这其中透露出的思路转变是,以前居住证只是一种人口管理工具,通过强制申报,公安部门能及时掌握人口移动信息,有利于人口管理,现在的居住证是一种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依据,政府要不要对你提供公共服务,居住证是一种依据。所以,现在的居住证比以前难办,是因为依据的规章变了,实质也是,居住证的角色变了。2、居住满半年才能办理居住证,那么怎么才能证明居住满半年一名外来人员来珠海,从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
    2023-05-29
    473人看过
  • 珠海车船税缴纳常见问题解答
    一、有些车辆于月底购入,应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计算缴纳车船税答: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例如,某车辆发票开具日期为2012年12月28日,车辆登记日期为2013年1月5日,则该车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12年12月。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车船税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缴纳。例1:某纳税人于2012年12月28日购入1.6升排气量小汽车并取得当日开出的发票,则该车辆2012年应缴纳的车船税为30元(360÷12×1),并且应于2012年12月31日前缴纳。逾期不缴纳税款,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例2:某纳税人于2012年2月10日购入1.0升排气量汽车并取得当日的发票,车辆登记日期
    2023-05-10
    424人看过
  • 珠海ETC电子标签使用常见问题
    1、电子标签的电池能使用多长时间答:电子标签的电池正常使用寿命为5年。2、把电子标签安装在汽车挡风玻璃上,会否阻碍司机视线答:请您放心。经过专家多方面测试电子标签所安装的位置是不会阻碍司机视线的。3、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将电子标签损坏,算人为损坏吗能获得赔偿吗答:这种情况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和我公司规定的免费更换范围,因此您需要重新购买一个电子标签。4、电子标签可以借给其他人用吗答:电子标签是不能借给别人使用的。因为每一个电子标签只能安装在对应的车辆上使用,而且记录本车的信息,只要您把电子标签拆离车辆后其有关车辆的参数信息将丢失,因此也就不能正常使用了。5、我可以私自改动电子标签里的信息答:不可以的。电子标签内有防拆卸功能,如果自行拆卸电子标签,将导致电子标签上有关车辆参数丢失,就无法正常使用了。6、一个电子标签可以配合不同的储值卡或记帐卡使用吗答:电子标签可以配合不同的储值卡或记帐卡使用。7、
    2023-05-29
    103人看过
  • 上海工商保险常见问题汇总
    治疗工伤的就医原则是什么答: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者职业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转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确需转往外省市治疗的,由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工伤人员需要进行工伤康复的,应当选择与市医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工伤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哪些属于工伤保险承担的范围答: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上述目录和标准按照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用药范围以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规定执行。工伤人员到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工伤康复服务项目、工伤康复诊疗规范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人员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
    2023-12-01
    58人看过
  • 2023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1、起,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何变化?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由30万提升至5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标准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从业人数低于100人,资产总额低于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从业人数低于80人,资产总额低于1000万元。3、如何判断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暂按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所界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进行判断认定。4、小微企业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怎么认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
    2023-05-29
    377人看过
  • 家政保险常见的几个问题
    问:如果家政服务人员生病能不能理赔?答:根据保险条款,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的意外伤害事故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家政服务人员生病不属于意外伤害事故。问:家政服务人员可以作为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的被保险人吗?答:不能。根据保险条款的要求,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的被保险人只能是雇主。同样,保险费也应当由雇主缴纳。问:单位请钟点工,是否属于家政服务综合保险范围?答:单位请的钟点工与所聘用单位形成的是法定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不属于家政服务综合保险范围。问:家政服务人员在路上发生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范围?答:在保险有效期内,凡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家政服务人员,在雇用期间因从事被保险人的家政服务工作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伤残或死亡,属于保险范围。家政服务人员在非家政服务过程的路途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不在本保险责任范围。问:雇主参加家政服务综合保险后,保险
    2023-05-04
    323人看过
  • 女职工保护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1.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适用范围。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适用于我国境内全民、集体企业、民办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独资企业、乡镇企业、农村联户企业,私人企业和城镇街道企业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军队系统的单位及其职工可参照执行。2.如何理解矿山井下作业?答:矿山井下作业系指常年在矿山井下从事各种劳动。不包括临时性的工作,如医务人员下矿井进行治疗和抢救等。3.什么是国家规定的三、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答:是指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83)中规定的第Ⅲ、Ⅳ级的体力劳动程度。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是以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的,劳动强度指数是由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间率,平均能量代谢率两个因素构成的。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反之,体力劳动强度就越小。标准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I级:大于15,小于20,为Ⅱ级;大于20,小于25,为Ⅲ级;大于25,为Ⅳ级。若需了
    2023-06-09
    98人看过
  • 外地人参加上海市养老保险有哪些常见问题
    一、问:为什么要将外地人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答:目前,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已基本覆盖到本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中城镇户籍从业人员,以及持人才引进类《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在沪从业人员。但是,由于外来从业人员中只有持人才引进类《居住证》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对用人单位大量使用的其他外省市各类从业人员来说,目前都无法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为此,近年来,用人单位和外来从业人员要求适当放开外省市户籍各类人才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呼声较高。为了有利于本市用人单位吸引各类人才,有利于保障外来从业人员公平参保的权利,有利于促进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本市对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政策予以调整,出台了《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09〕22号)(以下简称“《通知》”)。二、问:哪些单位使用的外地人可以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答:
    2023-05-05
    466人看过
  • 上海市三证合一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的文件要求,本市自2015年10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改革范围本次“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包括全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企业”)。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本次改革范围。二、改革内容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后,新设企业登记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原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具体要求如下:1.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格,提交一套申请材料,不再需要分别
    2023-05-30
    85人看过
  • 上海市动拆迁基本法规政策常见问题
    1.政府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决定进行动拆迁答:目前,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市、级人民政府在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可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其主要情形有:为了国防和外交的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与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设施等相关的公共事业建设、安居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旧区改造,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为公共利益需要而进行的建设项目。因此,关于房屋征收要遵守以下三个原则:一是政府主导,即建设项目的组织与实施,以及房屋征收的实施都是由政府组织;二是房屋征收公共利益优先;三是禁止为经济利益集团、个人利益进行拆迁。2什么是“二轮征询”答:第一次征询主要征求居民改造意愿,如果居民同意改造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的,列入改造计划。第二次征询主要征求居民对改造方案的意见,与居
    2023-08-11
    307人看过
  • 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有哪些
    一、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对象有哪些?答:参保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含横琴新区)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具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全部职工(不含退休人员)。二、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的费率是多少?如何缴费?答: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的0.7%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三、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答: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又包括孕产费用和计生费用,生育津贴包括产假津贴和计生津贴。四、孕产费用是指哪些费用?答:孕产费用指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用和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含诊治生育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生育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报销。五、计生费用是指哪些费用?答:计生费用是指施行计划生
    2023-05-08
    18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常见的环保政策都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28
      建国后相当一个时期里,我们没有意识到环境问题的重要性,但是环境问题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忽视环境保护,人类社会必将为自身的发展而付出代价。随着环境问题的凸现,国务院于1973年成立了环保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全国开始“三废”治理和环保教育,这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始。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它具体包括三大政策八项制度,即“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
    • 保险借车事故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1
      借车事故应注意以下问题: 1、贷款人基于贷款车辆受益于借款人的,贷款人一般按照经营利益分配基准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免费出借给他人。贷款人未丧失对机动车出借的控制管理权的,贷款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贷款人对事故有过错的,贷款人承担连带责任。
    • 企业常见保险险种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0-29
      1、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对国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具有保险利益的财产进行承保的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适用范围: 凡是领有工商营业执照,有健全的会计帐册,财务独立核算的,以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的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但个体工商户及城乡居民不属于企业财产保险范围。 2、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以被保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 3、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 遗嘱见证有哪些常见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9
      在律师作为遗嘱见证人,对遗嘱进行律师见证的情况下对下列事项应当注意: 一、首先确认立遗嘱人的精神状况,是否意识清楚,证明意识清楚的证据是什么最好提前做个全身体检。 二、确认立遗嘱人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应单独与立遗嘱人座谈,尤其是二人做遗嘱时。 三、要有两名律师共同见证 四、核实立遗嘱人的身份。 五、如果是年龄较大的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全程录像、录音。 六、核实继承人情况,核实有无缺乏劳动能力
    • 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有哪些,合同管理有哪些常见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3
      合同是指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借款、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委托、投资并购、维修保养等各类合同。那么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有哪些,合同管理有哪些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