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商品房买卖合同上预售证合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4 22:01:50 455 人看过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具备法律效应。预售房产的房地产开发商需具备合法且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否则其开展的任何预售活动都将被视为非法。若在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未能获得预售许可证而进行预售,那么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

然而,如果开发商能够在诉讼之前成功获取合法且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该合同可被视为有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17: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买预售商品房签什么合同
    通常情况下,在您支付首付款项的同时,便会正式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所谓的“期房”,则是指那些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全面完工并达到可以交付使用程度的房屋。当出售商品房时,作为房地产开发商以及购房者需共同协商并立即订立书面形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尽可能详细地列举以下主要内容:首先,要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其具体居住地址;其次,需要对商品房的基本状况进行详尽描述;再次,对于商品房的销售方式也需要有明确规定;此外,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以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相关信息也必须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接着,还需要明确商品房的交付使用条件以及具体的交付日期;然后,关于装饰、设备标准的承诺,以及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相关权益、责任等方面的问题,都需要在合同中有明确说明;最后,对于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问题,以及面积差异的处理方
    2024-05-16
    227人看过
  • 预售精装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何签订
    在进行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该合同应具备如下主要条款:首先,必须包含商品房买受人和出卖人的详细身份信息;其次,该合同应明确规定所交易商品房的具体情况;再次,要明确指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各方权力和义务关系;第四项是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以及纠纷解决机制的条款;最后,还需要明确买卖双方的成交价格以及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及方式等重要内容。《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4-04-24
    301人看过
  • 预售房协议和商品买卖合同的区别
    预售合同与认购协议书区别极大。预售合同与预售认购书的区别如下:1.法律效力不同。预售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条款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而认购书属于预约性质,本质上尚不构成合约,对双方没有强制性约束。2.本质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属于本约,其法律效力与正式买卖合同一样。而预售认购书属于预约,不产生强制性法律效力。3.核心目的不同。预售合同是对房屋基本信息及价格等核心条款进行确认。而认购书只是对房屋进行确认,表达的是对购买房屋的意向。一、拒绝履行认购书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双方在签订认购书后,存在购房者拒绝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开发商“撕毁”认购书而以更高的价格卖给第三人等两种可能。由于大多数认购书主要是通过定金方式约束双方当事人,因此,若房地产开发商或者购房人拒绝按照认购书约定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均应依据定金罚则,违约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或其应向对方当事人双倍返还定金。实践中,一旦房地产开发商违反认购
    2023-03-09
    163人看过
  • 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还有用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如若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取得了合法的预售许可证明,那么此份合同即具备了法定的约束力;反之,倘若出售方未能顺利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此时其与买方所缔结的认购书便失去了法律效力。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诉讼程序启动之前,若卖方能够成功获取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这份认购书将会被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除此之外,参与合同签署的各方面必须具备良好的书写能力,并且他们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出于自愿且真实的。最后,合同的具体条款亦须合法合规,同时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4-07-31
    236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不见了怎么办
    视具体情形而定:首先,倘若该购房协议并未进行正式的预售记录登记之前,购房者不幸遗失了购房合同,那么仅需要依法解除剩余的所有相关合同,然后重新签署一份新的购房合同便可;其次,假如购房者在预售登记完成之后,且在办理银行贷款之前才发现购房合同不慎遗失,则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在当地权威报刊上刊登相关公告声明合同已经作废。满三个月期限后,购房者应前往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有的已签订合同,随后再重新签署一份全新的购房合同。《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04-21
    267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一)——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民一终字第7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合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琥珀山庄。法定代表人:仰融,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宋芦生,男,汉族,1955年4月21日出生,住安徽省合肥市中市区红星路135号15幢302号,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默,北京市创世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土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15楼。法定代表人:马驰,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倪同木,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倪明,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合肥华侨经济开发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天长路70号。法定代表人:丁华荣,总经理。原审被告:合肥华华丰畜禽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合六路291号西郊井岗铺。法定代表人:崔建望,董事长。委托代理人:丁华荣,男,汉族,1956年8
    2023-04-22
    407人看过
  • 商品房买房合同什么是预售
    一、商品房买房合同什么是预售在法律术语中,合同可细分为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两大类型。预约合同主要用于指明未来双方协商并最终签署特定合同的具体事宜,以确保双方能够就此展开深入磋商,并尽己所能达到缔结本约合同的责任与义务。相较之下,本约合同则更加强调确立双方间明确且具体的权利与义务条款,使得双方在履行合同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预约合同不仅可以作为本约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还可以对本约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预先规划与设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即是否具备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水电气等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等条款。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怎么退定金1、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
    2024-05-01
    329人看过
  • 买房的合同上有预售证吗
    商品房预售业务必须遵循严格且规范的预售许可证制度。换言之,除非房地产开发商成功获取到适当的预售许可,并确保其在预售许可时效期内开展相关业务,否则无法与广大购房者签订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购房合同。反之,若未遵循上述规定,则签署的所有合同都可能面临被判定为无效的严重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2024-04-26
    435人看过
  • 办完按揭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有风险吗
    当您在选择购买商品房之初,务必同开发商深入洽谈并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然而,在此过程中您可能会遭遇诸多风险。首先,若开发商未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且真实可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极有可能使得此类合同不具备有效性,甚至引发后续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困境。其次,部分楼盘的商业广告往往存在夸大其词或者虚假宣传的现象,这无疑增加了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再者,若开发商将该房屋抵押给了第三方,或者故意隐瞒预售房屋已经被抵押的事实;又或者将预售房屋出售给了第三方,同时刻意掩盖预售房屋已经出售的真相,这些行为都可能使购房者的权益遭受严重损害。最后,如果开发商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擅自更改房屋设施或户型结构,同样可能给购房者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因此,在选购商品房的过程中,您必须审慎地挑选合适的开发商,并且认真研读相关合同条款,以便更好地规避潜在的风险。《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
    2024-07-27
    180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一房两卖合法吗
    一房多售系违法之举。此种行径触犯了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可归入合同诈骗罪。倘若在合同缔结过程中,通过欺诈手段获取对方大量财物,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罚金或单处罚金的严厉惩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2024-05-05
    395人看过
  •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是否还要签买卖合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不用签买卖合同,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买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要注意仔细审查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明确房屋质量等。一、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是否还要签买卖合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不用签买卖合同,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房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要注意什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要注意:1.不要贸然交付定金。建议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亲自到相应
    2023-07-22
    229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证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条款
    1.审慎核查“五证”完备与否。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时需格外留意,务必确认所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书、施工开竣工证明以及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均已完备,即所谓之“五证”齐备。2.严格要求发展商签署经房屋管理局统一制定或者由建设部特别推荐的规范合同文本,并须仔细查验代表开发商签字之人是否确系其法定代表人;倘若并非法定代表人,亦应查看其实效有效之《授权委托书》。3.在预售契约中务必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尤其建议明确规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若约定以日计息,则应参照现行违约金标准,设定每日万分之四的比率。4.针对可能发生的争议,买卖双方可优先考虑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若协商无果,亦可选择仲裁或诉讼途径加以解决。5.部分发展商在购房者交付定金后,未能成功申请到银行按揭贷款,却仅退还购房款项而未退还定金,此种做法实属不公允。鉴于并非每位购房者皆有能力申请到按揭贷款,故建
    2024-08-01
    393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预售条款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合同,旨在保障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合法权益,因此其内容必须包含如下关键条款:首先,合同应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进行明确规定,包括各自的企业名称、详细地址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人组织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其次,明确预售商品房的确切地理位置及编号等相关重要信息,便于后续房产管理工作的开展。接着,对于预售商品房的具体规模、面积数值等要素也需在合同中予以明确,通常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同时需要明确注明所涉及的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抑或是其他类型的面积。再者,合同中应明确预售商品房的价格标准,即每平方米的售价,同时还需标示出总价金额。此外,合同中还需对预售款项的支付方式以及房屋实际交付的时间节点进行明确规定。关于房屋的用途属性,合同中亦需进行明确标注,例如住宅用房、办公用房、经营性用房或者其他特殊用途的房屋。最后,合同中还需对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等重要事项进行详尽规定,同时还需明确
    2024-05-02
    89人看过
  • 预售合同效力分析——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争议
    【来源】判决研究,2005年,第一卷【撰写年份】2005年【正文】一、本案简介2000年10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采用普通空白格式文本进行商品房买卖,包括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款和内容。在此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原告购买了被告的一套商品房。房屋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单价1万元,房屋总金额320万元。该房屋于2001年10月31日前交付,并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原告与被告于同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买受人在出卖人未取得国家批准的销售证明的情况下自愿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和补充协议。买受人同意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购房款的50%汇至出卖人指定的银行,买受人在出卖人指定的地点办理银行抵押手续。补充合同还规定,双方同意在卖方取得合同签订后政府颁发的销售证明后7天内,签署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和住房局监管的《北京市商品房销售合同》,并按原合同规定的时间持合同及相关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
    2023-05-07
    15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预售合同能否等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24
      将商品房预售合同称之为期货买卖合同是错误的,是对期货买卖合同的一种误解。 所谓期货买卖合同,是指期货交易所为进行期货交易而制订的统一规定商品的等级或证券的种类和数量、交货期限和地点等的合同。 期货买卖合同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1)期货买卖标的物的价格不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而是在期货交易所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而确定的 (2)期货买卖的标的是合同本身,而不是期货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货物。
    •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购房合同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4-10-04
      律师解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购房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者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购房买卖合同的一种,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59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
    • 期货买卖合同是不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3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属于期货买卖合同。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
    •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商违规出售商品房, 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3
      1、表面上看和怀疑都不能证明,开发商违规出售房屋。2、根据的你陈述的事实,谁也无法分析认定开发商属于“违规取得预售许可证”。3、工程建设总投资不包含,开发商或者土地使用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费用。4、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商品房预售和买卖合同的效力,只要有预售许可证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除非许可证是假的,只要是真的,是否违规取得没有证据法院是不审查的。5、根据最高院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没有许可证签订
    • 商品房预售违法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商品房预售违法?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商品房预售违法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这个问题。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如不符上述条件,买受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