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的法律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9:37:38 236 人看过

工伤事故具有如下特征:

1.工伤事故是发生在各类企业(包括私人雇工)中的事故

工伤事故存在于各类企业之中。所谓企业,准确的概念应当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条例》使用这个概念,但是没有具体界定,仅在第2条中规定了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属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指我国境内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以及雇佣他人从事劳动的个体工商户或者合伙组织。换言之,只要雇用职工为自己提供劳务,与自己有劳动关系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都属于本条例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保障职工的权利,都是《工伤保险条例》所调整的范围。

不属于企业的那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究竟是不是属于企业的范围,回答应当是否定的,但是,这些单位的职工也应受到相应的保护。因此,本条例第6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可见虽然不属于企业,但是应当按照相应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2.工伤事故是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雇用的职工遭受人身伤亡的事故

在各类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中,会经常发生各类事故。工伤事故指的是职工即劳动者的人身伤亡事故,而不是财产遭受损害的事故。这里的职工即劳动者,指的是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合伙所雇佣的职工,包括工人和职员。

判断职工的标准,就是《条例》第61条所规定的职工概念: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实施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确定一个人是不是职工,就是要确定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是不是存在劳动法律关系,也就是确认他们之间是不是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确立劳动合同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凡是有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认定其有劳动关系。如果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在事实上构成了劳动合同关系的,也应当视为有劳动关系,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关系同等对待。至于用工的种类和用工的期限,都不是特别考虑的因素。

应当注意的是,劳动关系与加工承揽关系是有严格区别的。加工承揽关系是承揽合同关系,是以交付劳动成果为标的的合同关系,而不是以劳动力的交换为标的的劳动合同关系。例如,在个人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供劳动服务的小时工,并不是雇用合同关系,而是与雇用小时工的保洁公司签订的定作合同,是以交付劳动成果为标的的承揽合同关系,因此,雇用小时工的个人并不承担小时工的工伤保险责任,该责任应当由小时工所属的公司承担。

3.工伤事故是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中发生的事故

各类企业的职工都是民事主体,都享有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这些权利在任何场合都有遭受伤害的可能性。工伤事故在发生的时间和场合上有明确的限制,只限于企业职工在工作中因工致伤致死的范围,其他时间和场合发生的事故,即使是侵害了职工的上述权利,也不在工伤事故范围之中。

判断工伤事故,应当掌握最基本的三个因素,这就是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和工作原因。因此,凡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损害,就是工伤事故。工伤事故还包括患职业病。无论是患何种职业病,均与工作有关,都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和因工作原因所造成的损害,因此,都属于工伤事故的范围。

4.工伤事故是在企业与受害职工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

工伤事故一经发生,就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相应的法律上的后果,构成一种损害赔偿的权利义务关系,工伤职工或者工伤职工的亲属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企业有赔偿受害人及其亲属损失的义务。按照《条例》规定,工伤事故的救济办法是按照保险的形式进行,这其实是转嫁工伤风险,将用人单位的责任转嫁给工伤保险机构。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交纳保险费,职工遭受工伤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由保险机构向工伤职工提供劳动保险待遇。这种工伤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工伤事故发生后产生的基本的法律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3日 1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私营企业相关文章
  • 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特征
    1.是由企业依法自主设置的内部机构,不是社会法律服务机构。2.是企业内部专门承担法律事务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3.是企业法律顾问的执业机构。提示: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在企业内部具有相对独立性,是专门承担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一、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设置(一)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设置模式1.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应当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视需要设置法律事务机构。2.其他企业视需要设置法律事务机构。(二)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构成从人员组成看,企业法律顾问机构由机构负责人、企业法律顾问及其企业法律顾问助理生构成。二、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职能(一)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能分类1.管理职能:包括本企业和子企业的管理。2.承办法律业务职能。(二)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具体职责1.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2.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3.管理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
    2023-02-23
    212人看过
  • 刑事程序法律责任的特征
    刑事诉讼程序法律责任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程序各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因违反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义务,或未履行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职责,或不当行使刑事诉讼程序权力(利)侵害诉讼参与人的程序权利或国家正常的诉讼秩序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其他实体法律责任相比较,刑事诉讼程序法律责任具有这样一些特点:1、刑事程序法律责任发生的时空特定性刑事程序法律责任是存在于刑事诉讼过程中,因违反刑事诉讼程序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从具体的个案来分析,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程序自侦查立案启动,至刑罚执行完毕终结,亦即刑事程序法律责任必须是在这一过程中所发生的法律责任。如果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之外发生的行为,尽管从行为的表面样态来分析,该行为与刑事诉讼程序违法行为并无二致,但是,由于其并不是发生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因而不属于刑事诉讼程序法律责任。如我国《刑法》第247条规定的刑讯逼供罪(暴力逼取证言罪)是
    2023-04-22
    440人看过
  • 学徒工、实习生的法律特征
    1、学徒、实习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职业培训关系。只有学徒、实习期满,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才能确立劳动关系。2、建立学徒、实习关系的目的,旨在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受训者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培训要求,是决定能否建立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实习期一般为约定工时的90至180天,但这段时间根据个人的实习情况,或单位组织的不同也有所不同,尤其像医疗行业尤为特殊,一般实习期最少为半年,长的有时会超过一年半时间。三、学徒需要签订合同吗?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学徒、实习生签订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学徒、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工作时间、实习费、实习内容等细节。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为学徒、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避免工作过程中发生因工受伤后产生经济赔偿纠纷。1、只要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主观意志下,签订的协议没有违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内容,
    2023-03-22
    316人看过
  • 刑事保证人-法律特征
    之所以刑事保证人这个名称,是因为在中国保证人有民事、刑事之分,在法律概念上很容易混淆,因而有必要从中加以区分。将刑事方面的保证人冠以刑事保证人比较恰当,更符合法律规范用语。刑事保证人一经确认,即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直至被取保候审之人案件终结或终止。确立刑事保证人名称,使之具体化、规范化、科学化,更能符合刑事诉讼程序需要,从而更好地为刑事诉讼法律服务。从法律上确立刑事保证人名称后,就应在法律定义上明确刑事保证人概念。刑事保证人的法律概念,应该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完全民事法律行为能力的,与本案无牵连的,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密切联系的,经司法机关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对被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担保的中国公民。由此,刑事保证人具有以下六个法律特征:第一,刑事保证人主体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只有符合中国《国籍法》规定,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才能充当刑事保证人,具有外国籍、多国
    2023-06-08
    414人看过
  • 法律的外观特征
    民事权利
    (1)法是一种社会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4)法律是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5)法是由专门机构和程序实施的规范。新闻侵权直接原因及其外部特征导致新闻侵权的直接原因及其外部特征,简言之是新闻媒体刊播了含有侵害他人权利内容的新闻作品,诸如新闻报道失实、新闻评论不客观不公正从而歪曲了事实损害了他人人格,或蓄意且擅自宣扬他人隐私等情况。新闻侵权和普通民事侵权一样,都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其侵权的客体一般为人格权,即会造成他人人格权利的直接或间接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
    2023-07-05
    338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伤特征有哪些
    1、致伤因素多,伤情复杂在交通事故中,致伤过程复杂多变,可能发生撞击、碾压、挤伤、燃烧、爆炸等一系列伤害,同时还可能因安全带、气囊及有毒气体泄露等导致继发的人员伤亡。因此,同一交通事故,伤员可同时遭受多种损伤,而同一类损伤可能在多部位和多系统出现,即多发伤和复合伤发生率高。2、致残率和死亡率高多发伤涉及多个器官组织,且伤情严重。大出血、休克发生率高,一般报告为50%,低血容量性休克与心源性休克可重叠出现,严重多发伤早期的低氧血症发生率可高达90%。主要致死原因为严重的颅脑伤、胸部伤和腹部伤。3、确诊难度大,漏诊率高交通事故中的损伤通常为闭合伤与开放伤同时存在,多部位多系统的创伤同时存在,很多伤情的症状和体征相互掩盖,病情多为危重急症,需要紧急救治,同时多数伤员无法自述伤情。因此,对多发伤进行及时、准确、全面的诊断难度很大,漏诊率很高。一、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1、接受检验、鉴定、评估检
    2023-04-03
    494人看过
  • 工伤事故特殊情况下的工伤认定
    如何认定特殊情况下的工伤:(1)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后,如果机动车受到伤害,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范围内的机动车,有关部门一般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为工伤。但如果员工在上述情况下有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无照驾驶等情节,相关部门一般不认定为工伤。(2)员工上下班途中顺便买菜,接送孩子等。,这是他们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必要要求。顺便说一下,工作并没有改变上下班途中的基本性质。顺便说一下,如果他们在工作前后的路上受到机动车事故的伤害,仍然应该被视为工伤。如果绕过其他地方办理其他事务,且该事务与其工作或回家无必然联系,则该过程不应视为上下班途中。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绕道理由的不正当性承担举证责任。(3)职工在提前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原则上认定为工伤。(4)职工在工作中因他人不服从其履行职责的管理行为而受到暴力侵害造成伤害的,许多地区相关部门也认可这种情况是工伤。(5
    2023-08-08
    302人看过
  • 税法的基本特征和法律特征是什么
    税法作为法学学科的一个分支,是调整国家税收关系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通常对税法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法是指调整一切涉及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税法则仅指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等税务管理相对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冠以“税法”等规范名称的法律。税法的基本特征作为一种法律规范,税法与其他法律一样,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这种法律规范具有一般法律规范的共同特征。但是,由于税法是以税收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因而又区别于其他法律。下面将从三个方面对税法的基本特征进行阐释。税法在法律体系中的特殊地位税法究竟是属于行政法还是经济法,始终是法学理论界争论的重要课题。应当说,税法的绝大部分属于经济法的范围,即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而税法的形式则更多地体现行政法的特征,如主体一方必是行政主体(税务机关)、法律与国家行使权
    2023-05-05
    331人看过
  • 关于工伤的法律事故分类
    (一)根据损伤原因划分,工伤事故类型可以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窒息以及其他伤害。(二)根据伤害程度,工伤事故可以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轻伤事故是指一般伤害不太严重,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关于重伤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
    2023-06-28
    389人看过
  • 交通事故工伤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交通事故死亡工伤如何赔偿1、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年;(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2、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
    2023-04-06
    496人看过
  • 事故当事人的心理特征
    法律综合知识
    事故分析表明:事故发生前人的心理是复杂的,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外乎是这么几种:(1)侥幸心理。其表现特征:碰运气,认为违章操作并非一定发生事故;自信心很强,相信自己有能力阻止事故的发生;别人不一定会发现。抱有侥幸心理的人,不是防止“万一”,而是思想麻痹,贪图方便,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侥幸心理是产生事故的普遍原因。(2)冒险行为。其表现特征:好胜心强,喜欢逞能,私下爱与别人打赌;有过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事故的经历;为赶进度,违章作业;企图挽回某种影响。冒险行为只顾及眼前一时得失,而不顾客观效果,盲目行动,蛮干瞎干。由冒险行为所引起的人身安全和设备损坏的事故是很多的,尤其是中青年员工经常发生。(3)思想麻痹。其表现特征:由于是经常干的工作,所以习以为常,并不感到有什么危险;由于此工作已做过多次,因此满不在乎,没有注意到反常现象;责任心不强,得过且过。在这种心理状态的支配下,沿用习惯方式进行操作,凭
    2023-04-24
    325人看过
  • 公司法律事实的特征是什么?
    一、法律特征1、客观实在性法律事实不同于客观事实,从该原上讲,法律事实任何被法官认定的事实首先应当是一种客观事实,任何引起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产生、变更、消灭的事实首先应当满足客观性的要求,当事人或法官不能无中生有,编造、伪造事实以增加权利或减少义务。所以,客观性是法律事实的首要特征,法律事实必须与客观事实相竞合,否则就是伪事实。至于部分案件对事实认定的错误,则反映了人们认识存在偏差的事实。2、规范性事实即它必须是法律中涵盖的事实。“虽然法律事实是法官等在适用法律的时候认定的,但这种认定同时也是用法律规范衡量生活事实的一种结果。所以法律事实这一概念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法律规范所设计的事实模型。”规范性实际上体现了法律的评价功能,一种事实发生后,是否应当产生法律后果,产生何种法律后果,承担何种责任,人们的认识并不一致,这就要求立法者在设定法律的时候进行取舍、权衡,消除认识上的分歧,作出权威性的
    2023-06-02
    490人看过
  • 民事法律规定的种类与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的规定有:1、按照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2、根据义务主体的范围,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3、根据内容的复杂程度,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总类是指由民法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换句话说,当社会关系被民法调整时,便形成一种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这种权利和义务又是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的,从而形成了拘束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关系。民法正是通过民事法律关系实现其对社会关系调整的职能的。larentz指出,法律关系是由法律规定的生活关系这一定义错误地将事实上的东西(生活)与规范性的东西(法律)混为一谈,因为一个法律关系可能与生活关系毫不相干。他本人则将法律关系称为人与人之间的法律纽带。这二者至少有一点共同之处,即都认为法律关系(理所当然地)应受到法律规定的调整
    2023-07-08
    176人看过
  •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按照民法规范确立的社会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民法调整社会关系是赋予民事主体权利和义务,因此,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2024-05-09
    10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通常,私营企业由投资者自己承担风险,企业所得利润按约定方式分配给投资者。 私营企业的特点包括: 1、以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为主要生产资料,投资者对企业资产拥有所有权;... 更多>

    #私营企业
    相关咨询
    • 非法用工 的法律特征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0
      1、非法用工的主体是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没有再领取营业执照、再行登记、备案或者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有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包括过去、现在两个时间段);简而言之,就是非法用工单位无“用工权”而非法用工的情形。
    • 工伤事故的特征是什么有什么类型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02
      工伤事故的本质特征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工伤事故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
    •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特征和量刑标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4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如果被害人只是轻微伤,行为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按照《治安处罚法》处罚。《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
    • 工伤事故特殊情况下的工伤认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5
      如何认定特殊情况下的工伤:(1)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后,如果机动车受到伤害,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范围内的机动车,有关部门一般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为工伤。但如果员工在上述情况下有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无照驾驶等情节,相关部门一般不认定为工伤。(2)员工上下班途中顺便买菜,接送孩子等。,这是他们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必要要求。顺便说一下,工作并没有改变上下班途中的基本性质。顺
    • 法律上工伤复发有哪些特征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4
      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来看,若是劳动者工伤复发了的话,确认需要治疗的,则可以享受本条例第29条、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29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