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的概念和作用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0:51:07 453 人看过

一、非法集资概念

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面对某些官员与非法集资企业的

二、集资特点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面对某些官员与非法集资企业的“大合唱”,我们实在很难说一定是后者将前者“拉下水”,很难说前者只是“无意间”沦为“活道具”而成了“从犯”。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绝不能放过这些面目暧昧的“活道具官员”,只要他们参与了非法集资的“演出”,无论只是收取了出场费,还是接下来还有更进一步的运作,都必须为此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新特征

一是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犯罪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

二是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采用传销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

三是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如聘请明星代言,在一些媒体上刊登专访文章,利用报道宣传不法企业的“业绩”;将部分非法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或进行捐赠;雇佣业务员窜入社区散发传单,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让参与人员先尝到甜头,为非法集资活动宣传“现身说法”。

利用看似合法化的集资外貌,引诱更多人投资,最后卷资走人。犯罪分子的恶劣行为给很多投资者带来巨大的亏损,因此要擦亮眼睛分辨是否是非法集资,如若发现要及时报案,让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避免更多人受到伤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00: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从犯相关文章
  • 什么是非法使用童工罪概念
    非法使用童工罪概念是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一、雇佣童工并致其受伤该怎么处罚雇佣童工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雇佣童工属于违法行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国家关于暑假工的法律用人单位录用员工,必须年满16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
    2023-03-13
    479人看过
  • 非法集资的概念特征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非法集资”作了定义: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募集资金的行为。对非法集资行为的处理,在法律适用上首先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如何确认全民与企业这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但在对出借者的赔偿上存在争议,大体有三种意见:一是集资者退还出借者本金,不予支付利息。二是除返还本金外,按双方约定的利率付息,只要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的四倍。三是返还本金钱财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人利息。非法集资的定义及特征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
    2023-08-17
    495人看过
  • 非法聚众的概念和惩罚
    非法聚众的定义和处罚分别为: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就是非法聚众罪。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或造成严重损失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非法聚众的定义人数非法聚众在法律是指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没有限定具体的集会人数。具备以下3个条件,构成非法集会罪。一、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没有依法申请;或者申请没有被许可;或者没有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二、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
    2023-07-03
    275人看过
  • 商标的概念、分类和作用
    一、商标的概念商标,俗称牌子,它一般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附注在商品、商品包装服务设施或者相关的广告宣传品上,显著而醒目,成为消费者认牌购物的消费指南和经营者名牌战略的营销手段。二、商标和各种相邻标记的区别1、商标与商品装潢商品装潢,是指商品包装上的装饰,其目的和作用在于说明或美化商品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而商标则是为了识别不同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所以二者有着显著的区别。2、商标与商号商号,即厂商字号或企业名称。在现实生活中,商号与商标有着紧密的联系,有些老字号企业干脆就用商号作为其商品的商标,例如张小泉剪刀、六必居酱菜等,但商号不是区别商品或服务项目的标记,只是企业的称谓,因此商号与商标不能混为一谈。3、商标与产地标记产地标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地理名称,用以表示某类产品的原产地。二者的区别在于,商标具有专有性,而产地标记不具有专有性。注册商标属于商标注册人所有,而产地标记不属
    2023-02-23
    286人看过
  • 详解拘役的概念和作用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短于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且拘役的犯人每月可回家一到两天,参加劳动的还可酌情发给报酬。拘役期满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且拘役执行前羁押的,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拘役和拘留有什么区别?拘留包括好几种,有司法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1、他们的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以防止其逃避侦查、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司法拘留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司法性质。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所适用的其中一种行政处罚方法。2、适用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7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
    2023-06-30
    390人看过
  • 诉讼离婚的概念和作用
    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婚姻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先经过诉讼外的调解程序,经过哪个机关调解。诉讼外调解不影响婚姻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对诉讼外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对婚姻当事人进行强迫调解。由于有关部门对婚姻双方当事人及其矛盾都有一定了解,可以做到对症下药,在实践中对及时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家庭纠纷,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起着积极作用。而且在诉讼外调解中“有关机关”不是裁判机关,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性不强,可以做到不进一步伤害夫妻感情、改善夫妻关系、消除对立情绪,所以易为当事人接受,它有效防止了当事人轻率离婚,或者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2023-06-27
    434人看过
  • 货币政策的概念和作用
    货币政策是指中央银行为实现特定的经济目标所采取的各种控制和调节货币供应量或信用量,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的总称。货币政策是一种宏观经济政策,是调节社会总需求的政策,也是间接调控经济的政策,其具有长期性和短期性相结合的特点。货币政策一般具有一定的目标,即货币政策目标,货币政策目标是一国的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依据。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一般来说有四个,即稳定物价、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将货币政策目标规定为“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区别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都属于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不过两者也有很大区别:执行机构不同:货币政策的执行机构为人民银行,财政政策的执行机构为国家财政部。政策工具不同:财政政策的工具要较货币政策工具更为复杂,主要包括预算政策、税收政策、国债和支出政策四
    2023-07-07
    131人看过
  • 风险投资的概念及作用
    一、风险投资在促进技术创新和增强国际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本世纪以前,科学、技术、生产三者是按照生产一技术一科学的顺序发展的。风险投资是促进技术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即生产的实际需要刺激了技术的发展,生产和技术的实践为科学理论的形成奠定基矗如今生产、技术、科学三者相互作用的机制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形成了科学一技术一生产的顺序。大量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并非来源于原有产品、技术、工艺的改进,而是来源于实验室,来源于科学家、工程师们创造性的劳动。科学技术不仅走在生产的前面,而且为生产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不仅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资源,而且对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的优化产生重要的作用。世界经济中增长最快的行业和世界贸易中增长最快的产品类别都是技术密集型的。据统计,发达国家科学技术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本世纪初为5%-20%,本世纪中叶上升到5O%,目前已高达
    2023-04-27
    357人看过
  • 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作用
    何谓劳动法基本原则这一问题,学术界对此争议不大,因此只作简单陈述。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主导整个劳动法体系,调整劳动领域的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2、劳动法基本原则应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我国劳动法的出发点和依据。它是我国劳动法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表现了立法者在劳动领域所奉行的政策,是劳动法的指导方针,对劳动法的各项规定及其实施,都有指导的效力和作用。4、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整个劳动立法和执法,对各项劳动法律制度和全部劳动法规范起指导和统帅作用的立法执法的指导方针,它可以弥补法律漏洞、修正法律矛盾。以上观点正确地指出了劳动法基本原则同立法、司法、守法、法学研究等法律运作的关系。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不仅同守法有关,是劳动关系活动的行为准则,更重要的是一个社会的劳动法基本原则同该社会的政治经济体制是密切相关的,劳动法基本原则是贯穿整个
    2023-06-27
    500人看过
  •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什么概念?
    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或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九条新增加的罪名。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
    2023-08-03
    236人看过
  • 非流通股的概念是什么
    股权分置结构的概念是什么?非流通股结构是指A股市场上市公司的股票按照是否能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前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这是中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一个特殊问题。股权分置已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和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要求。我国上市公司股票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两种。除了持股成本的巨大差异和流通权的不同,赋予每一股的权利是相同的。由于持股成本的巨大差异,导致了两类股东之间的严重不公平。如果不考虑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成本,不承认两类股东的区别,就失去了解决问题的逻辑基础,更谈不上保护公众投资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股权分置有国有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四种形式。股份制公司不再设立国有股、集体股和个人股,而是根据不同股东的权益设立普通股和优先股。但是,纵观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既找不到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找不到明确的国有股
    2023-05-02
    423人看过
  • 社保卡的用途和概念是什么
    1、什么是社保卡?社保卡是由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保部门面向社会发行,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社保卡和银行卡、交通储值卡类似,也是一种IC卡设备,所不同的社保卡主要是用于行政管理,其主要功能是对信息记录进行管理。社保卡卡面和卡内均记载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就业、失业、退休、失业等),可以记录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2、社保卡有什么用途?社保卡是参保人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结算;可以凭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在此基础上,一些发卡地市还进行了扩充,把卡的应用范围扩大的其他领域,如广州就用社保卡实现了诊疗卡的功能,持卡人可以凭卡在医院挂号就
    2023-05-30
    227人看过
  • 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非法人组织是指依法设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非法律组织具有以下特征:(一)非法人组织是具有相对稳定性的人合组织体(二)非法人组织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三)非法人组织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四)非法人组织对外承担无限责任非法人组织不能以自己的财产为限对外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当该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该组织的债务时,其成员或投资者须以个人拥有的财产对该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二、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什么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权利包括名称权、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一十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第一千零一十三条【名称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
    2023-04-12
    315人看过
  •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概念是什么
    一、概念与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无理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以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干扰,与社会关系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其真谛是私生活自由与安宁,保护个人生活免受好事之徒的窥探与干扰。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住宅是公民居住、生活的处所。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必然会使公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干扰。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居住的住宅。住宅,是指供人居住的场所。包括经常居住的住宅和不经常居住的别墅,也包括营业性的旅馆、饭店、招待所等供人租住的客房。渔民家居的船只,也视为住宅。非供人居住的办公室、仓库、剧场、车间等不是住宅,不属本罪侵害的对象。所谓他人住宅,是指行为人以外的其
    2023-04-30
    14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从犯
    词条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按照是否直接参与犯罪,从犯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帮助犯。... 更多>

    #从犯
    相关咨询
    • 非法集资罪集资诈骗概念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0-12-21
      依据《刑法》,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和情节的行为。 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单一犯罪客体(指侵犯金融管理秩序)不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客体属于复杂客体,它既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集资诈骗罪也是当前高发的一种非法集资类犯罪,是我们进行打击的重点。
    • 哪些行为属于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概念是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9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该《通知》规定非法集资具有如下特点: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
    • 关于组织非法集资的法律概念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25
      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我国法律是坚决予以抑制的,而非法集资的组织者如果集资数额达到一定的数额,会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 非法集资抵押物是个哪些概念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5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例如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情节严重的,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未经
    • 非法集资的概念与解释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30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