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拆迁宅基地要赔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4 04:57:00 267 人看过

一、行政机关拆迁宅基地要赔吗?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个是宅基地补偿,另一个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房屋所有人;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房屋所有人进行安置。

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

二、征收土地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征地情况告知。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并公告或者直接发布拟征地公告,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2、征地调查确认。在征地报批前,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经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盖章和签字予以确认;

3、函告征地情况。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确认的拟征地的权属、种类、面积和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等情况函告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及时确定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的条件、人数、养老保险费的筹资渠道、缴费比例,并函告同级国土资源局;

4、征地听证告知。听证告知书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张贴并告知被征地农民;

5、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报批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申请听证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6、签订征地合同。根据土地权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正式签订征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补偿费。

三、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其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要明确;

3、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4、约定违约责任。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征地尽早的履行合同。

总之,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一亩的金额需视情况而定。征收土地的流程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要注意违约责任等其他注意事项。建议将土地征收合同拿给专业人士进行分析,确保签订的土地征收的协议书后期更好的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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