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代持股股东是否有表决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9:53:51 352 人看过

一、股东会决议代持股股东是否有表决权?

代持股股东的表决权没有明确的规定,代持股份的法律风险是:

1、股权代持协议效力遭否定

即使股权代持协议能够证明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之间存在股权代持关系,当股权代持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仍然会被认定无效。

2、股东身份不被认可

代持股关系应当基于委托关系形成,委托关系为双方法律行为,需双方当事人有建立委托关系的共同意思表示,签订委托合同或者代持股协议,对未签订合同但双方当事人有事实行为的,也可以依法认定存在委托代持股关系,并以此法律关系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3、股权被处分

显名股东因其未能清偿到期债务而成为被执行人时,其债权人依据工商登记中记载的股权归属,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股权强制执行。

4、名义股东风险

当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股权代持关系时,在实际出资人怠于履行出资义务时名义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如何规避代持股份的法律风险?

1、签署完善的股权代持协议。股权代持协议是法院认定股权代持关系的重要依据,只有当股权代持关系得到证明,实际出资人的股东权利才可能得到保障。在股权代持协议中,不仅需要写明股权代持关系,还需要明确约定股东权利行使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这不仅是对实际出资人股东权利的保障,也可以成为名义股东在实际出资人怠于履行出资义务时的求偿依据。

2、为防范股权被处分,实际出资人可以代持股权进行抵押。实际出资人可以要求名义股东将代持股权抵押给实际出资人,并办理登记。这一操作可以保证实际出资人在法律上锁定代持股权,避免代持股权被名义股东处分,或被名义股东债权人强制执行。

3、为取得股东资格,股权代持最好取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为避免无法主张成为显名股东,可以在最初约定时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并在代持协议上签字确认,日后可成为其他股东同意的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2日 0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东会决议相关文章
  • 股东会决议中,哪些事项某些股东无表决权?
    设立表决权排除规则的意义,主要在于防止控股股东滥用资本多数决规则,损害公司利益和少数股东利益。例如控股股东利用资本多数决规则,通过股东会决定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进行不平等的关联交易,从而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公司进行利益输送,使公司利益和少数股东利益受损。一、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时,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排除。第十六条【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二、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被除名可适用表决权排除。上海二中院民四庭《宋余祥诉上
    2023-06-09
    268人看过
  • 冻结的股权是否享有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被冻结的股份是否享有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2023-05-07
    273人看过
  • 未出资股东能否在股东会议上行使表决权
    案例介绍:我和陈某等三人于2007年12月登记成立了一家公司,其中我拥有55%的股份,但由于我资金紧张,致使出资一直未按照公司章程到位。近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就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因我与其他三人的意见不一致,我即以我占一半的股份系大股东为由,否决他们三人的意见,但他们三人却提出我没有出资,无权进行表决。请问,我有无表决权?答:你虽拥有55%的股份,但仅仅是一个名义,由于你没有实际出资,致使你确实没有表决权。一方面,我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你公司召开股东会的目的,是进行决策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也就是说,它不同于一般事项,必须通过股东表决来决定。另一方面,股东表决权又称股东议决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地位享有的,就股东会、股东大会
    2023-06-09
    70人看过
  • 隐名股东是否能出席股东会决议
    一、隐名股东是否能出席股东会决议?隐名股东可以要求参加股东会,行使知情权等相关权利,但作为隐名股东,一般情况下是与某些显名股东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的,代持协议会对隐名的表决权等方面做出约定或限制,在股东会会议决议上可能无法行使表决权。隐名股东是否会被确认为实际出资人,主要取决于以下方面: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折叠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
    2023-04-13
    348人看过
  • 股东大会的表决制度如何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大会的决议。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股份多数决定的原则。所谓股份多数决定原则,是指股东大会依持有多数股份的股东的意志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实行股份多数表决原则,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代表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二是要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数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股东,会议,决议,股东会,公司,情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我公司要新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请问报工商局备案的股东大会决议的规范样本怎么写?律师回复回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第一次)二、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委托授权情况。三、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股东。四、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五、会议决议情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
    2023-07-22
    175人看过
  • 什么是股东会决议怎样进行股东会决议
    一、什么是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资本多数决"原则,即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时,则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和"资合"的性质。二、怎样进行股东会决议(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
    2023-04-13
    405人看过
  • 股东抽逃股份后对股东还有表决权吗
    股东抽逃全部出资后经公司催告仍然不返还,没有表决权。股东抽逃全部出资,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一、如何认定股东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的资金暗中撤回,却仍然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欺诈违法行为。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二、股东所谓股东除名的相关法律规定股东除名的法律规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
    2023-06-25
    348人看过
  • 股东对有瑕疵的股东会决议的诉权
    有瑕疵的股东会决议是指多数派大股东违反其应负的诚实义务,滥用其表决权,因此而形成的股东会决议即存有瑕疵。对于有瑕疵的股东会决议,许多国家公司法为保护处于弱者地位的中小股东,当股东会决议通过但存在程序上或内容上违反法律或章程规定时,往往赋予中小股东提起撤销决议之诉或确认决议无效之诉。多数派股东的诚实义务又被称为控股股东的信义义务,该规则被学者称为公司事务的多数决定原则。依照这种原则意味着谁控制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半数上的投票权谁就掌握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少数派股东原则上必须接受大多数人的决定。严格贯彻这一原则往往造成两种不公正的后果:第一,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经营董事同时也是公司的大股东,他可以通过控制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来批准或追认他作为董事所做的任何交易,而少数派股东的利益就很难得到保障。第二、在控股公司、母公司与其非全资子公司的关系中,子公司中的经营董事通常是控股公司或母公司派来的代表,他们往往
    2023-06-05
    414人看过
  • 股东大会决议的流程股东大会决议有哪些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程序;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2、告知时间地点。3、临时提案。4、表决与通过。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应包含什么内容股东会决议包含的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4、会议决议情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023-08-01
    107人看过
  • 在代表股东的诉讼中,股东是否必须持有10%的股份
    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股东是否需要持有10%的股份?股东代表诉讼要求作为原告的股东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持有期限届满的,为连续持有180日以上;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为两个以上股东合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救济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上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拒不起诉的,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案情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公司利益受到无法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社会公共利益提起诉讼。本部门的
    2023-05-02
    160人看过
  • 股权代持隐名股东有股东资格吗?
    隐名股东无股东资格,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如果说股权代持还带有一定模糊性的话,股权信托则是一个较早为人们所熟知并被很多信托投资公司应用的概念。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持有的某公司的股权移交给受托人,或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该资金定向投资于某公司,受托人因持有某公司的股份而取得的收益,归属于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虽然股权信托与股权代持都是委托人将股权委托给名义持有人持有,但股权代持相对于股权信托的概念外延要宽泛许多,如股权信托关注的是股权的收益,而股权代持则更多关注股权持有方式的隐蔽;股权信托注重信托人的具体管理运作,而股权代持多注重股权的归
    2023-06-25
    125人看过
  • 股权冻结股东还有表决权吗
    有,表决权不变。股权质押只是限制了股权的处分,如转让或赠与,并不影响股权本身所代表的股东权利,如投票权、分红权等。一、股权转让后允许追偿先前利益吗股权转让后不一定能追偿先前利益。如果股权转让之前公司已经做出了分红决定的,则不论有没有实际兑现,受让股东的新股东都不能追偿先前利益。因为股权转让之前的股东权利由原股东享有,而享受股权分红就是股东权利之一,所以股权转让之前的分红权决定应当由原股东享有,而且公司一旦决定向股东分红,公司与原股东之间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如果股权转让之前公司尚未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则新股东可以追偿先前利益。二、股权投资协议怎么写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至少在一年以上)持有一个公司的股票或长期的投资一个公司,以期达到控制股权投资的内容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的目的。股权投资协议,通过协议书的形式来明确双方的权力与
    2023-02-21
    414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作了一些原则规定。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传统的做法是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这对出资多的大股东是有好处的,而且看起来也公平合理,所以叫资本多数决原则。但是这种方式也存在缺点,有时候会损害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或者造成股东会出现独断专行,不利于公司的民主决策。因此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规定行使表决权的方式。这就给公司股东以比较大的自治权,股东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可以按照制订的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方法行使,而不必按出资比例行使。这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有很大好处。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这项规定更大地赋予公司自治,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公司有权对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自主制订各项规定,法律一般不主动干预。体现私法自治的精神。也为公司根据自己的特点设
    2023-06-09
    342人看过
  • 股东会不按持股比例表决规定是什么
    股东会不按持股比例表决规定是必须有所有的股东都同意这样的一种表决的方式,实际上公司法当中关于股东会表决是有要求的,具体公司法关于股东会表决规定: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023-02-23
    277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会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就有关决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 会议议程和议案; 股东的出席和表决情况; 决议的执行事项; 决议的效力;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更多>

    #股东会决议
    相关咨询
    • 股东会决议代持股股东,什么东西叫做代持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08
      代持股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一、由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持股;二、自然人“代位持股”,即少数股东通过所谓的“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签署“委托投资协议”,确立代持股关系;三、“壳公司”持股,即由自然人股东先成立若干公司,再由这些公司对实际运营公司投资,自然人股东间接持股;四、由信托机构代位持股。
    • 股东表决权可否不按持股比例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0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法可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公司章程未约定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按照公司法要求,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原则上也都按照登记的持股比例享受权利,但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
    • 设立代表处股东会决议,设立登记的股东会决议怎样写?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2
      ___有限公司第届第次股东会决议20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召开了北京_______公司第___届第___次股东会,会议应到___人,实到___人,参加会议的股东在人数和资格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1.2.3.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 股东大会决议是按持有股份算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21
      股东决议是按持有股份算的,且一般按照出席会议的股东持股股份算。即一般事项需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修改章程、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的,股东会是否可以自行进行股权转让决议程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6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即可。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征求意见”的方式,股东无论是向其他股东还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采用“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都是不需要股东会作出决议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视为同意转让;不购买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视为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