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票据欺诈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4:40:34 342 人看过

对于以下票据欺诈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形式责任: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一、票据权利消灭时间

票据权利消灭时间:(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5)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二、票据的付款人是债务人吗

票据债务人分为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主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汇票在承兑前出票人是主债务人,承兑后则承兑人是主债务人。对于本票,在任何情况下,出票人都是不可推卸的主债务人。支票在保付前,出票人是主债务人;保付后,付款行成为主债务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04: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刑事责任追究——暴力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普通电动车及电动摩托车的定义,驾驶电动摩托车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准驾代码为‘E’)。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需要驾照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活电助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而电动摩托车是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两(三)轮摩托车。刑事责任追诉期是多长时间根据不同情况,追诉期各不同。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
    2023-07-03
    378人看过
  • 招标人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哪些法律责任?
    对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的以下行为应追究法律责任:1、泄露标底或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2、与投标人谈判投标价格、方案等实质内容;3、在中标候选人外确定中标人;4、超比例收取投标、履约保证金;5、无正当理由不发中标通知书或不按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6、法律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一、工程怎么招标?工程招标具体步骤大致如下一、工程招标审核备案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招标资料。二、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指定的媒体及市交易中心信息栏发布招标公告。三、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四、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五、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六、开标前工程项目现场捡查七、抽取评标专家在开标前两小时内,在相应专业的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八、开标九、对评标结果在市交易中心信息栏进行公示。
    2023-03-20
    375人看过
  • 哪些属于票据欺诈的行为呢
    票据欺诈行为有:伪造变造票据;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票据;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可靠来源的汇票本票等行为。一、票据诈骗的几种形式票据诈骗有以下几种形式: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4、签发空头支票或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二、票据诈骗罪有哪些行为票据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以下这些:(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2023-02-21
    121人看过
  • 抢劫罪中止追究刑事责任有法律依据吗
    抢劫罪中止是否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根据实际案情决定。法律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实行行为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隐瞒疫情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隐瞒疫情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在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人员编制但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时,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四百零九条的规定,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从事传
    2023-08-02
    264人看过
  • 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哪些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是指实施从个人到国家,从人身到财产,从最低道德到法律权利的侵犯行为,行为人通过主观意识和客观行为造成了一定危害后果,需要加以刑事处罚才能保护社会秩序的情形。一、造谣会判刑多久造谣判刑多久,需要根据情节进行确定。分别是:1、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通过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诽谤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2、诽谤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四点:(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
    2023-02-10
    195人看过
  • 虚假诉讼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哪些
    虚假诉讼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是:1、情节较轻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如果情节达到严重的程度,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何种行为才能认定虚假诉讼罪1、行为人只要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便可以构成虚假诉讼罪。犯此罪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
    2023-08-14
    226人看过
  • 票据欺诈责任的概念
    律师解答:票据欺诈是比较严重的金融违法行为,《刑法》第177条和第194条规定了严厉的处罚;如果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例如《支付结算办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给予行政处罚。相关法律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02条的规定,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变造票据的;2、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3、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4、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6、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7、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2023-06-14
    151人看过
  • 依法追究诬陷救助人刑事责任
    报道,助人行为是否应该享受免责保护?如何让见义勇为者流血不流泪?河南计划出台相关规定,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这个规定还在拟定期间并没有出台,规定全名为《审理公民救助行为引发纠纷的若干(试行)意见》,其目的就是让好人不再沉默。意见明确规定:对于认定为救助行为,但由于救助人救助不当造成被救助人、第三人损害后果的,可以减轻救助人的民事责任。对于避险过当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规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已经认定公民救助行为,但被救助人、第三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或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的,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企图诬陷救助人的,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这个意见的制定,除了良心和道德支持外,更是给了好人好事以法律支撑。这个意见的制定出台,可以说是以法规的名义来保护好人好事,司法审判工作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传播社会正义、传播社会道德文
    2023-06-11
    355人看过
  • 强拆行政行为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吗
    如果用暴力阻碍等手段去强迫被拆迁人的情况下,是要追究实施强拆的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的。1.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强拆追究的刑事责任包括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强拆的主管人员、暴力阻碍依法拆迁人员的刑事责任。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
    2023-04-01
    74人看过
  • 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时有哪些行为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二)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三)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四)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五)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六)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八)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九)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十)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十一)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023-06-03
    158人看过
  • 欺诈发行股票罪既遂的特征与追究责任方式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哪些行为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一)发行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三)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四)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
    2023-07-07
    54人看过
  • 如何追究欺诈发行债券罪的责任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欺诈发行证券罪】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
    2023-02-24
    357人看过
  • 对倒卖旅客车票的行为,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倒卖旅客车票,情节严重的,涉嫌倒卖车票、船票罪。一、非法销售车船票罪既遂法院能判多久非法销售车船票罪既遂法院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本罪属情节犯,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其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有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二、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量刑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中国刑法非法销售车船票罪既遂怎么量刑?非法销售车船票罪既遂的量刑:犯本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2023-06-28
    232人看过
  • 非法信访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非法信访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非法信访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到有关国家机关缠访闹访行为的处理:(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内部、周围以及外国使领馆区、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所在地非法聚集,或聚众围堵国家机关大门、冲击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打砸、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拦截车辆阻碍交通等扰乱办公秩序、社会公共秩序,经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的,以聚众扰乱单位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或者重大社会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之规定构成犯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或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内部、周围和车站、码头、商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道路,张贴、散发材料,呼喊口号
    2023-04-28
    251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欺诈行为有没有刑事责任?保险欺诈行为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保险欺诈行为可以构成保险诈骗罪。其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4)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 构成本罪要
    • 计划生育违法行为行为有哪些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2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并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政不作为的;(三)索取、收受贿赂的;(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计划生育统计信息的。流动人口
    • 调整公路法律依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9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做如下修改: 一、将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公路建设资金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筹集:国家和地方投资、专用单位投资、中外合资、社会集资、贷款和车辆购置税。” 二、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一条,删除该条中有关设立“公路征费稽查站卡”的规定,并将这一条修改
    • 哪些行为属于票据欺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17
      票据欺诈行为有:伪造变造票据;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票据;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可靠来源的汇票本票等行为。 《票据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票据的;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
    • 票据欺诈行为要负什么法律责任,一般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8
      票据欺诈行为要负什么法律责任根据《票据法》第102条规定了七种票据欺诈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该七种票据欺诈行为是: (1)伪造、变造票据;(2)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3)签发空头支票或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4)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6)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作废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