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保护机制缘何失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7:24:08 283 人看过

商业秘密的复杂性在于,既不能不作为财产形态受到重视和保护,又不能以产权化的一般方式简单地对待。

商业秘密保护的呼声不断,效果却未如人意。这一领域的侵权行为十分普遍,宁波市工商局对6500家企业的调查显示,近40%的企业发生过泄密。但是,权利人维权的动因严重不足。山东高院的一项调查表明,侵权发生之后七成的企业不愿意起诉。在诉诸法院的纠纷中,来自成都、合肥、宁波、上海浦东新区等法院的资料均表明,高达九成的纠纷都与员工跳槽有关。令人不安的是,原告的胜诉率异常之低,上述法院的调查均表明,大致仅有20%左右。

商业秘密高的跳槽诱因与侵权率,企业低的起诉率和胜诉率,隐含着危机需要引起关注。最大的危机表现在,企业对秘密信息一体化治理的有效性面临着严重的组织失灵,有可能阻却与其自身机理相匹配的保护模式。

一般认为,知识财产主要通过产权化的程式获得保护,运用权利的语言篱笆构筑其保护范围的四至,边界清晰,可以观察、核实和度量是权利样态的基本特征,商标、专利与著作权莫不如此。商业秘密则不同,呈现出突出去产权化特征,按照美国学者兰德斯和波斯纳的观点,商业秘密并不是财产权,至少不是著作权和专利权这一意义的财产法概念。张五常先生更是声称:商业秘密从没有、也不可能通过划定产权而得到保护。这可以解释为,产权化保护的前提是公开、清晰得到界定,而公开的信息就无所谓秘密。

商业秘密非产权化保护,最有效的机制是企业组织。美国学者库特就认为,让需要分享的秘密的合作行为发生在企业内部比发生在企业外部更容易保守秘密,用保守创新商业秘密进而保护市场支配力的需求可以解释企业边界。日本学者伊东光晴甚至认为:跨国公司是在产业机密化倾向的背景下出现的,要保持商业秘密,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盖工厂。相比于其他保护模式,借助于企业的组织保护商业秘密具有成本上的优势:作为未公开的信息,一体化的内部交易,省去了信息厘定、权利勘测、价格评估和谈判协商等成本;命令与服从的权威治理,减少了履约和监督成本,避免了机会主义;组织契约属于长期和关系契约,更有利于催生合作,增进雇员对雇主的忠实义务。当然,更为重要因素是:企业体制中,劳动雇佣契约与市场买卖的个别契约不同,雇员除保留合同约定和法律明确规定的权利以外,剩余索取权归属于雇主,而不用另行协商。这对于不存在明确权利边界的商业秘密而言是至为重要的。

然而,商业秘密的异质化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往往被简化和通约为与其他知识产权同质的财产类型。在司法中主要表现为,将商业秘密等同于财产权案件,以齐一化的思维模式审理。其一,极端化的权利证明。原告起诉时,要求其提供商业秘密的具体范围和确切内容。事实上,即使是在专利领域,借助于专利代理人、专利审查员、公众异议等共同的事前勘定,专利要求书构筑的权利篱笆也通常是含混不清的。商业秘密原本就没有企图通过界定产权获得保护,在侵权的场合,权利的描述、厘定、求证、语言表达和证据界定,成本异常高昂。即使是信息的持有人能清晰地表达权利,但是基于二次伤害的顾虑,也不会轻易提交这些证据。这或许能解释,为什么商业秘密侵权普遍,维权几率却异常之低,大量原告因证据不足而败诉。其二,书面保密协议严格而教条化的苛求。在司法中,对信息持有人采取的保密措施,要求雇佣双方明确签订保密协议,规定有具体的保密事项、内容,雇佣方不负有超出约定的保密义务。这一做法的直接后果是,将组织的关系契约等同于买卖合同的个别契约,剥夺了雇主的剩余索取权,与企业制度背道而驰,同时,也阻却了员工在保密问题上的忠实义务,只能激励机会主义,滋生更多的背叛行为。

商业秘密的复杂性在于,既不能不作为财产形态受到重视和保护,又不能以产权化的一般方式简单地对待。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不是寻求法院对信息进行产权化的厘定和描述,法院既不具备这方面的完备知识,也无此必要。法院对商业秘密的维护同样应采取非产权化的方式,很大程度上就是对企业制度的维护问题,必须确保雇员对雇主的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确保雇主的剩余索取权。在这一意义上,商业秘密的审理是信息来源道德合理性的求证过程,也是关系契约的权利归属的正当性判断问题。

商业秘密的保护必须充分认识其经济机理。兰德斯和波斯纳等人曾指出,尽管商业秘密对于商业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但相对而言,商业秘密法却很少吸引经济学家或者具有经济学意识的法学家们的注意。为此,司法中较为可取的选择是:契合商业秘密保护的内在逻辑,将审理焦点从如何保护财产权,转移到如何激活和维护企业治理知识的自发力,尽其所能减少司法的外部干预。

(作者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1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文章
  • 商业秘密损失认定引发对保护商业秘密的思考
    造成损失50万元以上,是侵犯商业秘密立案标准。然而,由于损失计算方法有争议,近三年来南京市检察机关未批捕、起诉一起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一项商业秘密的价值究竟是多少,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又如何认定?最近南京一起上市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的报案材料,让该市雨花台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陷入了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困惑中。这个困惑所折射出的问题,不仅仅指向商业秘密损失认定问题,也引发办案检察官对当前司法机关如何在转型、创新发展中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知识产权的思考。姚雯/漫画2010年2月,雨花台区检察院接到一起要求监督立案的报案材料称,上市公司下属A公司员工姚某自2007年至2009年协助公司领导从事、d两项技术改造工作。2009年8月份,姚某妻子王某与他人成立B公司,王某以技术入股占公司股份的17.6%,B公司主要生产与A公司相同产品。上市公司调查姚某等人违反与企业保守商业秘密协议,在B公司中非法使用上述
    2023-06-05
    301人看过
  •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及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正)》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规定所称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本规定所称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本规定所称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二、商业秘密有哪些种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包括符合特定条件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正)》规定,所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
    2023-06-13
    219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的侵权法怎么理解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关于商业秘密的性质尚未统一的结论,有人格权说、信息权说、企业权说、知识产权说等。不论是哪一种学说,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权利却已经是不容置疑。是权利,就有被侵犯的可能,就有保护之必要。权利只有当它被侵犯时,能及时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救济才具有生命力。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倍增,商业秘密保护的呼声高涨。基于商业秘密的特殊性及其各种保护理论的不完善性,采取各种手段来对此进行保护是很有必要的。我国对商业秘密的规定主要分散在《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中。从这些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出,有些是利用民法典进行保护的,有些是利用侵权法进行保护的。从基本原理来说,侵权法理论和民法典理论是两个根本不同的理论。但是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国内学者在论述我国
    2023-06-24
    122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中国商业机密安全面临挑战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江涌认为,类似铁矿石这种因商业机密被窃导致巨大损失的行业并非个案。其他资源行业同样存在谈判过程中底牌被人知道,被人勒索的情况。\"只是因为铁矿石量大,钢材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又突出,所以被一下聚焦了。\"\"从某个角度说,中国重大商业机密无密可保。\"江涌在评析此次力拓案凸显的商业机密保护问题时说。北京外交学院战略与冲突管理研究中心教授苏浩说,\"我们对国家安全比较重视,但对商业安全重视明显不够。重大商业机密是国家安全的重要方面,特别是在铁矿石、石油等有关国家重要深度战略资源的谈判时,要高度关注国家利益安全。\"
    2023-06-08
    170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我国第一部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出台
    国务院国资委4月30日宣布,经历半年多起草的《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已出台,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部门规章。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于确保企业核心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安全,尤其是有效防范\"商业间谍\"具有重要意义。就在该规定发布前一天,力拓胡士泰案也进行了宣判。该案背后凸显的中国商业机密泄密问题引发业内外广泛深思。近年来中国铁矿石谈判频频遭遇挫折,商业泄密是其中重要的原因。我国商业秘密的立法工作严重滞后,以美国为例,其在保护商业机密方面有内外严格完善的法律保护网。例如,美国为了有效保护商业秘密,在1996年通过了《经济间谍法》。该法律涵盖的范围极其广泛,各种财务、商业、科学、技术、信息、计划、汇编、公司设计、操作步骤、程序等都可以构成商业秘密,并且不论是有形或无形。触犯者可处以15年以下有期徒刑,处5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法人团体违法则可处1000万美元以下罚金。专家
    2023-06-08
    252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定义及构成要件,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不为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口头或书面的保密协议、对商业秘密权利人的职工或与商业秘密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他人提出保密要求等合理措施。侵犯商业秘密的一般主体是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客体就是商业秘密。在客观行为方面,与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相同,即要求侵权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
    2023-05-07
    466人看过
  • 商业秘密载体与商业秘密保护是怎样的
    商业秘密的载体通常表现为纸质文件、磁质文件。特别是磁质文件,其容量大、体积小、易复制、易携带,一个小小的U盘可以存储上千页图纸的内容,所以,科学技术的发展也给商业秘密保护带来严峻挑战。因此,有效管理商业秘密载体是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措施。商业秘密如何保护1、建立保密室。现实中的泄密案件,很多是内部员工轻而易举地就获取了商业秘密文件或其复印件并带到新单位予以使用。因此,为了防止商业秘密被内部员工或外部人员非法获取,建立安全的保密室是十分必要的。建立保密室,可以使得非法获取商业秘密变得不可能或难以实现,这样,保密室可以极大地降低商业秘密泄密的概率。保密室的设计应遵循安全原则,应四壁坚固,相对独立,离地面有一定距离。同时,在保密室内部,应安装摄像装置,这样,可以有效监控企业的商业秘密,及时发现非法获取商业秘密行为,并为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提供证据。2、划分商业秘密等级。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与
    2023-04-30
    274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
    《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技术秘密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正当权益的保护,促进科技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技术秘密,是指能为权利人带来利益、权利人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包括设计、程序、配方、工艺、方法、诀窍及其他形式的技术信息,属于商业秘密。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权利人合法拥有的技术秘密保护适用本办法。属于国家秘密的技术秘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四条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共道德的技术秘密,不受本办法保护。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技术秘密保护的管理和指导。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按照各自职
    2023-06-08
    66人看过
  • 企业如何通过电脑、打印机保护商业秘密?
    传真机使用与企业商业秘密保护1、企业高级管理人配备专用传真机。因为,高级管理人员一般会有单独办公房间,而其他不相关人员不能随意进入其房间,这样,对方在传真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就可以直接收到传真,不需要经过其他中间环节。有时,高级管理人员会让秘书收发传真,但是,对于企业核心商业秘密的文件,企业高级人员直接收发可能会更妥,减少信息传播的不必要环节。2、等候收发传真。许多公司职员直接将传真内容传给对方,也不事先通知对方,事后也不确认。即使自己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配备了专用传真机,但是,对方很可能是将传真机放在企业公用部位的,如果未经通知直接发传真,那么,该传真件内容很有可能会被对方公司不相关的人员知悉。因此,对于载有企业秘密信息的传真件,应与对方负责人事先联系,然后再确认是否发送!3、安排行政人员收取传真。若企业采用将传真机集中置于公共地方的,为防止传真件内容被来往经过的其他不相关人员知悉或其他来
    2023-06-09
    60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关于“保密义务”
    关于“保密义务”该《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要求本单位或者与本单位合作的涉及技术秘密的相关人员(以下简称相关人员)保守技术秘密的,应当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劳动(聘用)合同(以下统称合同)中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保密协议或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没有签订保密协议或者没有在合同中作出约定的,相关人员不承担保密责任。保密协议或者合同约定的部分内容不明确的,相关人员只对约定明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
    2023-06-08
    68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有何优缺点?
    什么是商业秘密保护?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那么商业秘密保护有何优缺点?商业秘密保护的优点1、商业秘密保护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商业秘密不被泄露,其保护期限可以无限长;2、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广泛;3、商业秘密不需交纳注册费和年费(虽然涉及使信息保持机密的费用可能很昂贵);4、商业秘密可以立即生效;5、商业秘密保护需要政府部门的批准、许可或授权。商业秘密保护的缺点1、商业秘密没有排他独占性,其他人通过合法手段也可以获得同样的商业秘密;2、商业秘密可以被别人通过反向工程破解而合法拥有、使用和处置;3、无论什么原因导致商业秘密被公开,则任何人都可以任意使用;4、商业秘密主要依靠自我保护,可能需要复杂的保护措施和高昂的保护成本。
    2023-06-08
    194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之行政保护
    在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中,行政保护至关重要。较之与刑事保护、民事保护,它更具有强制性、广泛性、直接性、惩罚性。它不仅有利于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助于营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秘密性、价值性、创新性是商业秘密的三大法律特征。通过行政处罚,保护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处罚侵权行为,至少符合两个要素:一、侵权;二、违反行政法。据此,违反商业秘密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主要有以下几种:1、不正当获取商业秘密;2、滥用获取的商业秘密;3、第三人间接侵犯商业秘密。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5条明确规定:权利人(申请人)认为其商业秘密受到侵害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查处侵权行为时,应当提供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存在的有关
    2023-06-08
    410人看过
  • 商业秘密基本的保护措施,商业秘密保护期限是多久
    商业秘密基本的保护措施包括对企业职工加强保密宣传教育,使其知晓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健全保密规章制度等,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一、商业秘密基本的保护措施商业秘密基本的保护措施:1.对企业职工加强保密宣传教育,让他们知道商业秘密对企业的重要性,必要时还可以发放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知识的手册,反复宣讲,强调职工的保密义务,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保密的意识。2.要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根据要求保密的对象,可分为对物的保密和对人的保密。(1)对物的保密制度又包括厂区或生产区域的保密、生产设备、过程的保密、对原材料、模具的保密、对文件的保密、对计算机的保密以及对废弃物的保密等。(2)对人的保密制度则包括外来人员的驻留保密、内部人员保密管理、退离休职工清退资料的保密管理等。相应的对上述内容均应当制订相应的保密制度。3.做好商业秘密的物理保护措施是对外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有效步骤。二、商业秘密保护期
    2022-07-13
    280人看过
  • 代表建议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
    “有企业专挖墙角窃取商业秘密,我们这几年就为此付出了惨重代价。”昨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董事长孔维梁在审议两高报告时,建议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变事后惩处为事前防范。现象高薪高职位成诱饵“一个企业的商业秘密根本不可能装在保险箱里。”孔维梁说,挖墙角的企业只需一张光盘,便可将竞争对手的相关资料偷完。他说,一个企业的创新成果,只有少数能够申请专利保护,多数成果是以商业秘密的形式出现,比如新配方、新工艺、技术资料、图纸、企业客户资源等,而这些只需一张光盘就可全部拷贝完。孔维梁说,这些商业秘密一般被企业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掌握和熟悉,一旦他们被竞争对手以高薪、高职位为饵挖了墙角,后果就不堪设想。孔维梁以自己所在企业为例说,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技术高手云集,在全国仪器仪表界占据领先地位,但他们准备在重庆高新区落户建厂的消息刚传出时,就有竞争对手放出风来,点名要挖墙角。“幸好我们自主创
    2023-04-22
    71人看过
换一批
#知识产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 更多>

    #商业秘密保护
    相关咨询
    • 2022年商业秘密如何保护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1.成立商业秘密管理委员会,负责商业秘密的管理与维护。 2.建立切实可行的保密制度,编制保密手册。保密制度、保密手册都应向保密义务人公开,以使其了解到相关的规定。 3.对商业秘密划分级别(诸如:绝密/机密/秘密)。 4.建立秘密资料标签、存档管理及复制、查看、外借制度。 5.建立反泄密机制,建立工业展览审查制度、参观访问团接待制度、门卫保安、电子报警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体系、废品和办公及工业垃圾的
    • 如何有效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竞业秘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4
      商业秘密的保护,重在预防及注重细节管理 企业要提高保密意识,建立商业秘密保密机制,强化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可通过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等方式。比如:与核心员工进行的竞业禁止协议的签订,电脑硬盘的管理,离职前的交接,客户信息的集中管理等。竞业禁止协议固然重要,然而企业的消息:保密文化的建设、员工激励、对员工的信任,以及高管自身的职业操守的加强则更为重要。此外,还要注重营造和
    • 2022年如何保护商业秘密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一般可采取如下措施保护商业秘密权: 1、依法与公司的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2、与公司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员工违反规定,擅自披露公司秘密的,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 如何保护商业秘密,企业如何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有什么相关的措施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保护措施一方面,企业需要提高自身保护意识,并且加强保护措施,防止商业秘密泄露。企业和企业内的员工首先应当加强对商业秘密的认识,在企业和员工的主观上对企业自身的商业秘密要有认同。在法律理论中,商业秘密概念是“主观秘密”和“客观秘密”的统一。如果企业自身在主观上就不认为某些信息是商业秘密,则不可能强调客观上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比如,企业如果将本应当向某些特定客户提供的优惠价格,通过广告的形式公布出去,
    • 商业秘密保护的作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5
      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不得依法或者企业的承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他们掌握的商业秘密。那么,商业秘密保护有什么优势呢?1、期限优势,商业秘密保护期不确定。如果能永久保密,就享有无限的保护期。如果在短时间内泄露秘密,保护期就结束了;知识产权中的各种权利都有保护期。2、地域优势,商业秘密没有地域特征,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