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预付款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预付款最新规定具体如下: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第十二条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二)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四)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二、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规定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
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二)工程量计算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三)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二)工程竣工结算编审
1、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
2、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并且提不出正当理由延期的,责任自负。
(三)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
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审查时间
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四)工程竣工价款结算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按本办法规定的期限(合同约定有期限的,从其约定)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
(五)索赔价款结算
发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受损方按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索赔金额按合同约定支付。
(六)合同以外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结算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如发包人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发包方、承包方在签署工程的承包合同之后,发包方一般不会一次性将全部的工程款支付被承包方,而是会先预付一部分,然后剩余的款额会随着工程的推进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时结算工程竣工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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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是在合同签订成立后,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预先向另一方所支付的部分款项,其特点在于预付款的支付行为无数额限制且具有一定的承诺作用,同时也是一项无双向或单向担保效力的清偿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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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付款最少要付多少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121、预付款的额度,比如按合同价的10%左右计。 2、预付款的支付时间与方式,比如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预付款的50%,在承包人主要人员及主要机械到位后30日内再支付50%,支付预付款时承包人需提供预付款保函。 3、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比如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至25%到75%之间按工程进度款比例扣回。 4、行业不同,有不同的规定。一般分3-4次支付,付款时,收取工程进度报告,资金申请表,监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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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款支付预付款结算的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5第十二条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S05(D---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二)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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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是一样的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26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都是指在工程价款结算时,承包商依据承包合同中关于付款的规定和已经完成的工程量,以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的形式,按照规定的程序向业主收取的一项经济活动。承建商需要上报进度给监理公司(一式四份)。 再者,工程预付备料款只在工程前期支付,而工程进度款可以按月结算与支付和分段结算与支付两种情况,具体划分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 工程进度款:指各承建商按照合同条款,按月或按进度形象节点对已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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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付款比例是多少如何确定施工过程的预付款比率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21工程预付款又称材料预付款或材料预付款。这是发包人为帮助承包人解决工程施工前期资金紧张的困难而提前支付的一笔款项。项目是否预付款取决于工程性质、承包工程量和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另外,在合同制定时,预付款条款一般要注意三个问题:1、预付款金额,如合同价格的10%左右计;2、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如合同签订后30天内支付预付款的50%承包人的主要人员和主要机械到位后30天内支付50%承包人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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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付款有何规定?比如工程总额为30万,应收多少的预付款?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为了保障合同的后续履行能够顺利,建议你多收一些,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强制规定,只是对定金做了百分之20的上限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