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零七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百零八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百零九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百一十一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一、民法典损害货物承担什么责任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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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违约时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16买受人违约时,标的物已交付给买受人的,标的物损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未交付的,标的物损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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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雨造成房屋毁损、灭失,买受人是否应当承担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除非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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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付款、保留所有权的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损毁风险由谁承担?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8《》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由于标的物以及交付A,因此风险应由A公司承担,标的物所有权与其风险承担没有必然联系,即使所有权归B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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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的买卖标的物的毁损灭失在哪里赔偿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15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是指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事由如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第三人侵权等,发生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造成的损失风险。 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首先,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做出约定。 其次,合同当事人对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时间,未作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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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原物灭失承担的风险是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2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没有约定的,才按照上面的法律。而且你正好理解反了,出卖人将货交第一承运人,风险就转移到买货的人,并不是谁办的承运,风险由谁承担。 法律这么规定,并不就是说就让买货的人倒霉,只是货物灭失的话,需要由买货人向承运人主张赔偿,而卖家不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