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土地征收是否符合公正公平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1:04:55 182 人看过

判断土地征收是否合法,具体如下:

1、土地征收本身是否合法。一般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进行征收和征用;

2、土地征收的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征收大面积的土地由国务院决定;

3、土地征收发布的公告是否合法;

4、土地征收的补偿是否合理。补偿不合理的,必然引起公众不满。补偿应当在合理范围内。

一、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如下: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二、对集体土地征收应遵循的原则如下: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大多数村民真正的集体意志;

2、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每个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根据村民对集体所尽义务享有分配利益数量。

无效合同如何判断

违法性是无效合同的判断标准,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的规定,虽然为无效合同的确认确定了一项明确的标准,但在具体适用中,还应当注意如下几点:

(一)必须违反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才能直接导致合同无效。

(二)必须是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

(三)必须是违反了强行性规定中的效力性规定。从实践来看我国法律法规确定了大量的强行性规范,在认定合同效力时,有必要在法律上区分何为取缔规范何为效力规范。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标准:

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违反禁止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的,该规定属于效力规范。

2,法律法规虽没有明确规定违反禁止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的,但违反该规定以后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应当认为该规范属于效力规范。

3,法律法规虽没有明确规定违反禁止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的,违反该规定以后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并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只是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在此情况下该规范就不应属于效力规范,而是取缔规范。例如,关于预售商品房的登记主要关系当事人的利益,法律设立该制度的目的是保护买受人的:利益。所以要求办理预售登记的规范,应属于取缔规范,非效力规范。没有办理登记不应导致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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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5日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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