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解除风险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4:46:01 164 人看过

一、财产保险合同解除风险有哪些

(一)保险合同解除后的效力问题

无论是投保人行使解除权而解除保险合同,还是保险人行使解除权而解除保险合同,都导致保险合同效力提前终止,保险标的和被保险人不再受保险合同保障的后果。我国《保险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其对解除后果的具体规定,可以看出应当区分解除的是财产保险合同还是人身保险合同而有所差异。

具体而言,如果投保人或保险人解除的是人身保险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导致人身保险合同溯及既往地发生消灭的效力,这可以从人身保险合同解除时现金价值和保险费的返还上得到证明。如我国《保险法》第47条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二)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问题

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合同解除之前,就涉及到保险人还有无义务履行相应的保险责任,承担退还保险费或返还保单现金价值的义务的问题。我国《保险法》对于保险合同解除权的溯及力问题并没有具体的相关规定,但从相关法条不难看出我国《保险法》对于该问题的规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种:

1、我国《保险法》第16条第4款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在此情况下,保险人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也就是说,保险合同的解除权并不具有溯及力,合同关系指向将来消灭。

2、我国《保险法》第27条第1款、第4款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谎称或是故意制造保险事故而解除合同的,保险人亦无须承担保险责任,而投保人仍需缴纳保险费。

二、签订财产保险合同的履行原则

1)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的发生是不能事先确定的,保险方对保险事故发生的危险程度的估计主要是靠投保方在申请保险时的陈述和保证,如果投保方的陈述不真实,则不仅会使保险方无法正确估计风险,也不利于保护被保险财产的安全。如果投保人陈述不真实,有隐瞒或欺骗行为,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可见,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签订财产保险合同中有特殊的意义。

2)有保险利益才能投保的原则

保险合同以不能事先确定事件的发生作为给予保险金的前提,这就使不法之徒有了可以利用这种特点来牟的可能,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作了投保人必须有保险利益的规定。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是指保险标的对投保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具备下列条件:这种利害关系有经济上的价值;利害关系的经济价值可以用金钱估算或约定;这种利害关系为法律所承认。没有保险利益的人无权作为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18: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财产保险涵盖哪些风险及损失
    一、财产保险涵盖哪些风险及损失财产保险涵盖的风险有:1.自然灾害风险;2.人为灾害风险;3.投资风险;4.竞争风险;5.法律风险;6.客户流失风险。财产保险涵盖的风险损失的有财产险保险人承保因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二、财产保险合同的内容财产保险的内容有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方法;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
    2023-09-19
    450人看过
  • 解除保险合同的手续及风险是什么
    直接联系保险公司解除,或保险公司直接告知投保人解除合同即可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解除的方式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但保险合同约定不得解除,且保险合同性质上不能解除的除外。《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解除保险合同风险是什么一、保险合同解除后的效力问题无论是投保人行使解除权而解除保险合同,还是保险人行使解除权而解除保险合同,都导致保险合同效力提前终止,保险标的和被保险人不再受保险合同保障的后果。我国《保险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其对解除后果的具体规定,可以看出应当区分解除的是财产保险合同还是人身保险合同而有所差异。具体而言,如果投保人或保险人解除的是人身保险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导致人身保险合同溯及既往地发生消灭的效力,这可以从人身保险合同解除时现金价值和保险费的返还上得到证明。如我国《保险
    2023-04-29
    387人看过
  • 解除保险合同有哪些预防措施
    保险合同解除的形式有哪些。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出现时依法行使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法定解除的内容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但是,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法定解除事项。对于投保人而言,保险合同的终止权可以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行使,但在保险责任开始后,法律对保险合同的终止权作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财产保险合同,投保人要求终止的,法律有两种不同的规定解除合同,保险人可以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收取保险费,剩余部分保险费退还被保险人。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解除合同,缴纳保险费满两年的,应当按照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返还保险费;满两年未缴纳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扣除手续费后返还保险费。只有在法律规定的终止事件发生时,保险人才有权终止合同。(二)遗嘱的解除。遗嘱解除,又称协议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约定情形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随时解除保险合同。遗嘱的解除需要保
    2023-05-31
    315人看过
  • 保险合同有哪些法定解除条件
    1、违反告知义务。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因隐匿、遗漏或不实告知足以影响保险人对危险的正确估计或保险费的计算者,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2、违反通知义务。当事人一方依合同规定负有通知义务而不为通知者,除因不可抗力而无法通知外,无论是否有过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3、违反保证条款。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违背保证条款的规定,他方当事人即可依此解除合同。4、投保人违反保险费给付义务。给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主要义务,如果其未如期给付,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必须在投保人复效请求期限届满后,方能解除合同。5、退保。各国法律一般允许投保人中途退保。我国《海商法》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保),但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一、保险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协商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2023-02-20
    169人看过
  • 解除保险合同通常有哪些形式
    关于保险合同的解除方式而言,主要划分为法定解除以及意定解除两大类别。首先,我们探讨法定解除方式。此种方式即是说,若遇法律法规所述特定事件发生之际,保险合同各参与方均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条文行使其解除该保险合同的权利。其次,来论述所谓的意定解除方法。这种方式也被称为协议注销终止,它是基于保险合同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发现某项预定状况实际出现之时,便得以随时终止该保险合同。《保险法》第五十四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2024-08-17
    191人看过
  • 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房屋租赁一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但必须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法定解除可适用于以下情形:1、因不能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部分或部分或者全部损坏或者损失租赁物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承租人因部分或者全部损坏或者全部损失不能达到合同目的,可以解除合同;2、如果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即使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可随时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付款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具有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事由。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
    2023-07-03
    427人看过
  • 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解除权如何行使
    (一)保险人行使约定解除权我国《保险法》允许保险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合同解除条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保险人可与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约定条件成就时,保险人即享有约定解除权。(二)保险人行使法定解除权具体来讲,只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违反了以下法定义务的情况下,保险人才有权行使法定解除权。(1)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作为保险法的特殊原则之最大诚信原则,与其他一般合同相比,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投保人必须向保险人尽最大诚信义务。投保人将重要事实告知保险人,是保险人正确测定危险率,计算保费所必需的。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包括投保人向保险人主动全面告知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相关信息,不管保险人询问与否,都应当将标的的相关信息告知投保人。由于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存续至关重要,所以在投保人有违告知义务时赋予保险人合同解除权是应当的。《保险法》第16条第二款规定,托保人故意隐
    2023-05-03
    187人看过
  • 合同履行风险有哪些履行合同有什么风险
    一、合同履行风险有哪些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当事人应如何合法确定合同的履行方式?在经济生活中,因合同履行而产生的法律风险有以下几种?1、恶意不履行;当事人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虽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常见的现象为有货不交、拖欠货款、转移财产、赖帐不还等。2、因故不履行;3、履行不当。二、当事人如何防范合同履行风险1、明确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的,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时应当采取的补救措施。违约责任也不是一定不变的,合同各方在违约以后,可以再行约定采取合适的补救措施。常用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种型号或规格的元
    2023-03-31
    383人看过
  • 河北保险合同解除律师能风险代理吗
    一、河北保险合同解除律师能风险代理吗是的,这项服务通常分为两种形式:第一种为完全风险代理,即在案件开始初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而在案件结束后,按照最终所达成的标的物价值按固定比例收取费用,这个比例通常在30%上下浮动;第二种则是在案件开始前先收取一笔基本的办案费用,一般为5000元人民币,然后在案件结束后,再根据最终所达成的标的物价值按固定比例收取费用,这个比例通常在10%-15%之间。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等类型的案件,一般情况下是被禁止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的。此外,根据《律师风险代理规定》,当律师处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如果委托人在被告知政府指导价之后仍然坚持要求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那么律师事务所可以考虑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是以下几种情况除外:1)婚姻、继承案件;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给付赡养费
    2024-07-19
    208人看过
  • 交强险保险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有哪些?
    一、交强险保险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有哪些?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保险公司按照规定退还相应保费:被保险机动车依法被注销登记的;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应在被保险机动车规定位置放置交强险标志;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如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交强险的保险期为1年,合同期满,消费者应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行车证以及购买车辆的相关证件和买强险的手续证明,到投保的保险公司业务部申请补办交强险标志。如果被保险人为单位,则需要携带保单、授权委托书和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到承保公司申请补办,届时需要填写交强险标志补办申请。保险公司在收到补办申请及报失认定证明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的审核,并补发相应的交强险单证
    2024-01-27
    127人看过
  • 风险代理怎么解除合同
    风险代理解除合同的方式:1、约定解除。指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约定解除合同以及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行使解除权的条件,一方可据此解除合同。2、法定解除。指在合同签订之后,若出现了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当事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从一起风险代理合同纠纷案谈风险代理合同解除后的责任承担风险代理制作为一种与国际接轨的律师代理收费方式,被缔结合同的当事人视为双赢而普遍为人们接受。缔结合同的当事人基于信任和了解,订立风险代理合同,试图通过委托事务的处理,使彼此获得收益。但是,委托合同作为最大诚信合同,如果一方对另一方产生不信任,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解除后,委托方是否可以不再承担支付报酬的责任,常常引起争议。在对这一问题进行阐述之前,请先看一则案例:2000年8月被告某实业公司因无锡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拖欠其货款800000元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委托原告某律师事务所为其追偿该欠款,并签定委托合同,合同约定
    2023-08-01
    457人看过
  •  解除合同时,保险公司有哪些权利?
    法定解除包括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未按照约定履行安全应尽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危险增加通知义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等情形。约定解除则是指双方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一旦出现约定条件,则有权解除保险合同。1、法定解除。(1)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的承保决定;(1)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并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请求;(2)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3)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4)若被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危险增加通知义务;(5)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且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合同成立未超过两年;(6)在人身保险中,合同效力中止起两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2、约定解除。约定解除又称协议
    2023-11-10
    376人看过
  • 解除合同后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
    所在的单位经营不善要裁员了,最近单位已向我们提出了解除合同的方案,包括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现在我很担心失业后的生活,因为我已56岁了,又没什么特殊技能,失业后,很可能找不到工作了。但单位说,反正失业了有失业金可领,还说有困难,还可以申请其他待遇。请问除了失业保险金,我还可以申请什么待遇呢?解除合同是大事,必须得慎重考虑。但一旦解除合同、失业之后,国家除了失业保险金外,的确还规定了其它的一些待遇,现概要介绍如下:首先是失业保险金。根据规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依次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其次,失业金还可以延长。即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2年,经职业指导员多次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后仍不能重新就业的,可向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再次,还有失业补助金。即失业
    2023-06-09
    257人看过
  • 倒签合同产生的风险有哪些
    一、倒签合同存在的风险有哪些(一)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而一旦产生纠纷后由于证据难以取得,解决起来又比较困难,合同的事前控制作用无法体现,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如在施工合同中,存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工程量变更等可能性,缺少合法有效的合同作为依据,争议将难以顺利解决。对于采购合同,可能因为标的设备的市场价格浮动或运输损失风险而发生争议,又无法出具相关合同证明,如适用合同履行地或货物交接时的市场价格,可能因市场价格浮动变化较大,导致企业经营付出更高的成本,损害企业的经济利益。(二)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补签合同违反公司的合同管理规定,导致合同管理质量及效率的下降,扰乱企业正常的管理秩序。如补签合同使合同的生效时间迟于合同履行,但其他条款内容与正常签订的合同一致,导致合同的生效日期、履行期
    2023-03-03
    20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财产保险合同是否能够解除?财产保险合同对保险利益规定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4
      很多人知道,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但对于他的性质却是不知道的,或者只知道他的表面,不知道他的真实相关规定。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李翔律师解析。财产保险合同对于保险利益规定 1、财产保险合同是属于诺成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中国财产保险合同不以投保方支付保险费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双方当事人只要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合同即生效。投保人应
    • 保险理财产品有哪些风险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4
      一般情况下,不同产品面临的风险不同,比如分红险其风险主要体现在收益不具有确定性上面;投连险主要包括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保障风险。要适当规避这些风险的话,需要你选择一个好的保险公司并且选择一个好的业务员根据你的年龄、经济收入给你介绍适合你的保险理财产品,并且其中你要注意误导性信息和合同条款,避免被忽悠了。
    • 有权解除合同保险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10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也就是保险人和投保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至于被保险人和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他们并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所以他们并不具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 请问违法解除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31
      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定条件,且有充分的证据。另外,还需遵循法定程序,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
    • 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解除权是?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具体什么情况建议来电或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