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商业秘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1:13:20 236 人看过

如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商业秘密的内容

用人单位和掌握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劳动终止前或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不超过6个月)内,可以调离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也可以约定,具有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受雇于其他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并具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不得自行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商业信息。前者是指产品配方等专有技术,后者是指客户信息、购销渠道等,商业秘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用人单位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这里的“保密措施”应该得到广泛理解。例如,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表明,某些信息对用人单位有价值,劳动者不得披露。这也是一种保密措施,上述法律对如何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条件以及用人单位是否必须支付价款等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然而,由于企业间竞争的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行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了保守商业秘密的条款。因此,原劳动部在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1996〕355号)第二部分中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条款和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内,调整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用人单位还可以规定,劳动者持有商业秘密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在其他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并具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不得生产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但用人单位应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9: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在商业秘密实施许可中商业秘密的保密
    商业秘密的实用性、价值性等决定了它可以成为许可贸易对象。商业秘密的使用许可同样涉及保密问题。企业首先要慎重地确定许可贸易对象,一般地说,要考虑可能的被许可人的资信状况、经济实力、市场规模,特别是实施商业秘密的能力。当候选的被许可人确定后,下一步就是就商业秘密的使用许可进行谈判。就被许可的企业来说,它当然先要对引进的商业秘密进行评估,作一些了解才能确定是否购买以及相应的价钱。但这样会让被许可方知悉该商业秘密。一旦谈判没有成功,许可人将无法禁止对方实施。为此,作为许可方的企业应当在谈判前就要签订保密协议。该协议应当特别明确在没有获得许可方书面同意前,对方当事人不得将该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当然,企业在谈判中披露给对方商业秘密的范围应尽量缩小,不能和盘托出,特别是其中的关键性商业秘密。正式达成的商业秘密许可证应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许可证性质、对方的保密任务、重要概念界定、技术回授、使用费交付
    2023-04-10
    74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自治——保守商业秘密之脱密措施
    脱密措施的概念和目的脱密措施一般是指在脱密期间(提前通知期——我们所谈的提前通知期,特指约定的提前通知期,不是《劳动法》规定的30日的提前通知期),承担保密任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明确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约定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以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约定脱密措施其目的同样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防止劳动者侵犯企业的正常利益,获取非法利益。采取脱密措施的法律依据我国目前对脱密措施的规定,同竞业限制一样仅有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定,缺乏法律层次的规定。在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项中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可见,该条款为劳动合同中约定脱密期提供了依据,使这种保守商业秘
    2023-06-09
    197人看过
  • 如何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的保密义务
    一、如何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保密协议的有效期保密协议的有效期是由双方协商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是2年。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三、保密协议纠纷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吗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为保密协议书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应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才能去法院起诉。如果是企业与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与非员工之间,因为
    2023-11-23
    490人看过
  • 在商业竞争中如何判定商业秘密的不当取得
    一、在商业竞争中如何判定商业秘密的不当取得1.通过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2.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进行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的;3.违反保密义务或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
    2024-03-17
    297人看过
  • 保护企业秘密:劳动合同中的保密协议
    劳动合同中的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签订的要求员工履行保守相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以及竞业限制义务的一种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保密协议不符合有效吗?如果劳动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违约,依法签订的保密协议仍然有效。保密协议虽然从属于劳动关系,但可以单独订立。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用人单位只是订立了保密协议,且保密协议不具备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
    2023-08-11
    152人看过
  • 劳动合同关于商业秘密的约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2条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协议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一些商业机密的有关事项:商业机密是指不能为公众人民所知晓,能够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上的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经过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一些技术信息以及经营信息。商业机密包括技术机密以及商业信息,前者例如公司的产品配方或者其他的专有技术,后者例如:公司的客户资源,销售渠道等。形成商业机密的最主要条件之一就是用人单位采取了一系列的保密措施。如用人单位在用人之时向员工讲清楚明白某项信息或技术对公司单位有经济价值,员工不能泄露也是属于保密措施的一种。在企业之间相互竞争日资激烈,用人单位在用人劳动合同条约中明确规定保守企业公司的商业机密条款,因此我国劳动部在发《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第2部分中有规定:用人公司单位在与掌握公司商业机密的职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的有关条款时,也可以协
    2023-03-06
    445人看过
  • 订立合同中涉及到商业秘密,如何处理
    在一般的合同订立过程中,不涉及商业秘密的问题。因此,没有必要将当事人双方在合同谈判的过程中交换的信息都作为商业秘密来处理。这些信息可能是很有用的,也很有价值。如果不是商业秘密,当事人均可以使用这些信息。但是,如果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知悉到商业秘密,情况就有很大不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比如技术秘密,可以给权利人带来很大的经济利益。在经营方面的经营信息,比如说客户名单,为交易带来极大的便利条件,对其经营活动,比如材料与成品的购销,意义重大。一、员工带走企业客户名单算侵犯商业秘密吗员工带走企业客户名单,如果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
    2023-03-15
    186人看过
  • 合同保密与商业秘密
    属于。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可申请紧急保全。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商业密码,每个公司都有自身的商业密码,这些商业密码是不对外公开,其他公司不能侵犯商业密码。借款合同是否属于要式合同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作为特殊种类物的金钱,因此,原则上只发生履行迟延,不发生履行不能。2、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货币的所有权移转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决定的,也是货币这种特殊种类物作为其标的物的
    2023-07-05
    204人看过
  • 如何计算劳动争议中的侵犯商业秘密赔偿?
    西安市中级法院对中国赔偿额最大的一起商业秘密侵权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原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高级工程师裴××及附带民事责任的中冶连铸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原告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经济损失1782万元。侵犯商业秘密人们更喜欢通过刑事手段来解决,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的案例不是太多。对于商业秘密侵权赔偿只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有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根据法律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赔偿计算方式和商标、专利计算方式大致相同:1、被侵权人因为侵权遭受的损失,2、侵权人因为侵权获得的利益。但是我们注意到顺序和商标、专利不同,首选的方式是被侵权人的损失。下面分析具体运用:1
    2023-04-24
    217人看过
  • 《劳动法》对保护商业秘密有哪些规定
    《劳动法》关于保护商业秘密的规定有哪些中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其中包括劳动者有义务同时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劳动合同中有关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事项”,即可以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范围、方式、期限和形式。本条款的目的是保护雇主的经济利益,防止知悉商业秘密的工人故意或任意泄露雇主的商业秘密,给雇主造成经济损失。一旦员工违反合同,可根据本条款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保护商业秘密绝不是简单地在劳动合同中添加条款。这需要以下一系列措施和条款的共同努力采取保密措施1.明确了解商业秘密的人员范围例如,作为商业秘密的流程或公式可以分为几个部分,因此,员工只能联系他们必须完成的任务的一部分,而不能联系其他部分。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规定,所有使用和接触保密技术的人员均应承担保密责任,以明确知悉商业秘密的人员范围,以
    2023-05-07
    416人看过
  • 关于劳动合同法——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
    随着人才流动的越来越频繁,给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甚至有人认为,人才流动与商业秘密保护从来就是一对孪生兄弟。竞业禁止协议作为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因其可以从根本上减少员工侵害商业秘密的机会以及其举证的相对简易,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利用,但国家尚未有统一的立法对其加以规范。以下是学者对此问题的一些观点及建议:西北政法学院徐芳宁老师认为:限制合理的竞业禁止合同应属有效。对竞业禁止合同,应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上加以严格规制,以体现劳动关系中双方的利益平衡。具体来说,竞业禁止合同的效力要件包括:1、前提要件——劳动合同有效;2、基础要件——商业秘密存在;3、有效要件——限制合理合法。对劳动者的违约责任,徐老师认为,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除了承担退还已经取得的补偿费用、支付违约金、赔偿单位经济损失等责任外,如果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而且劳动者实际也履行了行为,单位不
    2023-06-09
    330人看过
  • 商业秘密事项如何约定
    一、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二、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2023-04-30
    493人看过
  • 劳动者窃取单位商业秘密如何处罚
    商业秘密,按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劳动法》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
    2023-04-26
    380人看过
  • 如何判定案件中的商业秘密罪行
    一、如何判定案件中的商业秘密罪行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二、侵犯商业秘密罪多久判刑一般刑事案件,应
    2023-09-20
    440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中双方如何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条款?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这是《劳动法》对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用法律形式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表现之一。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如何约定保护商业秘密条款,是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1、必须明确什么是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是指有商业价值,且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在经济交往过程中不能公开或不能披露的,能给企事业单位带来经
    • 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不违反商业秘密条款的,是怎么规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7
      这条属竞业禁止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
    • 2022年如何约定劳动合同中的保守商业秘密的条款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15
      1、应约定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的范围。保密责任不明确、不具体,—旦出现问题是否属于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就无从确定,因而不能有效地保护商业秘密。因此,应明确约定要求劳动者保守哪些商业秘密。 2、应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方式、期限。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方式。如要求劳动者不得私下向他人泄露,也不得通过各种媒体泄露等。 3、应约定违约金、赔偿金。
    • 商业秘密应具备哪些条件,劳动合同怎么约定商业秘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7
      一、商业秘密应具备哪些条件 商业秘密是指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须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该信息必须全部具备上述三个特点,方能称之为商业秘密。作为用人单位应特别注意对自己认为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和资料采取切实可行的保密措施。比如:用内部规章制度对保密的范围、内容、岗位、人员、措施等等加以明确,也就是制定保密制度;用协议书的形式与有关单位和职工约定保守秘密的权
    • 劳动合同中保守商业秘密主要是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8
      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由于劳动者未履行,造成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4)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如何进行赔偿?《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5/10)第五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