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与股权赠与谁对受方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5 18:42:25 145 人看过

股权转让股权赠与,对受方没有什么利弊之分、也不存在风险之说。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股东没有实缴的能转让股份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

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

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

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本的充实。

二、有关股权转让的公告吗?

股权转让有用。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股权转让中隐瞒债权怎么办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转让人与受让人为确定股权价值,往往在签约前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包括债权债务进行审计评估以确定股权的实际价款。在审判实务中,目标公司的债务既有转让人已明确知道存在的现实债务,也有转让人应当知道或不知道、无法预料到的担保债务、侵权债务等潜在、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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