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有力证据是异议的主体只能是本诉的被告。第三人也是诉讼的当事人,但是第三人,无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都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提出异议的时间通常要在提交答辩状期间。
一、仲裁管辖权异议情形有哪些
(1)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法院或者下级法院管辖的,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2)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地域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其他地方法院管辖的,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3)被告认为受诉法院同时违反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规定的,有权一并提出管辖权异议。
(4)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标准的,被告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法院管辖。
(5)因仲裁条款或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而受理的民事诉讼,被告一方有权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受诉法院应就管辖权作出裁定。
二、被告追加第三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被告追加第三人的条件可以有很多种,
其一为: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其二为: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条件
1、适用主体。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于“第三人”范围的界定,是以“与诉讼标的或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为标准,不仅包括对于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包括虽无独立请求权,但其权利受到生效文书效力拘束,只有通过撤销判决才能获得救济的情况包括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2、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作了特别规定,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不适用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3、提起时限。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予驳回。4、提起事由。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必须符合以下法定事由:(1)程序条件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而未参加诉讼。即第三人未参加诉讼的责任不在于其本人,因自己的原因而没有参加诉讼的,不能提出撤销之诉。(2)实体条件是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也就是说提起时必须有证据证明,必须针对针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必须是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错误,内容包括部分内容和全部内容。(3)结果条件是民事权益受损害。也就是说,有损害民事权益的后果,第三人才得主张撤销权利。5、适用客体。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客体是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未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因其所及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尚未得以确定,不具有终局性的法律效力,对第三人未构成实质的损害,就无从提起此诉。6、审理范围。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当围绕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是否对第三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为审查重点,围绕涉及第三人相关事项进行审理,对于不涉及第三人事项的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不在审查范围之列。
-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以及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158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书后提交证据包括什么
370人看过
-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重新立案是什么
347人看过
-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应如何处理?
468人看过
-
您是否需要拒绝管辖权异议的收据
204人看过
-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包含哪些内容?
386人看过
仲裁条款是合同中约定将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条款。它明确规定了仲裁机构、仲裁地点、仲裁程序等事项,为双方解决争议提供了合法有效的途径。仲裁条款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合同履行的保障。... 更多>
-
-
管辖权异议上诉需要缴纳费用吗,管辖权异议上诉需要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1(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不须交纳诉讼费。 (2)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不须交纳上诉费。 (3)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服提起上诉后,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裁定、驳回上诉的,在裁定的同时裁定管辖权异议的受理费在二审裁定生效后向一审法院交纳。 (4)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提出上诉,受理费每件50元。法院对管辖权异议驳回是用裁定的方式,则根据
-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或者先知管辖权异议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11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的其无管辖权的意见或者主张。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需符合一定的条件: (1)异议提出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 (2)异议的对象或者内容是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3)受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 (4)管辖权异议只能向第—审人民法院提出; (5)异议应当在答辩期间以书面方式提出,即在收到起诉状副本
-
我国管辖权异议上诉交费么管辖权异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5我国管辖权异议上诉不交费。 【法律依据】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
怎么提管辖权异议,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9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权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由于其在诉讼中居于辅助一方当事人的地位而不具有异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