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双方在生孩子协议上无法达成协议,作为法定离婚的一种,承认离婚,但没有认定侵害生育权。如果妻子未经丈夫同意擅自怀孕,妻子不顾丈夫的反对,两个孩子、夫妇中的一方与第三方结婚生子,则必须认定其侵犯配偶方面的生育权。理论上,生育权是男女平等的,但不能说是平等的。权利的平等不平等,法律上的平等和事实上的平等也有一定的距离。由于生理特性的不同,男女在生孩子时的作用和负担完全不同。女性不仅要在育儿方面,还要在育儿方面履行更多的义务。怀孕、分娩和哺乳不能替代男性。是对以生育为主体的女性的人文关怀和特别保护,也是法律的公正体现。
妻子擅自引产侵犯丈夫生育权吗
没有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从男性生育权的实现和社会现实的角度分析,双方就此意见不一致时,理应更多地保护弱势方女性的人身权益。理由如下:
第一,男女生育权实现的条件不同。对于女性来说,生育权的实现在于自身的人身权,而对于男性来说,合法生育权的实现首先依赖于合法配偶权的实现,男性只能在配偶权的实现基础上获得生育权的保护。任何违背女性意志的男性强权都是违反妇女人权的违法行为。
第二,生育不是婚姻的必然结果,女性也并非生育工具,公民既然有生育的权利,同样应享有不生育的自由,妻子自主人流是对自己身体的一种处分,是对不生育的一种自由选择。
第三,女性不仅在照顾、抚育子女方面履行更多的义务,而且怀孕、生育和哺乳更无法由男人替代而由女性独自承担艰辛和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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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权是人权下面的一个具体权利,属人之为人而自然享有的权利。生育权一般指生殖权利。公民的生殖权利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殖权利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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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生孩子男方不支付生育费, 男方是否可以剥夺女方生育权的请求权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24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国际社会对生育权问题提出的新的观点,就是自由且负责任的行使生育权,强调夫妻和个人对子女、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强调夫妻在行使生育权时,要考虑到将来子女的需要和对社会的责任。从这个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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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争夺女方生育权的可能性大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1这不是说没有可能。因为已经有成功生下第一胎的经历,很多夫妻认为怀上第二胎只是时间的问题,其实,生了第一胎并不代表就能怀得上第二胎。生育能力在没有疾病影响的情况下,依然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步的降低,包括生殖腺体活性,卵子的健康度等。男方也要检查精子的质量、活动度、成活率,前列腺的检查等。因此,男女双方最好一起去正规医院做个检查,看看问题究竟出在哪儿,也可以针对性地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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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是如何被剥夺的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51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视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视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2探视权不能被剥夺,只能被中止。 3关于怎样中止探望权,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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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有权利剥夺女方生育权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2前夫无权剥夺女方生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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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谁来执行对剥夺性权利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02一、由监狱管理机构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自然用于主刑执行期。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刑两年,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根据刑法规定,实施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犯罪分子在主刑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已经完成,对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教育、警戒作用丧失。二、由公安机关执行。被拘留的罪犯被公安机关执行主刑,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