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补助标准大幅提高,全国实现同命同价。以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今年1月1日起,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修改为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打破了地区限制,实现了全国同命同价。以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计算,新标准总额达38万多。而且,随着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调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也将逐年提高。
非机动车伤害也可以认定工伤。以往,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只有机动车事故伤害才算工伤。而《社会保险法》配套法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范围扩大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伤害。需要注意的是,对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如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行为造成伤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也要参加工伤保险。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扩大到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解除了这些单位和人员遭遇工伤风险的后顾之忧。
认定程序提速,办理时限最短为15天。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取消了工伤认定争议处理中先复议再诉讼的规定,设置了工伤认定的简易处理程序,认定时限由原来的60天缩短为15天。同时,增加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的新规定,不仅确保了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及时救治,而且从制度上遏制了部分用人单位为拖延时间而恶意诉讼的现象。
住院伙食补助费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将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在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同时,减轻了参保单位的负担。
工伤救治更有保障。为保证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垫付追偿制度,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追偿。同时,与医疗保险一样,对由第三人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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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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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工伤保险之外还可以有其他保险保障工伤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16保险属于社保,是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身都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产品来进一步地规避风险,增加保障。时下不少企业都选择为员工额外购买团体意外险或者综合意外险产品,以期能在关键时刻帮助企业分摊风险。比如,平台上用户购买较多的阳光金盾企业员工综合保障计划,除意外伤害,意外医疗等常见的意外险保障项目以外,还有工伤、、、住院津贴等针对企业员工制定的专项保障。《》第十四条:(一)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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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之前买的保险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9一是退保,退回保单的现金价值,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不过,这办法其实不太好,损失比较大,你退回的现金价值一般都是比你交的保费少的。若是短期险还好,本来就交的少,若是长期险,那压根就不划算,坑死了! 二是变更投保人,也就相当于将保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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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受伤之后再买保险可以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181.意外险不可以事故发生了再买。意外险是一种因相关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而提供约定保障的险种,包括了交通意外、旅行意外等等意外保障。当然,也不是说每款意外险都保障上述意外事故,每款意外险产品都有其所保障的范围,具体看产品。相较于健康险来说,它没有那么长时间的等待期,也不用支出较高的保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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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了能不能再买工伤保险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6在参保前受伤,应该是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工伤认定是由参保单位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向劳动部门的工伤受理部门申请的,所以未参保的单位需要承担所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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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再就业工伤保险统筹不适用,能否办理工伤保险统筹工伤保险?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1退休职工已经退出劳动岗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再就业不适用劳动法规,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参加工伤保险,无需办理工伤保险统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