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建立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月报制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21:28:32 68 人看过

从2005年6月起,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月报制度正式在沈阳市实施。月报的内容主要是反映沈阳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基本情况,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有关单位促进再就业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实施社区工程和再就业培训等情况。

6月20日下午,沈阳市劳动保障局召开了沈阳市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情况月报填报工作布置会议。会议要求,通过建立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情况月报表制度,积极探索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有效形式,使其成为完善就业政策和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稳定社会、振兴老工业基地发挥应有作用。会议强调,各区、县(市)、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协调行动,通力合作,认真、细致地完成填报工作。同时,要深入区、县、社区、企业、培训机构进行调查,了解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投入、投入后的用途、产生的效益等情况;探讨失业保险基金在支持企业减少裁员、平稳转岗和扩大就业方面的具体做法、作用和有效形式;探讨各地区、部门减少失业存量的措施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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