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证据保全的概念
仲裁证据保全是指在仲裁裁决作出之前,对有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经当事人申请,由法院所采取的对证据加以保护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证据保全在仲裁程序中具有重要意义,其可以有效地保护能够证明仲裁案件的事实证据,防止证据被灭失、毁损等情形的发生。因此,国际上及各个国家在仲裁法或相关的法律中均规定有仲裁中证据保全的条款。我国仲裁法第46条也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
二、申请仲裁证据保全的条件
申请证据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
1、要保全的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关联,即该证据能够作为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根据。
2、证据确有灭失的危险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如作为证据的物品,随时有腐烂、变质的可能,同时,也不排除当事人有时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对证据采用隐匿、修改、毁损等手段,如不及时采取证据保全,证据就有灭失的危险。
三、仲裁证据保全的程序
1、当事人书面申请。
证据保全程序的启动,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的证据保全申请开始。按照《仲裁法》的规定,证据保全必须由仲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不论仲裁机构还是法院都无权直接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2、仲裁机构向法院提交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
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3、人民法院审查并作出裁定。
人民法院在收到仲裁委员会提交的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后,经审查认为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有充分理由,确有保全证据必要,应当及时作出证据保全的裁定。裁定中应明确: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法保全何种证据,存卷保管,以便仲裁庭调查使用。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证据保全条件,即可驳回证据保全申请,并作出裁定,说明理由,同时通知仲裁委员会和当事人。
4、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作出证据保全的裁定后,应当及时采取保全措施。证据保全的方法,对书证,可采取复制、拍照的方法;对物证,可采取提取、封存的方法,对不易移动或不易保存的物证,可采取勘验现场,制作勘验笔录、或者拍照、绘图、录像、制作模型等方法;对证人,可以采取及时询问、制作笔录,或者录音、录像等方法。
-
行政诉讼中证据的保全的概念及条件是什么
443人看过
-
听证的概念及听证程序
220人看过
-
仲裁裁决书概念及作用
323人看过
-
合同争议仲裁的概念及特征,合同争议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167人看过
-
仲裁规则的概念是什么以及制定程序有哪些
96人看过
-
仲裁财产保全制度的概念和种类
151人看过
仲裁证据保全是指在仲裁过程中,为保护当事人的证据不因时间流逝、证据灭失或损坏等而遭受不利影响,而采取的证据保存和固定的措施。 这种保全措施包括对证据的收集、保管、复制、鉴定等,以确保仲裁程序能够顺利进行,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
劳动仲裁的概念及其申请程序概述福建在线咨询 2025-01-25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进行公正调解和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有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以下是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 1. 提交申
-
2024仲裁证据保全程序澳门在线咨询 2024-08-241、当事人书面申请。证据保全程序的启动,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的证据保全申请开始。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当向受理仲裁案件的仲裁委员会提出证据保全申请。 2、仲裁机构向法院提交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我国仲裁法第46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第68条规定:涉外
-
要约收购的概念、程序及适用条件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2(一)要约收购的概念 (二)要约收购的适用条件 1.条件: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2.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以要约方式进行上市公司
-
政府仲裁的概念以及依据的法律规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4-12-23众所周知,在发生民事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解决问题。仲裁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指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给一个具有一定权威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与诉讼和审判不同,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不同于强制调解。仲裁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有所区别。仲裁庭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他们之间签订的仲裁协议将
-
证据保全的概念和意义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0证据保全的概念和意义(一)证据保全的概念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二)证据保全的意义民事诉讼是以证据为基础展开的。依据有关证据,当事人和法院才能够了解或查明案件真相,明确争议的原因,正确、合理地解决纠纷。然而从纠纷的发生到开庭审理必然有一段时间间隔,在这段时间内,某些证据由于自然原因或人为原因,可能会灭失或者到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