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6:24:52 165 人看过

一、鹰潭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是什么

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费,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鹰潭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社会保障卡。

三、鹰潭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法律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全文。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四、鹰潭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地点

鹰潭市月湖区胜利西路146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4号窗口(失业保险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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