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股权要不要验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4:12:49 467 人看过

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需要验资。但签订股权转让合同需要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生效要件。

一、合同撕了再粘好有效吗?

合同撕了再粘好是有效的。只要合同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原件有损坏的,不会影响合同的生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口头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时,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因商业贿赂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因商业贿赂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合同有效的要件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07: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验资相关文章
  • 没有实际出资股权转让时要收取股权转让款吗
    没有实际出资的股权转让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出资的义务也并没有免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的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一、股权转让纠纷应如何解决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可以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受让人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者受到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
    2023-06-27
    180人看过
  • 特殊股权转让要注意股权可否转让?
    2006年12月26日,某自来水公司形成董事会决议,决定将其持有的100万股某银行的国有法人股,全权委托某水务公司办理转让事宜。所转让的法人股已经过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并报国资委备案。2007年1月24日,水务公司以委托人身份与拍卖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同年2月6日,拍卖公司对上述股权进行了拍卖,并由某投资公司以最高价买受。根据拍卖结果,水务公司与投资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投资公司起诉,要求自来水公司履行《股权转让协议》,转让银行的100万股国有法人股。水务公司取得自来水公司的授权,代理自来水公司转让诉争股权,由于诉争股权的性质为国有法人股,属于企业国有资产的范畴,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企业未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而是进行场外交易的,其交易行为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依法认定其交易行
    2023-06-09
    271人看过
  • 要怎样转让股权
    优先购买权
    股权要遵循下列程序转让: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对外转让的,还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3、前往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相关文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一、公司变更股权流程是怎样的?1、受让股权公司首先应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2、聘请律师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四、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五、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权转让的有效股东会决议。六、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并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七、股权转让方
    2023-03-18
    202人看过
  • 股权转让有什么要件转让股权的要件有哪些
    1、转让股东必须是具备依法设立的公司的股东资格且转让程序必须合法。这个是比较浅显的条件,且无甚争议。但是针对有些特殊企业形式则有不同的规定。2、根据《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个须经半数股东同意并不是一个恒定的标准,如果公司在章程里面对公司股权转让表决方式有了明确的约定,则需要依据公司章程来处理。同时在公司股权转让中,一定要注意公司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在转让之时需要提前通知其他股东,并提醒其有优先购买权,具体通知发送的提前天数以及约定的答复日期等也都是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的。3、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就合资企业来说,无论是投资者之间转让股权,还是合营一方向合营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都必须经过其
    2023-02-28
    123人看过
  • 以股权增资算不算股权转让
    增资后股权有变化不算股权转让,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1、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的合同当事人虽然都含有公司的原股东及出资人,但从协议价金受领的情况看,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中出资人资金的受让方是截然不同的。股权转让中的资金由被转让股权公司的股东受领,资金的性质属于股权转让的对价;而增资扩股中的资金受让方为标的公司,而非该公司的股东,资金的性质属于标的公司的资本金。2、从出资后,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变化看,股权转让后,出资人履行义务完成时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保持不变的,仍然为原数额;而增资扩股后,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发生了变化。这是两者最明显的区别。3、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支付价金一方的当事人对于标的公司的权利义务不同。股权转让中,支付价金的一方在支付价金取得了公司股东地位的同时,不但继承了原股东在公司中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原股东对公司从成立之时到终止之日的所有义务,其承担义务是无条件的;而增资扩股中支付价金
    2023-04-02
    255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否满足股东资格要求?
    如果未取得股东资格,对股权是没有处分权的,股权转让行为是无效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怎样取得股东资格(一)、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二)、继受取得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三)、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
    2023-08-03
    386人看过
  • 股份转让需要多久生效,股权转让的要件
    一、股份转让需要多久生效股份转让的,股份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是转让无记名股份的,股份交付时生效。如果记名股份,办理登记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的转让】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二、股权转让的要件1、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2、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我国学界和实务界大致有三种观点:(1)工商变更登记说。认为股权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转移。(2)股东名
    2023-06-17
    149人看过
  • 出资不足的股权转让受让人不知情的要补足出资吗?
    出资义务是法定的,不能因为股东之间或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协议就免除或者变更,在出资不到位时,其股东权利的行使应当受到限制,而且应该向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赔偿违约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上述法律条文内容分析,股东未尽出资义务,会导致公司资本不充实,即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又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转让股东的出资义务不会因为股权转让而消除
    2023-06-26
    59人看过
  • 股权转让前必须了解的验资问题
    转让股权需要验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转让股权需要通知控股股东吗?股东间转移股权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有优先购买权的问题,要通知其他股东,都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就可以转让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023-07-02
    241人看过
  • 企业股权转让需要哪些资料,如何处理股权转让纠纷
    企业股权转让需要哪些资料股权转让的15项主要内容一、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二、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三、转让方的告知义务四、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五、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六、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约定,实际交接手续约定八、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约定九、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约定十、违约责任十一、适用法律争议解决十二、通知义务、联系方式约定十三、协议的变更、解除约定十四、协议的签署、生效十五、订立时间、地点股权转让一般程序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
    2023-04-21
    160人看过
  • 股权转让、出资转让、股份转让、股本转让有何异同
    转让,股份,股权,公司,股本,有限答:1、股权转让,是法学界和经济领域熟知并认可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股份的行为。2、股份转让,一般是就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因为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划分为等额股份,股权转让就是相应股份的转让。3、出资转让其实也是股权转让,来源于老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该条规定的本意就是针对公司股权转让的,只是在表述上容易让人误解。修改后的新公司法修正了这一点。4、股本转让,这个概念在实践中用的较少,是民间对股权转让的称谓,本质和本意还是股权转让,工商局也是按照股权转让来进行变更登记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根本就没有股本转让的登记事项;股本在财务上是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股份转让也是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公司法》(新)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专章进行了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设总股本,并划分为等额股份
    2023-06-09
    414人看过
  • 认缴资金不到位股权如何转让,股权转让形式
    一、认缴资金不到位股权如何转让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是不能转让股权的,出资不到位股东就没有相应的股权,所以转让是无效的。《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二、股权转让形式(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
    2023-06-17
    329人看过
  • 如何处理股权投资、股权转让和资产转让
    1、资产转让的税务处理(一)外商投资企业资产转让的税务处理,根据下列规定:1.资产转让所得的处理企业取得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依照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受让人转让的资产,可以按照资产的实际转让价格计入受让人的相关资产账户。因所转让的资产项目繁多,或者转让价格与商誉或者经营活动一并确定,难以单独计算各项资产转让价格的,可以按照转让人账户上相关资产的净值计入受让人的相关资产账户;实际转让的总价与相关资产账面净值的差额,可以作为商誉或经营活动的转让价格。单独列示为转让方的无形资产,自资产转让之日起不少于10年平均摊销。资产转让后企业剩余经营期限不足10年的,在企业剩余经营期内平均摊销(3)税收优惠的处理资产转让后,资产转让双方及受让方的生产经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的,继续原税收处理,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转让方企业在资产转让后改变生产经营业务的,不因资产转
    2023-05-07
    143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或股东变更是否需要办理验资的法律分析
    据某些地方的客户和朋友咨询了解到,实践当中,有些地方工商局在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时,不管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是否发生变化,都要求受让人提交验资报告。理由通常是股东发生变化了,以前旧股东的出资已经变成新股东的出资,因此只有在验资报告上体现出新股东成为出资人,工商局才肯做股权变更登记。那么工商局的上述操作是否合法呢?根据最新的审计准则即《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验资》,验资是指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基于此,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前者是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后者是对被审验单位申请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时的情况进行审验。很显然,在公司成立之后,只有在涉及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发生变化时,才需重新进行验资。关于这一点,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第20条和31条以及《公司注册资本
    2023-06-09
    40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注册资本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验资
    词条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的审验。变更验资是指注... 更多>

    #验资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后实收资本需要验资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5
      股权转让后实收资本是需要验资的。 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的审验。变更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变更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
    • 如何参与股权转让需要验资吗怎样验资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3
      股权转让需要验资。只有在验资报告中显示新股东成为投资者,工商局才愿意登记股权变更。 注册会计师应当依法接受委托,审查被审查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者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并出具验资报告。
    • 2022年股权转让有必要进行验资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0
      1、据最新的审计准则即《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验资》,“验资”是指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基于此,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前者是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后者是对被审验单位申请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时的情况进行审验。 2、很显然,在公司成立之后,只有在涉及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发生变化时,才需重新进行验资。在
    • XXX于XX公司股权转让需要验资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8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验资,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 股权转让是否做验资,怎么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1
      股权转让,不需要做验资。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因此,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需要验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