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猝死不被认定工伤是不是合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2 22:15:32 246 人看过

一、公交司机猝死不被认定工伤是不是合理

需要具体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解除公司员工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当以经济补偿为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两倍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扭伤是不是不给认定工伤

扭伤是不是认定工伤,要看是不是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不属于以上情形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不配合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处理

公司不配合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n(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n(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n(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n(四)患职业病的;\n(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n(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18: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职工猝死如何认定工伤
    □王蒙[案情]阿龙是镇江市某电容器厂职工,由单位派到镇江某机电有限公司从事装箱、发送等工作。2008年2月1日,阿龙因身体不适到医院看病,被查出有冠心病,并配药治疗。次日上午阿龙继续到机电公司上班,大约10点多钟开始感到难受口干,心里不舒服,便决定提早回家,几分钟后当阿龙离开厂传达室走到邻居家门口时晕倒,后由120救护车送到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死亡。医院死亡证明载明王某猝死。2月28日,阿龙的妻子阿琴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劳保部门对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为阿龙在上班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亡。电容器厂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劳保部门的工伤认定。电容器厂仍然不服,以劳保部门为被告,阿龙妻子阿琴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评析]关于阿龙是否构成工伤,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曾经发函说
    2023-06-10
    293人看过
  • 医院司机因工猝死是否工伤引起纠纷
    本报讯(记者彭芳通讯员孟陈辛鑫张元圆)西乡某医院司机因公猝死,用人单位拒不承担责任,由此引发了纠纷,后经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关注。近日,经过西乡司法所调解,该事件获得圆满解决。该名死者姓杨,与妻子离婚后,独自抚养读高中的女儿,生活一直比较拮据。2011年9月,为了给女儿积攒大学学费,他只身来到深圳打工。当年11月,杨某被西乡某医院门诊部招聘为司机,职责为24小时待命、随叫随到接送门诊部病人,节假日不休息。待遇为:包吃住,每月工资2000元。但医院未和杨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他购买社保和医保。2011年12月9日,医院安排杨某送病人回家,在返回医院的途中杨某猝死。事件发生后,医院负责人承认杨某属于因工死亡,但几天后医院担心需要赔偿,又拒绝承认杨某为本医院员工,并改口称其是在办私事途中猝死,也不愿意协助处理杨某的后事。由于杨某家属和医院产生分歧,杨某的尸体被保存在市殡仪馆,很长一段时间无法火化安
    2023-06-09
    161人看过
  • 因公陪酒猝死算不算工伤?
    一、因公陪酒猝死算不算工伤?属于工伤。工伤是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基本因素。在工作中,招待应酬的现象是存在的,而且有时还是必要的。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醉酒导致的伤亡”不能认定或视为工伤的规定,正确的理解应当是:因工作之外的“醉酒”导致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内发生的伤亡。也就是说这种“醉酒”与职务无关,也非工作必须内容,这种伤亡虽然是工作中发生的,却是由职工自身的过错造成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工伤认定申报程序:(一)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
    2023-02-06
    320人看过
  • 男子入职2小时猝死被认定工伤,工伤如何认定
    一、男子入职2小时猝死被认定工伤,工伤如何认定2020年10月底,上海金山区朱泾镇万枫公路上某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由于工期紧张,通过松江的一家中介公司,加急招聘了一位河南籍的操作工李某伟。10月29日晚上22时20分,李某伟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当工作至10月30日凌晨0时25分时,他突然晕倒在地,随即不省人事。工友发现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约20分钟后,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医护人员对李某伟实施现场抢救,但最终还是抢救无效死亡。二、工伤如何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
    2023-02-13
    423人看过
  • 教师猝死工伤的认定程序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为机动车辆事故发生的伤害或者死亡应该是属于工伤,那工亡认定及理赔程序是:1、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4、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
    2023-06-19
    343人看过
  • 网约车司机跨年夜猝死,是属于工伤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该网约车司机是在停止接单过程中死亡的,是属于工伤的情形,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获得相应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法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
    2023-06-11
    132人看过
  • 员工工作地猝死,公司该不该赔?
    一、员工工作地猝死,公司该不该赔?员工在工作地猝死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在工作地上班时猝死应算工伤。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可以要求单位按工伤进行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二、遇到员工猝死赔偿纠纷找律师有什么用吗?1、员工猝死赔偿涉及方面较复杂,如果单位给的赔偿明显让自己重大利益受损,要么不理不睬的,建议
    2024-03-30
    397人看过
  • 猝死工伤保险赔不赔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规之规定,若劳动者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所出现的意外死亡状况,由于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所规定的条件,因此,该种情况应被视为工伤事故。一旦被确认为工伤事故,则受害者及其家属将有资格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多项赔偿款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
    2024-04-29
    454人看过
  • 工伤认定书是不是要给公司
    一、工伤认定书是不是要给公司工伤认定书要给公司,工伤认定是劳动部门通知领取的,一般会通知经办人去领取。如果员工本人申请的并没有委托他人,那么会直接通知员工领取,如果员工非本人去申请的,而是委托单位申请,那么工伤认定书也是由委托人带为领取之后转交给员工本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二、工伤认定是不是需要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劳动合同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
    2024-02-02
    263人看过
  • 没签合同的上班工作员工猝死是否认定为工伤
    没签合同的工人在下班后因与工作无关的原因猝死的,一般不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猝死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则视同工伤。前提是虽然未签合同但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一、上班途中中风可以认定工伤吗看是否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同样享有相应的工伤待遇。职工由于突发疾病导致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一般都视同工伤。二、得了新冠算工伤吗工伤是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况。如果是志愿者感染新冠肺炎就构成工伤,根据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为工伤。指派员工到疫区工作有以下情形: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
    2023-03-06
    261人看过
  • 对于猝死办公室算不算工伤
    工作时间猝死,视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工伤保险待遇标准1.
    2023-02-16
    114人看过
  • 居家办公时猝死,可以认定工伤吗?
    2021年10月,黄某在工作时感觉不舒服,交接工作后表示未完成工作可在家继续完成。请假回家后,当晚他因喘不上气被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人社局认定黄某不构成工伤,黄某家属不服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定黄某构成工伤。家中办公时猝死能认定工伤吗?工伤就是指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情况,而这里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并不应该仅局限于上班时间在公司的情况。对于黄某这种居家办公的,其在家的状态应该视为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的延伸;所以在居家办公的时候发病猝死或者在四十八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也应当视同工伤。所以最终法院认定黄某的死算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
    2023-05-07
    75人看过
  • 员工异地猝死被认工伤单位不服告了人社局
    外派人员猝死在了异地业务单位的会议室里,之后被认定为工伤。本单位不服,状告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理由是死者的工作岗位不该在会议室,而应在实验室,他不是在本职岗位上倒下的,因此诉求撤销工伤认定。起因:外派人员会议室内猝死2009年2月,南京某设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朱启刚签订劳动合同,随后派遣他至兰州某重工企业,从事工程监理工作。同年10月29日,朱启刚像往常一样去业务单位上班,却一直没有回家。30日上午8点20分左右,同事们在企业的会议室里发现了倒地不醒的朱启刚,并急忙将他送往医院抢救。医生无力回天。朱启刚的猝死令家人悲痛欲绝。他的妹妹朱启娟作为家属代表,向南京市人社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的申请材料,表明哥哥在业务单位会议室里呼吸心跳骤停死亡,要求被认定为工伤。南京市人社局随后向朱启刚的东家———南京某设备监理有限公司送达了举证通知书,该公司也按规定提交了材料。人社局调查后认为:根据《工伤保
    2023-06-10
    124人看过
  • 劳动者下班后无合同猝死是否认定为工伤
    根据中国工伤保险的规定,如果没有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倒班过程中猝死,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事故受伤;(二)在工作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时,因事故受伤(三)在工作时间内或者在工作场所因执行职务遭受暴力或者其他事故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者因事故失踪的;(六)因非本人的交通事故受伤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三)曾在部队服役,因战争或者因公致残的职工,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复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津贴
    2023-05-07
    5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法律规定猝死不认定工伤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08
      法律规定猝死不认定工伤,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规定,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一些工作原因方面发生的伤害是属于工伤。所以根据我们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规定。
    • 请假后猝死是不是工伤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02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
    • 厂里猝死能不能认定为工伤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3
      1、员工猝死在工厂门口,如果具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状况的,能认定为工伤; 2、如果不具有上述状况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员工猝死,能不能认定工亡?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6
      可申请工亡认定。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都可认定为因工死亡。 二、因工死亡待遇包括:(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
    • 猝死算工伤死亡认定标准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3
      就猝死算工伤死亡认定这一问题,有以下相关知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地猝死算工伤。关于“48小时”的起算时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函(200 4)256号《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