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从无什么情况下会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5 17:25:56 427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在当代社会,不论是进行什么样的赔偿或者是刑事方面的责任承担的时候,都必须要有相关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主张,否则的话是不会得到法律方面的认可的,比如说在案件存在一些疑点的状况之下是不能够判决罪名,也不能够量刑。

疑罪从无与无罪的区别

疑罪从无是指如果用以证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达不到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则推定该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无罪。实际上是“有利于被告人原则”的体现,更多体现为程序上的无罪;但是无罪则可能是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证实没有犯罪事实,是实体上的无罪。

根据《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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