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的概念及其相关法律规定。连带债权是指多数具有连带关系的债权人共同拥有的债权,而连带债务是指债权人超过两人的情况下,部分或全部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债权。在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中,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全部或部分履行债务,而债务人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些规定可以在法律或当事人之间进行约定。
多数具有连带关系的债权人共同拥有的债权被称为连带债权。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或者当事人约定。债权人超过两人的,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超过两人的,债权人可以要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或者当事人约定。
连 带 债 务 当 事 人 如 何 约 定 ?
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共同承担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追讨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在连带债务中,债务人之间的约定对于债务的履行和权利的行使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连带债务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连带债务的份额,也可以按照出资比例。
如果连带债务当事人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出资比例不明确的话,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处理,即平均分配。而如果出资比例明确的话,则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另外,连带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物的担保方式,这种担保方式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现债权,则其权利消灭。
连带债务是一种比较复杂的债务关系,对于债务人之间的约定,需要遵循《民法典》的规定,以保证债务的合法性和权利的行使。
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是民事主体之间比较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对于债务人之间的约定,需要遵循《民法典》的规定,以保证债务的合法性和权利的行使。在连带债务中,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物的担保方式,但需要注意一定的条件。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现债权,则其权利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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