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收养行为怎样去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5:25:14 432 人看过

1.收养登记的撤消

对于在成立收养时,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由收养登记机关撤消收养登记,并收缴收养登记证。被撤销的收养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

2.无效收养的确认

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行为,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收养纠纷案件时,如果发现该收养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以判决的形式确认其无效。

什么是无效收养行为

无效收养行为,是指欠缺收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收养行为。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无效收养行为】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04: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养关系相关文章
  • 无效收养行为的效力条件是什么
    收养行为无效的条件是:行为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协议内容有危害第三人合法权益。无效收养行为的效力条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2-07-16
    101人看过
  • 收养被确认无效后,收养关系怎么处理以及收养关系无效的情形
    一、收养被确认无效后,收养关系怎么处理?收养被确认无效后,收养关系开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被收养登记机关撤销收养登记从而无效的,也应如此。这就意味着,凡事被确认无效的收养行为,不产生收养关系成立的任何法律后果。无效收养的当事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如收养人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父母借收养名义出卖亲生子女等,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二、收养关系无效的情形收养关系无效的情形如下: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3.违法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4.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5.收养人未满三十周岁而收养的;6.除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之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二者的年龄差距不足四十周岁的;7.收养当事人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其他条件的8、收养程序不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等。三、收养关系无效的法律后果收养关系无效的法律
    2023-06-08
    405人看过
  • 无效的收养行为到底是怎么形成的
    无效收养因为下列原因形成:1.收养人、送养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收养人同意收养、送养人同意送养及年满8周岁的被收养人同意被收养并非出于本人的真实意思意愿;3.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收养不符合成立的法定方式。一、生下来的孩子可以送福利院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被收养,但是收养人必须无子女才可以收养。送养人也必须要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今后不再生育的协议,且必须要保证夫妻双方都同意送养,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也同意送养才行。收养人还要与送养人达成相关协议,送养方需要出具同意送养和无力抚养的证明。有父母的孩子,不能送给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只负责抚养那些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孤儿。二、如何解除收养子女的关系1.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
    2023-06-26
    83人看过
  • 怎样判断代理行为的有效与无效?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独立为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代理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所进行的代理活动,是能够产生某种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凡不能产生法律后果,只是受人委托而进行的某种具体事务方面的工作,不属于民事法律上的代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二,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因为代理人的使命是代替被代理人进行法律行为,而行为是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体现被代理人的意志和利益来进行的,因此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如果用他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就不是代理,而是行纪活动。第三,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代理人在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的意思表示,在被代理人授与他以权限范围内可以表现他自己的意志。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2023-06-08
    340人看过
  • 怎样认定无效行政行为
    认定行政行为无效的标准是:作出行政行为的组织无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明显超越法定权限的。就法律保留事项作出行政决定而无法律依据的。没有法律依据剥夺和限制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行政行为的内容明显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怎么理解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根据行政法学的发展历史,行政行为这一概念受各国行政诉讼指导的影响很大。不同法系国家或者采取不同的诉讼制度的国家,对行政行为有不同的理解。行政行为是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根据行政法学的发展历史,行政行为这一概念受各国行政诉讼指导的影响很大。不同法系国家或者采取不同的诉讼制度的国家,对行政行为有不同的理解。相关法律知识:1、行政行为的主体是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不享有行政职权的组织所为的行为不是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权力的行为,行政主体没有行使权力的行为不是行政
    2023-08-14
    483人看过
  • 收养行为在什么情况下无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1113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收养行为的双方当事人——收养人和送养人具有能判断自己行为后果的能力和理智地、审慎地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是指收养行为双方当事人关于收养和送养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是反映内心愿望和真实意愿的。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是指双方当事人的行为不得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或者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一个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才是合法、有效的,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一、无效的收养有何法律后果1、对于无效的收养行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要求人民法院确认该收养行为无效。对于法
    2023-02-26
    46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收养行为是无效的
    收养无效的情况如下: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3、违法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4、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5、收养人未满三十周岁而收养的;6、除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之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二者的年龄差距不足四十周岁的;7、收养当事人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其他条件的;8、收养程序不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等。律师补充: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2、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3、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法律法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
    2023-05-06
    251人看过
  • 无效的行政行为如何处理
    对于行政机关所实施的无效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被告,即行政机关作出相应的补救措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一、怎么确定行政诉讼法中的原被告原告确定:一是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告确定: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2023-04-01
    280人看过
  • 无权处分行为之效力是怎样的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是不确定的。如果对方卖给你的,或租给你的财产是他无权出售或出租的,这个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如果对方将不属其所有的、无权处分的东西买给了你,或租给了你。你们之间的合同原则上是无效的,除非对方在其后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所以在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的订立时,我们要特别注意其是否有权处分。对于一般的动产一般不易出现这样的问题,但对于不动产,尤其是在租赁场地时要对其中的建筑物的产权进行必要调查或访问,并要求对方在合同中予以保证。
    2023-06-14
    433人看过
  • 行政行为无效给赔偿吗怎么处理
    一、行政行为无效给赔偿吗怎么处理针对行政机关施行的效力终止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强制要求被告,也就是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在《行政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指出,当行政行为存在实施主体无法拥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缺少根据等重大且显而易见的违法情况时,原告如要求对该行政行为予以确认无效,那么人民法院应做出判决确认其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第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二、行政行为无效如何认定和处理若行政行为涉及以下情况,行政相对人可以认定其为无效行政行为,并有权机关宣告其无效:(1)该行政行为存在着极其严重的违法情形或者有明显显露的违法特征;(2)行政主体存在模糊不清或
    2024-07-14
    210人看过
  • 事实收养行为如何处理
    首先,行政机关应主动进行清查处理。基本方法是在查处违法收养行为的同时,对事实收养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依法予以解决。1、查明了事实送养人,且符合法定收养条件的,责令当事人补办收养手续。2、查明了事实送养人,但不符合法定收养条件的,不能确认收养关系有效,责令当事人恢复生父母子女关系。3、不能查明事实送养人或被事实收养人生父母,事实收养人又不符合法定收养条件,被事实收养人与事实收养人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将被事实收养人交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4、不能查明事实送养人或被事实收养人的生父母,事实收养人与被事实收养人形成了多年收养事实,如维持双方关系,更有利于生活和谐和身心健康的,可确认其收养关系成立。5、被事实收养人生父母已死亡,事实收养人具有抚养能力的,可确认其收养关系成立;事实收养人不具有抚养能力的,将被事实收养人交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其次,人民法院在诉讼案件中涉及收养问题的,应同时审查处理。《民法典
    2023-06-23
    68人看过
  • 私自收养弃婴的行为怎么处理
    最近民政部等七个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弃婴的规范管理,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通知特别强调要对利用弃婴牟利或从事违法活动的机构和个人进行严厉打击。通知要求公民发现弃婴后,要第一时间向所辖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通报,及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要做好查找弃婴的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工作,对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出具弃婴捡拾证明,送民政部门指定的儿童福利机构临时代养并签订协议。儿童福利机构要及时发布寻亲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经主管民政部门审批后,办理正式进入儿童福利机构的手续。通知指出,已私自收留弃婴的个人,收留人有收养意愿且符合《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留人有收养意愿但不符合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收留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动员其将弃婴送交当地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同时为
    2023-05-05
    109人看过
  • 无效收养行为的成因分析与研究
    无效收养因为下列原因形成:1.收养人、送养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收养人同意收养、送养人同意送养及年满8周岁的被收养人同意被收养并非出于本人的真实意思意愿;3.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收养不符合成立的法定方式。收养行为的法律特征收养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收养不仅关系着当事人的利益,也涉及到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各国法律都对收养行为以及收养关系进行规范和调整。收养的成立、有效,除要求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2)收养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收养行为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产生父母子女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随之消灭。但被收养人与生父母及其亲属间的血缘关系依然存在,关于禁止近亲结婚的法规对他们仍有约束力。(3)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和没有血缘
    2023-07-05
    328人看过
  • 怎样把握处理收受礼金行为
    看情况:一、客观上虽然收受了他人财物,但主观上没有受贿故意的行为,不成立受贿罪;二、如果受贿人本来就有受贿故意,因为得知组织在调查自己或者因其他人被调查而感到害怕,再退还给行贿人的,构成受贿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2023-04-15
    419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相关咨询
    • 无收养人的收养行为应如何处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4
      1、收养人无子女,具有抚养教育能力,身体健康。年满30周岁,符合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条件。如果拾取证明不全,请收养人办理以下手续:1。收养人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局领取并填写《拾取弃婴(儿)证明》;2、经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确认;3、户籍所在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审核并出具计划生育证明。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证明时,检查:1。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捡弃婴(儿)证明;2、公安部门核实捡拾人和证明人后,出
    • 对行政行为无效的应该怎样处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5
      1、对于行政机关所实施的无效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被告,即行政机关作出相应的补救措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
    • 没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行为一律无效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7-06
      是的。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未办理登记的收养行为,不具有合法收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而也是无效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我国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收养法》(以下简称91年《
    • 什么是无效收养行为呢?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10
      无效收养因为下列原因形成: 1.收养人、送养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收养人同意收养、送养人同意送养及年满8周岁的被收养人同意被收养并非出于本人的真实意思意愿; 3.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收养不符合成立的法定方式。
    • 收养无效行为如何解决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01
      1.登记的撤消对于在成立收养时,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由收养登记机关撤消收养登记,并收缴收养登记证。被撤销的收养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2.无效收养的确认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行为,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收养纠纷案件时,如果发现该收养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以判决的形式确认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