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所有权是物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5:03:41 54 人看过

一、财产所有权是物权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按照民法典的分类,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二、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

1、法律行为是否生效,债权效果是否发生,应依照法律行为制度确定。

2、物权变动效果是否发生,应依照物权变动的规则确定。

3、因欠缺公示手段导致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行为的效力不因此而受影响。

三、物权客体是什么意思

民事法律关系主要客体主要包括:

1.物。物是存在于人体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支配并且能满足人类某种需要,具有稀缺性的物质对象。

2.行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专指为满足他人利益而进行的活动,主要是提供劳务、提供服务一类行为(如运送货物、完成工作等)。保管、运输、加工承揽、演出等合同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3.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脑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如发明创造、文学作品等。智力成果是一种无形财产,是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4.人身利益。人身利益包括生命健康、姓名、名誉、荣誉等等。人身利益是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5.有价证券。有价证券与物不是同一概念,有价证券通常为权利凭证,它既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又可以成为债权的客体。

6.非物质利益。人身权的客体为非物质利益,亦称精神利益。如自由权的客体是自由价值。

除此而外,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还可以是某种民事权利(如权利质押关系的客体是权利)或者民事义务(如债务移转合同的客体即使被移转的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08: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权相关文章
  • 关于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问题
    84、财产已经交付,但当事人约定财产所有权转移附条件的,在所附条件成就时,财产所有权方为转移。85、财产所有权合法转移后,一方翻悔的,不予支持。财产所有权尚未按原协议转移,一方翻悔并无正当理由,协议又能够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86、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87、有附属物的财产,附属物随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又不违法的,按约定处理。88、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89、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93、公民、法人对于挖掘、发现的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而且根据现行的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
    2023-08-04
    51人看过
  • 财产所有权侵权的客观表现是什么,及财产所有权侵权中侵犯财产罪的类型
    一、财产所有权侵权的客观表现财产所有权的侵权的客观表现如下:1.采用各种非法方法和手段,将他人控制之下的财物,转移到行为人的控制之下据为已有,如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等犯罪。2.将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应当退还而拒不退还,非法据为已有,如侵占罪。3.非为据为已有,而擅自动用自己经手、管理的财物的.如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4.毁坏公私财物,使财物的价值全部或部分丧失的,如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从侵犯财产罪的行为方式上看,大多数犯罪只能以作为的方式实施,例如,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等罪,不可能以不作为方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侵权责任的承担】,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二、财产所有权侵权中侵犯财产罪的类型财产所有
    2023-05-06
    338人看过
  • 财产所有权的四种权能分别是什么,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方式
    一、财产所有权的四种权能分别是什么财产所有权的四种权能分别是指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具体如下:1.占有权占有权是指占有某物或某财产的权利,即在事实上或法律上控制某物或某财产的权利。2.使用权使用权是指依法使用财产的权利。3.收益权收益权是指获取基于所有者财产而产生的经济利益的可能性,是人们因获取追加财产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4.处分权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终处理的权利。二、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方式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生产,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2.先占,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3.添附,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4.善意取得。5.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6.国有化和没收。7.依据民事法律行为取得,如转让、赠与、交换等行为。注意,拾得遗失物
    2023-06-19
    261人看过
  • 信托财产所有权与一般财产所有权的异同点是什么?
    信托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它的核心内容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具体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民事权利主体所享有的具有经济利益的权利。人身权的对称。它具有物质财富的内容,一般可以货币进行计算。财产权包括以所有权为主的物权、准物权、债权、继承权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所有权的原始获得方法所有权的取得以权利取得是否以前权利人的所有权为前提作为标准,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又称固有取得,是指非依他人的所有权而取得所有权,如生产、收取利息等,即属于原始取得方式。原始取得的主要形式包括:生产,获取孳息,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善意取得,时效取得和国家强制取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
    2023-07-17
    432人看过
  • 财产所有权与企业所有权之明晰
    一、问题的缘起张维迎发表在《经济研究》1996年第9期上那篇著名文章所有制、治理结构及委托代理关系——兼评崔之元和周其仁的一些观点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它对财产所有权(ownershipoftheasset)与企业所有权(ownershipofthefirm)这两个重要概念做了严格的区分。这种区分为以后国内几乎所有相关研究者所认同,其中包括与张维迎在企业所有权最优配置是应当主要给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还是主要给股东(stock-holdersorshare-holders)问题上有重大分歧意见的杨瑞龙、周业安等人。关于企业所有权,张维迎等诸位学者大体上沿用了格罗斯曼(Grossman)和哈特(Hart)等人的剩余控制权(residalrightsofcontrol)定义,这种定义也为以后国内几乎所有相关研究者所认同。总之,在所有权和企业所有权问题上,没有人挑战国内外权威。另
    2022-04-10
    344人看过
  • 人身自由权属于财产所有权吗
    人身自由权不属于财产所有权,人身自由权是一种人格权,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一、什么是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人身自由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其行动和思想自主,并不受他人或者其他组织非法剥夺、限制的权利。人身自由是自然人自主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参与各种社会关系、行使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基本保障。一个人丧失了人身自由权,也就无法享受其他民事权利。二、人身自由权包括什么1、身体自由权身体自由权也称作行动的自由权,是指自然人按照自
    2023-05-04
    206人看过
  • 精神病人有财产所有权吗
    一、精神病人有财产所有权吗1.事实上,精神病人的财产所有权并不因其精神状态而受到影响。无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个人都有权拥有和处置自己的财产。2.如果精神病人的病情严重到无法自理,其财产的管理和处置可能需要通过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关于精神病人的财产所有权,法律并没有做出特别的限制或规定。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精神病人与其他人一样,拥有完整的财产所有权。二、精神病人能继承遗产吗1.要明确的是,继承权是一项法定权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任何人都有权继承遗产,包括精神病人。2.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3.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因此,即使精神病人无法亲自处理继承事宜,也可以通过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继承权。
    2024-07-13
    106人看过
  • 违章建筑有物权所有权吗
    一、违章建筑有物权所有权吗首先,关于违章建筑是否具有物权的问题,我们必须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进行明确的解读。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了物权的定义及类型,即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2.进一步地,第二百四十条定义了所有权,即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3.具体到违章建筑,虽然其建设过程可能违反了相关的规划许可规定,但在被拆除前,其所有人仍然对其享有物权。4.违章建筑的所有人在拆除前,对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然而,一旦违章建筑被拆除,其物权即随之消灭。二、违章建筑的定义违章建筑,简而言之,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按照法定程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该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筑物。1.这些建筑可能是通过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的方式,擅自占用土
    2024-07-21
    234人看过
  • 返还财产是所有权还是占有
    一、返还财产是所有权还是占有返还之物品并不仅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亦应包含原物及其孳息。当物权人为维护自身权益提出返还原物之请求,首先需明确原物须确实存在。若原物体已毁损、消失抑或被他人占有,使得返还原物成为事实上无法实现之事态,那么物权人便仅能主张赔偿相关经济损失,而非坚持要求返还原物。通常情况下,支配现所有者在向返还请求权人归还原物之际,应尽力保证物品维持原始状态,避免对物之本体及价值产生任何形式的损坏与折损。换言之,无论善意支配者或恶意支配者在归还原物之时,皆必须确保物品保持原有状态。然而,虽然保持原有状态并不必然代表在返还时刻需要将物品恢复至初始状态,但却是负有此种义务之体现。如因故意或过失导致物品受损或价值减损,则应负责赔偿相应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返还财产只能是侵权吗还原财产亦为侵权责任领域中的其中一项,根据我国法律
    2024-07-18
    435人看过
  • 业主是物业所有权人吗
    一、业主是物业所有权人吗是物业所有权人,所有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二、未签物业合同可以不交物业费吗未签物业合同,业主也要交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业主就应该交物业费。退一步讲,即使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已实际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一般情况下也要交纳物业费。值得注意的,如果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开发
    2023-05-06
    286人看过
  • 用益物权是否为所有权
    一、用益物权是否为所有权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但是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所有权不能代表所有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一百一十五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二、什么是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占有:占有就是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拥有一个物的一般前提就是占有,这是财产所有者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表现。所有人的占有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犯。使用:使用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如使用机器生产产品,在土地上种植农作物。拥有物的目的一般是为了使用。收益:收益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处分:处分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是所有权中具
    2023-05-06
    285人看过
  • 共有财产是否涵盖了股权的所有权?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取得的股权,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中非股东一方希望通过股权分割成为股东,而夫妻中的股东一方既不同意股权分割,也不同意对争议股权进行审计,评估并以市场价格向对方支付一定的补偿;但公司其他股东同意非股东一方进入公司的,法院可以综合考虑争议股权的性质和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夫妻中非股东一方分割股东一半的股权。公司的股权能否继承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股权转让适用《公司法》一般规定。公司章程没有例外规定但继承人不愿继承或具有法律禁止时,股权可以由其他股东受让,也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没人受让或收购,作减资处理。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7-05
    388人看过
  • 退出权、财产所有权与自由
    作为一个坚持社会契约主义和工具个人主义的自由主义者(参见他在《自由的限度》前言里对自己的主义的解说),布坎南在导论及第一章内坚持了他的社会契约论立场。他曾反复申明,为了研究上的方便,有必要为社会的演变过程找到一个起点,而他所赞赏的可以当作社会的起点之一的,便是霍布斯论述过的由人与人之间的全面战争即丛林法则,进入人与人之间的休战状态并缔结和平公约。与这一社会契约立场相比较,布坎南对公共财产的悲剧的赞赏程度就低得多。因为后者局限于产权经济学的范畴,缺乏社会理论方面的寓意。但公共财产的悲剧仍不失为经济学可以提供的一个私有制起源的假说。第一个重点是第3章,分立的产权。布坎南对这个概念的讨论肯定受到哈耶克的影响。产权之所以会分立,经济上的好处在于分立产权可以防止公共财产的悲剧的发生。但布坎南超越了经济学眼界,进一步看到了财产所有权与自由之间的联系。这一点要在下面的章节中展开。在第4章和第5章里,布坎
    2023-06-08
    239人看过
  • 物业房产权归于业主所有吗
    1、物业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以前,小区经常会出现类似这样的事情,办房产证的时候业主平白多了面积,说是物业公摊面积。以后,开发商拿物业管理用房忽悠业主的机会将大大减少。昨日,郑州市房管局发出通知,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由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不得计入公摊面积,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用房只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同时,物业管理用房应为永久性建筑,并具有相应的规划审批手续。临时性建筑及室内层高不足2.2米的房屋不得作为物业管理用房。2、物业管理用房应当统一规划物业房啥样?昨日的通知上还说,物业管理用房应当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对于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项目,应当按照规划总建筑面积的标准先预留物业管理用房,开发建设完成后,按照最终确定的规划总建筑面积核定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的标准配套建设物业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小于两万平方米的,按照不低
    2023-05-04
    473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权
    词条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 更多>

    #人身权
    相关咨询
    • A.物权B.财产所有权C.债权D.E.人身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7
      财产所有权。物权、债权甚至知识产权都是由所有权派生出来的,财产所有权是最基本的民事法律关系。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 人身所有权属于财产权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03
      所有权属于完全物权,完全物权指支配物全部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物权。它是物权的圆满状态,权利人可享有物的全部利益,既可以获得因使用物而形成的利益,也可以获得将物转让、担保而形成的利益。在物权体系中,所有权是典型的完全物权。
    •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什么,财产所有权有哪些权能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8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所有权意味着人对物的最充分、最完全的支配,是最完整的物权形式。那么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什么,财产所有权有哪些权能?
    • 无主物财产所有权怎么征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2
      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 无主物中,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无法明确所有人,而不是指讼争之物。 对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从其规定,如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 关于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4-08
      84、财产已经交付,但当事人约定财产所有权转移附条件的,在所附条件成就时,财产所有权方为转移。85、财产所有权合法转移后,一方翻悔的,不予支持。财产所有权尚未按原协议转移,一方翻悔并无正当理由,协议又能够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86、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87、有附属物的财产,附属物随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但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