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权证房屋能否租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01:12:20 161 人看过

一、无产权证房屋能否租赁

无产权证房屋可以租赁。没有产权证的房子转让受限,但是出租一般不受到限制。我国法律尚未要求出租房屋必须具有产权证,符合安全和防灾建设标准的合法建筑均可出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属于违法建筑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无产权证房屋拆迁有补偿吗

无产权证房屋拆迁有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产权证办理流程

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携带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证;

2.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材料;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成交价格,对房屋进行现场评估;

4.买卖双方当事人交纳税费;

5.领取产权证。

《不动产暂行登记条例》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n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n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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