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权的性质如何
居住权的性质如下:
1.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
2.居住权的主体范围限定为特定的自然人。故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团体(如合伙团体)不可以成为居住权主体,其主体范围具有有限性。
3.居住权的客体为他人的所有的建筑的全部或一部分,还包括其他附着物。
4.居住权是因居住而对房屋进行使用的权利,也就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活用房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居住权人只能把所取得的房屋用于生活需要,对房屋的使用只能限于为居住的目的,而不能挪作他用,比如用作商业房等。居住权人可以将少量的房屋予以出租以获取收益。
二、居住权如何取得
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三、关于居住权最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九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八百九十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第八百九十一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八百九十二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百九十三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八百九十三条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且未采取补救措施外,寄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长期居住权合同的性质与作用
450人看过
-
居住用房非居住用房的合法性如何?
451人看过
-
居住权如何获得?如何解除居住权
308人看过
-
什么是居住权?居住权如何设立
129人看过
-
居住权的内容有哪些,居住权如何取得
376人看过
-
居住权的申请材料以及居住权如何取得
312人看过
-
什么是居住权居住权如何设立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12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而按照居住权合同约定,对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除当事人直接另有约定的,居住权一般无偿设立。此外,设立居住权应当申请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
-
商品房的住宅性质如何界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5-01-11一、商品房广告是否属于要约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因此,在发生承诺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产生一定的拘束力。如果是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视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其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
-
居住权如何买房厂房有居住权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0-05在购买房产之时,如需确认所购物业是否具备居住使用权,可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居住权作为一种自登记之日起即成立并具备人身专属性的法定权益,被赋予生存所必须的占有与使用权能,旨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所需。
-
离婚后仍共同居住的行为性质安徽在线咨询 2024-11-20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后如果仍然住在同一房屋中,则被视为同居关系。这意味着夫妻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成后,正式解除了他们之间的合法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他们仍然住在同一个房屋中,也是完全合法的。 然而,这种行为不应被视为普通的同居关系。毕竟,它并没有得到法律的特殊照顾和保护。尽管法律不会保护这种同居关系,但也不会干涉男女双方自己的选择和决定。
-
监视居住措施性质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14监视居住措施性质是属于刑法上的强制措施。《刑诉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