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告知土地承包人被征收合法吗
不合法,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如果只是当地政府未公告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的话,由于该审批手续并不属于征地公告范围,其行为是合法的。至于购买社保的问题,如果当地相关征地规定指明需要为被征地农民购买社保而政府未购买的,其行为是不合法的,但若没有具体规定社保的购买问题的话,则需要双方进行充分协商解决。
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
为了保障农户权益,国家及相关部门对征地进行一定的补偿,规定项目有:土地补偿、青苗补偿、附着物补偿费也就是对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而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该项费用是指用地单位对被征单位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进行的补偿费用。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三、征地必须经过哪些程序
县政府征地必须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综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概括如下必经的征地程序:发布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地籍调查和登记地上附着物——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补偿登记——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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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被征收后承包合同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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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土地承包人有没有赔偿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31当然有。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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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土地承包责人签字,土地共有人没签合法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按上述两条规定,如果是重新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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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收回告知书怎么写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1**村民委员会与你于年月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做为承包人你多年不按合同约定村委会缴纳承包费;并未经村委会同意非法转让土地,并非法改变土地农业用途;违背合同条款及法律明确规定,土地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做为承包方你已丧失土地经营能力,无法完成承包合同规定的义务,现发包方村民委员会,依法书面通知你:村委会与你于年月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依据合同第四条的明确规定,发包方有权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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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征收被征收人承包的问题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5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征收土地后农业人口的安置,因此,谁负责农业人口的安置,安置补助费就应该归谁。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地土地下管线等设施的拆迁和恢复费用,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等,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地上物的补偿费是补偿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的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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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人可以告前承包人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8一下是对在我国土地承包人能否告前承包人的解读。 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收回、调整承包方的承包地,只有在下述三种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才可以收回农户的承包地: 一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二是承包期内,承包方死亡绝户的,承包方自然消亡,发包方可以收回; 三是承包方提前半年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发包方可以收回。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