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6 17:27:54 82 人看过

一、总经理要签订劳动合同

依照法定程序,总经理级别的员工需签订劳动合同书。

在该劳动合同中,应包含以下基本要素:首先,明确列出用人单位即用人企业的全称、注册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详细资料;其次,对劳动者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实际居住地及居民身份证号码等重要内容作以记录;随后,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时间、地点安排等予以明确标示,同时还须注明与社会保险制度等人事管理相关的规定要素;劳动法规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亦应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并予以简要阐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研究生没毕业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原则上,在未顺利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之前,作为研究生身份的人才无法签署直接的劳动合同。

他们所涉猎的人际关系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劳资关系,双方在此情况下可选择签订的并非劳动合同,而应为实习协议。

当这些研究生即将踏入社会、拥有相关学历并且预期自己将成为全职员工时,便有资格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n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n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7日 2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需签劳动合同吗?——公司上班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吗?
    签订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它对用人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规定了工作期间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同时,劳动合同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劳动纠纷。签订劳动合同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能确保劳动者获得相应的保障。签订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工作期间工资得到保障,单位还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出现劳动合同的解除等问题,用人单位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劳 动 合 同 的 法 律 约 束 力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其中包括了三个条款,即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二十一条。其中,第一百一十九条表明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二十条则明确了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权人的权利,即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二十一条则规定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这
    2023-10-08
    293人看过
  • 如果总经理不签订劳动合同,他还应支付双倍的工资
    2009年11月,来自福建的王某在寿光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应聘。双方约定,王某担任公司总经理,月薪6000元,全面负责公司各项经营事务。2010年6月,由于与公司董事长在经营理念上存在矛盾,王某决定辞职。王某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的两倍,但公司认为王某作为总经理负责公司事务,如果他在公司内外代表公司,就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在这件事上发生了很大的争执。后来,王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为,根据《关于实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法实施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答复》(劳部发〔1995〕202号)规定,经理由其上级部门聘用(委派)的,应当与聘用(委派)部门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公司制度的经理和有关管理人员应当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王申请了一家公司的工作。
    2023-05-07
    207人看过
  • 分公司可以签订总公司的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一、分公司可以作为行政处罚对象吗分公司、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对象,只能以设立该分公司、分支机构的公司或者法人作为处罚对象。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没有独立的章程,没有独立的法人机关,也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业务活动的法律后果要由总公司承受。虽然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
    2023-03-05
    390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动合同与已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吗?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一定条件时有劳动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事项的通知》规定,使用者招聘劳动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以下情况的,劳动关系成立:(1)使用者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使用者依法制定的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到使用者的劳动管理,从事使用者安排的报酬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使用者业务的构成部分。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去劳动局开证明吗如果未签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
    2023-08-05
    139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与艺人经纪合同能同时签订吗
    从我国《合同法》对合同的类型划分来看,经纪合同不属于有名合同的一类,另外根据《经纪人管理办法》第2条:本办法所称经纪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使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第16条规定:经纪人承办经纪业务,除即时清结外,应当根据业务性质与当事人签订居间、行纪、委托等合同,并载明主要事项。由此可见,经纪合同的性质是随经纪业务的性质而定,法律并没有对其定性。实践中,一种看法是演艺经纪合同的性质就是委托合同。而另一种观点认为,演艺经纪合同是具有特定劳动内容的混合性合同,由于演艺行业的特殊性,一部分经纪公司往往并非简单的受托人,而且还扮演着艺人操盘手的角色,体现在经纪合同上既有委托或代理演艺事业的内容,又有有关艺人的宣传、培训、录制和出版唱片的内容。这种混合性质的经纪合同具有行纪、居间、委托等合同性质一、劳动合同主体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
    2023-02-24
    284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订后需要备案吗,劳动合同签订后可以更改吗
    劳动合同签订后不需要备案,备案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要件,也不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必经程序,劳动合同自签订后生效。劳动合同签订后可以更改,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同意即可修改。一、劳动合同签订后需要备案吗法律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必须要备案,备案不是必经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无须劳动局备案盖章。不过有的地方劳动管理部门要求要进行备案,但是这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就生效的后果。法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可以更改吗劳动合同签订后可以变更。无论是协议变更,还是法定变更,只限于对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的变更,不能对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变更。一般情况下,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法律依
    2023-04-26
    242人看过
  • 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了,还能辞职吗?
    劳动者与公司确立劳动关系后,需要确定劳动期限,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也有认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工人,没有完成约定期限就不能依法出去。事实并非如此。即使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没有到期,可以出去。提交时间申请退休就行了。按规定公司有以下情况的工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二)公司未及时全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公司不依法为工人支付社会保险费的;(4)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在特定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规定,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况。已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辞职吗签订了劳动合同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违法辞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
    2023-08-06
    254人看过
  • 副总经理劳动合同如何书写?
    公司副总经理聘用协议范本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方讨论决定,同意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的副总经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协助总经理制定并实施企业战略、经营计划等政策方略,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及发展目标。为明确双方责权关系,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聘用职务和合同期限第一条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制定并实施企业战略、经营计划等政策方略,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及发展目标。第二条聘用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未续,订聘用关系自然终止、工作条件和劳动关系、二、权利、义务及工作内容第三条乙方权利(一)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日常行政管理规范等有审批权和否决权。(二)对公司资源配置、各职能部门的经费支出有审核权和否决权。(三)对公司日常行政工
    2024-02-12
    368人看过
  • 连续签三次劳动合同,还需要再签订劳动合同吗
    一、连续签三次劳动合同,还需要再签订劳动合同吗在连续签订了三次劳动合同之后,并不意味着您将被强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应规定,在员工与用人单位已经成功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之外,当该员工与该单位面临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便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请求。如若用人单位决定继续与该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则须依照法律法规之规定予以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果该员工选择仍然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这样的做法同样也是符合法律规定且具有合理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
    2024-05-09
    434人看过
  • 总经理劳动合同模板怎样写?
    一、总经理劳动合同模板怎样写?总经理劳动合同范文甲方(用人单位):经济类型:乙方(劳动者):身份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应即终止执行。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二、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在岗位(工种),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规程,提高职业技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三、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业务技术、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并根据国家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四、甲方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订
    2024-01-09
    94人看过
  • 总经理未签劳动合同也应支付二倍工资
    福建的王某2009年11月应聘到寿光某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双方约定王某担任该公司总经理,月薪6000元,全权负责该公司的一切运作事务。2010年6月,王某由于与公司董事长在经营理念等方面存在矛盾,决定辞职。王某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公司则认为,王某作为总经理负责公司事务,其对内、对外代表公司,可免签劳动合同。双方对此争执较大,后王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审理后认为,《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根据劳动部《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劳部发〔1995〕202号)的规定,经理由其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王某应聘到某公司工作,职位虽然是总经理,
    2023-06-06
    219人看过
  • 总承包资质能签订劳务合同吗
    凡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均可依法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也可以进行专门合法的转包与分包。《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一、建设工程总包与分包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内容复杂,涉及面广,其建设工程项目的全部完成,要看建设工程项目的大小和承包单位的技术力量而定。不过,往往不是一个单位能够完成的。因此,在合同的签订形式上、就存在总包合同和分包合
    2023-02-18
    120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区别
    本文讲述了签署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将享有相应的法律权益,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同时,文章也提到了劳动合同与不签合同的区别,即主体责任和赔偿责任的不同。在签署劳动合同后,您将享有与公司相应的法律权益。因此,请务必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您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不再是法律关系。但公司仍然具有随时解雇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权力。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者去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会才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
    2023-08-26
    9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续订书怎么签,劳动合同续订书算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续订书的签订程序是用人单位发出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书,双方协商一致后,劳动者同意继续续签的签订劳动合同续订书,劳动合同续订书算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续订书怎么签劳动合同续订书的签订程序:1.发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如果用人单位需要续订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的一定期限内通知劳动者,征求劳动者的意见。2.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发出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书后,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就无法续订。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劳动合同才能续订。3.签订续订劳动合同的协议书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4.鉴证或者备案经过鉴证或者备案的劳动合同续订后,需要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或者备案的手续。二、劳动合同续订书算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续订书算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
    2022-06-30
    30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总经理签字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7
      法人授权的责任人也是可以签字生效的。不一定是非得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果每件事都要法定代表人去做,国家主席都没他忙
    • 总经理与董事会签订,是指总经理与董事会的董事长签订劳动合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7
      劳动合同关系是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与谁担任董事长没有直接关系,你要求单位承担劳动合同相关责任
    • 初级分公司经理总经理签劳动合同没签完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31
      关于您的情况,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隶属同一法人,这个借调类似于部门调动,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也不需要签订借调协议,但是前提是借调后您的工资待遇么有降低,如果有降低,需要和您协商,否则是合法的。如果您要离职,应该向您所在的分公司和总公司(目前的用人单位)同时提出,但离职手续是回到原来的分公司办理,至于您说的赔偿问题,要看您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赔偿条件,从您的表述中目前看不到先关信息,如果是您自己提出
    • 总经理的劳动合同应该如何签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0-06
      总经理的劳动合同按以下规定签订: 1、填写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用人单位名称等; 2、填写总经理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等; 3、劳动合同期限,董事会和劳动者协商;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总经理薪酬待遇由董事会决定; 7、社会保险,同样由董事会决定;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其他事项。
    • 企业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理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5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