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应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21:44:32 393 人看过

(一)书写陈述书、争议要点

根据目前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设计,医学会接到鉴定委托以后,会要求医患双方提供案件的争议要点和陈述书,在开鉴定会之前发给鉴定专家。所以,具体明确的争议要点是帮助当事人获得满意鉴定结论的第一步。

(二)抽签

很多人都不重视这个程序,或者只在乎有没有法医参加。实际上,抽签是鉴定中很重要的环节,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鉴定的结论。

抽签首先要注意的是,抽什么学科的专家来进行鉴定?一般情况下,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医学会给予一个建议,比如一个阑尾炎的手术做坏了,医学会就安排普外科的医生进行鉴定,

但是,很多案件事实上涉及多个学科,比如,诊断为甲状腺腺瘤的患者,进行了甲状腺大部切除术,术后,发现声音嘶哑,病理报告为甲状腺肿大伴结节形成。这个案件如果进行鉴定,医学会可能会安排普外科医生进行鉴定。这就存在一个问题,声音嘶哑是损伤了喉返神经,普外科医生进行鉴定没有问题,可是,甲状腺肿大是否首选手术治疗?就最好有内分泌科医生参与鉴定。

还有,即使普外科医生进行阑尾炎这样的常见手术,也要考虑是否应当有其他学科参加,比如一个阑尾炎术后肾衰竭的患者,这个案例抽签就不仅有普外科专家,还要有肾内科。

由于专科不一样,鉴定专家的视角、认识水平会不一样,如果没有选到合适的专家,鉴定结论可能会有很大不同。

上述这个问题,医学会也会注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如果在抽签时,当事人对专家类别提出异议,医学会则会中止抽签,对当事人的意见提交医学会工作例会讨论后再行安排。

医疗事故的鉴定有哪几种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最新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法院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的鉴定都属于司法鉴定,所以,我们以前将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称为司法鉴定,而将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称为司法鉴定,现在看来,这个认识和称呼应该改一改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托医学会进行,目前很多地区,如上海江苏开始实行异地医学会鉴定,目的是为了鉴定更加客观公正,排除熟人相互鉴定的弊端。

(二)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以下简称医疗过错鉴定):医疗过错鉴定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得到很多赞誉,理由是:该鉴定机构不属于卫生行政系统主管,而是属于司法行政系统;医疗过错鉴定只鉴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而不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过错鉴定文书分析意见比较详细,说理比较充分。

(三)伤残鉴定:这个鉴定一般是患方提出,鉴定机构仅对患者的损害后果进行鉴定,而不去分析因果关系,鉴定的范围值得重视(与医疗争议有关)。

(四)“三期”鉴定:即营养、护理、休息期限的鉴定。

(五)文书鉴定:一般是针对医疗文书是否存在被篡改情况而进行的鉴定,这个鉴定需要提出鉴定的一方有比较多的鉴定知识,鉴定种类有文字形成时间、打印形成时间、笔迹鉴定等等。

(六)拆封鉴定:这个鉴定的目的是判断病历资料被封存以后是否被拆封过。

(七)药物质量检测:这主要是针对疑为假药、劣药导致损害后果的鉴定。

(八)医疗器械质量检测:这针对的是医疗器械的品质进行检测。

(九)尸检:对死者进行尸体解剖,主要目的是鉴定死亡原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2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事故鉴定相关文章
  • 医学会鉴定医疗事故问题不少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仅仅是一种诉讼证据,同样应受民诉法和证据规则的调整。即使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只要有证据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同样要承担责任。随着医患纠纷增多,诉到法院的医疗赔偿案件日益增加,给审判工作带来了新课题。此类案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对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审查与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由此,在民事诉讼中,一旦作为被告方的医院提出鉴定,法院基本上都是委托当地的医学会作鉴定。但医学会在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时,往往显现多种硬伤:一、形式上不合格,鉴定书落款部分往往只盖一个
    2023-04-25
    214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有问题怎么处理
    一、医疗事故鉴定有问题怎么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步骤是什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技术流程: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
    2023-06-30
    466人看过
  • 2024发生医疗事故索要医疗事故保险费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投保方在索赔时要带全所需的必要单证。索赔伤残案件时要带的单证有:保险单、伤残鉴定表、有关部门的证明;索赔死亡案件时要带:保险单、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2、索赔时效: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视为放弃权利。同时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如我国《保险法》第26条规定: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为2年。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需要说明的是,在投保时就要特别注意条款上关于索赔的事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咨询。3、诊治项目和药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消费者的各项医疗费用,需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含公费)管理部门的规定。如投保费用型医疗保险,就诊时要提示医生自身的保险情况。对于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各项费用,除收据原件外,还要保存好所有费用的明细,保险公司在办理理赔时通常
    2023-12-10
    179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要注意什么,鉴定费用应该谁来承担
    一、医疗事故鉴定要注意什么鉴定费用应该谁来承担1、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2)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其回避:①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②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③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3)一方当事人可以有几人参加鉴定。不超过3人,律师可以作为代理人参加鉴定。4)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2、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支付。二、申请鉴定的时效期为1年据了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对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时间、医学会受理流程、时间以及作出鉴定结论均有具体规定。鉴定申请有时效期,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2023-02-19
    494人看过
  • 医疗事故怎么鉴定,鉴定注意事项详情
    医疗事故怎么鉴定1、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2、那些当事人和机构可以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法院委托;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3)患者本人;4)死亡患者的近亲属,顺序为:①配偶②子女、父母③兄弟姐妹;5)医疗机构3、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4、上海地区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多少?区(县)级医疗事故鉴定费为2500元
    2023-06-01
    443人看过
  • 医疗事故问题:应对措施是什么?
    如果怀疑是医疗事故的话,那么可以申请进行鉴定。具体而言,医疗事故是鉴定存在鉴定标准,并且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卫生管理部门投诉,法律规定可以到当地的卫生局,找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然后详细的提出构成此次事故的事实,由医院举证。因此如果当事人对于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存在怀疑的话,进行鉴定的申请即可。医疗过失是医疗事故吗医疗过失不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是主观故意而是客观上有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行为。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三十五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
    2023-07-08
    129人看过
  • 医疗事故医保怎么提起再次鉴定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后的第二天起,医患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应当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由双方共同委托,第一次鉴定后,一方对鉴定结论不服双方可以共同委托,也可以单方面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这里患者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申请再次鉴定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2、首次鉴定的地方医学会鉴定报告的结论必须不服;3、必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时间;4、必须向送达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交鉴定所需材料和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怎么提起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
    2023-08-07
    347人看过
  • 患者在医疗事故调解中应要注意哪些问题
    对于病人和病人家属来说,解决医疗纠纷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避免过激行为。由于病人及其家属对医学知识了解不多,对疾病认识不足,很难判断不良的果发生的原因。因此,应当耐心听取医生和医院方面的解释,要相信医院,相信科学。同时,还可以向熟悉的医生请教,听取他们的意见。还可以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咨询,例如专门负责任医疗纠纷咨询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如果觉得医院和医生的解释不能令人满意,可以书面提出问题,要求医院进行调查,并对所提出的问题予以解释。当病人方面掌握较充分的证据,能够说明医生和医院在医疗中有过错行为,并且该过错与不良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时,便可以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经协商,如果双方都认为赔偿数额可以接受,便可以达成协议。在与医院方面进行协调的过程中,病人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当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生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后,医院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向当地卫生行处长部门报告,这是医疗机
    2023-06-01
    488人看过
  • 认定医疗事故应该注意事项
    在实际认定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应当正确划清医疗责任事故罪与医疗技术事故的界限。《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5条规定:医疗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的事故。技术事故一般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水平不高、缺乏临床经验等技术上的失误所致的事故,而不是因为严重不负责任而导致的事故。所以,对医疗技术事故不能认定为本罪。因而,要特别注意将医疗事故罪与医疗事故相区别,因为医疗事故包括医疗技术事故,而医疗事故罪不包含医疗技术事故,以防止处罚范围扩大化。2、应当正确区分医疗责任事故罪与就诊人或其亲属造成的事故。在有些情况下,就诊人的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并非医务人员的行为所致,而是由于就诊人或者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或者擅自采用其他药物治疗等造成的。对此,不能认定为医疗责任事故罪。3、应当正确区分医疗责任事故罪与一
    2023-04-23
    474人看过
  • 提起刑事自诉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属于法院管辖;属于本院管辖;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自诉人向法院提起自诉的,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具体的诉讼请求;致送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如果被告人是二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法院对于自
    2023-02-22
    69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主体是谁,谁可以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医、患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分别填写鉴定委托书并签字。(2)医方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供查验,并同时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提供经法人代表签字的代理人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供存档。(3)患方和或其代理人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出示患者的身份证或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其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书以供查验,并同时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提供患者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书的原件以供存档。(4)查验委托代
    2023-06-22
    66人看过
  • 关于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效问题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有效期为一年。换而言之,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超过时效而申请的,将失去鉴定意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效是多久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时效为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如果受害人已经死亡,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2023-08-15
    491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要知道的重要问题
    1、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2、那些当事人和机构可以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法院委托;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3)患者本人;4)死亡患者的近亲属,顺序为:①配偶②子女、父母③兄弟姐妹;5)医疗机构3、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4、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
    2023-04-26
    151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起诉做什么鉴定
    一、医疗事故起诉做什么鉴定在涉及医疗事故的诉讼案件中,进行相关鉴定工作的主要意图在于明确事故的真实性质、产生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关责任人的大小范围。其中常见的两种鉴定方式分别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及因果关系鉴定。前者主要聚焦于评估医疗从业人员的操作规程是否严格遵守相关标准,而后者则要判断出医疗从业者的行为是否直接导致了病患的伤害现象。在正式提出诉讼请求之前,原告方应该委托具备资格的专业机构进行上述类别的鉴定行动,以此来获得具备绝对权威性的结论作为有效的诉讼依据。同时,在整个鉴定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科学性原则和公正公开的立场,进一步保证成果的客观性以及准确度。鉴定报告所给出的结论将会对后期法院做出的判决产生相当大程度的影响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对专门性问题有争议,需要鉴定的
    2024-07-13
    7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事故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之一,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医疗事故鉴定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医疗事故鉴定的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的委托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4
      医疗事故鉴定的提起是医疗事故鉴定的启动程序。医疗事故鉴定的提起是在医疗事故争议出现后,由具有鉴定委托资格的一方向具有接受鉴定资格的一方提出鉴定要求的程序。医疗事故鉴定的提起涉及两个方面,即医疗事故具体由谁提起、向谁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的提起者即委托方包括医方和患方两个方面;而被委托对象则是各级医学会。 在鉴定的委托中有以下几个注意事项: 一是医疗事故鉴定的直接委托。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
    • 医疗事故的赔偿问题应该注意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8
      医疗事故等级本身对于赔偿数额的计算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为损害赔偿数额应按受害人遭受的实际损害后果进行计算。但是,由于医疗事故等级与患者伤残等级存在对应关系,因此该条规定实际是指按患者的伤残程度进行赔偿(一级甲等及四级医疗事故除外)。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医疗事故等级愈高赔偿额愈高,二级医疗事故的赔偿额有时会远远高于一级医疗事故。例如,因延误手术时机导致小儿患者90%以上的小肠坏死而形成短肠综合征
    • 医疗事故鉴定时间是多久,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08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
    • 医疗事故私了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医疗事故私了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6
      医疗事故私了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医疗事故赔偿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的双方当事人,即医疗机构和患方;2、患者的基本情况;4、医疗事故原因;5、赔偿数额;6、赔偿款给付时间;7、违约责任等 二、明确医疗事故等级 医疗事故等级是医疗机构和患方认定赔偿数额的关键因素。所以在签订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就该医疗事故有了明确的等级鉴定,且该鉴定必须是双方都予认可的。 三、
    • 事故医疗鉴定需要注意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1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求双方当事人如实提供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要求专家鉴定组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查。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