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股权分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08:22:56 251 人看过

(一)所谓股权分置,是早先在股市制度设计上,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只容许占股市总量36%的社会公众股上市自由交易,属於流通股;另外64%的国有股、法人股、原始股东及公司经营阶层的持股则属於不流通股,不在股市中买卖。其价值估算不是按照流通股的交易价格,而是按照公司的净资产。

(二)其次,必须要先知道股权分置到底有什麼问题:

1、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和定价机制扭曲。

2、因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於资产净值的增减,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於次级市场的股价波动,因而形成了非流通与流通股东的「利益分置」,导致流通股市价低於每股净值。

3、不能实现市场化的动态估值,无法形成对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和增强资产增值能力的激励机制。

4、价格发现不充分,影响国有资产的流通性和资产评价,不利於市场并购机制的发挥,间接限制了资本市场国际化过程和产品创新。

一、股权分置改革时程:

(一)经中国国务院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4月29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陆续进行第一批及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计划。

第一批有4家试点上市公司,第二批扩增至43家试点上市公司。2005年8月23日中国国务院正式宣布股权分置改革正式结束试点计画,进入全面推动的阶段,将允许超过一千三百家国营企业的非流通股陆续进入股市。

(二)预期股权分置改革后的成果:

1、证券市场制度和结构的合理化,达到「同股同价同权」的公平原则。

2、促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良性发展。

3、促使国有股权的定价和转让机制趋於市场化。

4、促使国有资产的评价合理化。

5、促使国有资产管理由注重经济安全问题,转为公司治理的观念。

6、上市公司真正重视业绩与股价,使投资人投资利益最大化。

二、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新制度有那些措施

『锁一爬二』:所谓「锁一爬二」,是指在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的两批试点中,被大股东广泛采用的关於限制股权流通的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2005年4月29日《关於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在12个月内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在前两批试点中,多数公司按照此规定作出承诺。三年之后即可全流通。

『送股』、『缩股』:

何谓「送股」?「对价」指非流通股股东为了取得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流通的权力,而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相应的代价。目前来看对价的方式,可以采用股票、现金等、权证等形式,或相互搭配。首批试点对价水准为每10股支付3、26股而,第二批试点公布单一送股方案的34家公司平均对价水准为每10股支付3、5794股。

何谓「缩股」?为了达到全部流通的目的,根据历史成本原则,按流通股发行价与非流通股折股价的比例关系,将现有的非流通股进行合并股份后,使非流通股合并后的每股估值与流通股的价格基本一致,然后在二级市场上减持。

『新老划断』:所谓「新老划断」,

指的是对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公司不再区分上市和暂不上市流通的股份,对原上市公司股份逐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因应股改的需要,自2005年5月以后,股市中包括IPO与SPO的筹资功能完全暂停。市场预期在2006年实施后将会恢复。按照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的说法,中国股市若再重起筹资功能,预计届时实施的程序上将会先恢复再融资,再恢复首次新股发行(IPO)。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09: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权分置相关文章
  • 股权多少才叫分散
    股权分散就是持股的量大的大股东人数多,有利于产生权力制衡,有利于民主决策,而且持有的股票少。股权集中就相反。分散第一大股东持股5%第二大股东持股2%第三大股东持股1%第四大股东持股0.5%集中第一大股东持股51%第二大股东持股20%第三大股东持股10%第四大股东持股5%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
    2023-03-25
    349人看过
  • 什么叫做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
    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指股东对公司清算时的剩余财产有分配的权利。股东对其出资的所有权就直接体现受益权、转让权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上。股东能够得到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的前提条件是公司依法进行清算时,其全部财产在向公司全体债务人清偿债务之后尚有剩余。也就是说,公司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权优先于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各国公司法均一方面规定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具有分配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规定了禁止未清偿公司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条款。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照前列顺序清偿完毕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责令改正,并对公司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6-15
    298人看过
  • 什么叫股东要分配利润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配红利的原则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但如果全体股东通过出资协议,公司章程或者其他方式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的,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不按出资比例分红。一、股东分红及增资扩股的条件是怎样的股份公司的分红、送转股,一般是董事或股东提出,然后股东大会通过,就可以了,而上市公司的增资扩股,需董事会提出,并报交易所审核批准,方可以进行。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二、股东分红制度有哪些股东分红制度有现金分红和股利分红。法律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三、公司利润分配原则有哪些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股东按实收
    2023-02-26
    437人看过
  • 股权分置限售股份
    股份,股票,股权,解禁,流通,股东股权分置限售股份股权分置限售股份是限售股的一种,限售股就是之前不能自由在交易所进行交易的股票,一般都是些法人股或公司原始股,限售股上市后就增加了市场上股票的流通量,也就是供应增加了,这会对这支股票的股价带来压力,可能会股价下跌股票价格与股票成交量的关系。限售股包含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和股权分置限售股份。二者的区别就在于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指开始发行前原有股东限制流通的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指第一次发行股票上市时,向某些特别选定的对象发行的占发行数量相当(大)比例的股份,这些对象承诺只能在股票上市后几个月、一年后,才能上市交易。08年3月的解禁是指首发战略配售股份的上市流通。而所谓股权分置限售股份,就是指股权分置改革之前的非流通股,也就是原来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没有流通权的股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这部分股份也具有了流通权,不过,为了防范大量股份入市的风险,对这
    2023-06-09
    315人看过
  • 什么叫企业之间的留置权
    一、什么叫企业之间的留置权企业之间的留置和自然人之间的留置相对,其实就是企业之间留置权的行使的简短说法。就是说企业之间的留置权可以不像自然人之间那样是基于同一个合同关系,比如甲企业由于原来的一笔买卖欠乙企业100万元,现在乙企业由于一个新的合同关系占有了甲的货物,可以对此货物扣留,等甲还前面的100万。而自然人之间这样做是不行的。二、实现留置权的条件有哪些(一)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
    2023-05-03
    219人看过
  • 什么叫企业转让股权?
    企业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一、公开挂牌转让股权的法律风险具体有什么公开挂牌转让股权的法律风险:1、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风险;2、股权瑕疵的法律风险;3、股权变更的法律风险;4、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时的风险。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二、股权转让协议书面材料有用吗有用。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要有书面材料。书面材料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法律文件,在双方发生纠纷时是重要的证据。三、股权转让多长时间能重组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
    2023-06-26
    101人看过
  • 在我国什么叫股权投资?
    所谓股权投资,即指企业购买了其他企业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以及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到其他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的一般是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当然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取,如果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是投资企业所需的原材料,市场上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供应无法保证。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企业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狭义的股权投资又指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即PrivateEqity,简称PE,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私募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既可以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也可以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有风险辨别和承受能力的机构或个人募集资金。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至少在一年以上)持有一个公司的股票或长期的投资一个公司,以期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
    2023-04-18
    197人看过
  • 什么叫复议前置
    不可抗力
    一、什么叫复议前置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行政复议前置原因我国《行政复议法》中关于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主要是第三十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
    2023-06-06
    389人看过
  • 什么叫置换购车
    一、什么叫置换购车置换购车,是消费者用二手车的评估价值加上另行支付的车款从品牌经销商处购买新车的业务。选择置换购车的话,车主只需将旧车开到现场,店里的评估师对旧车进行快速二手车评估,给出一个价位,车主选好新车后,只要缴纳中间的差价即可完成置换手续,剩下的所有手续都有专人办理,很快就完成了新车置换。二、置换购车的注意事项(一)手续一定要齐全。为方便您将旧车置换出去,在到4S店进行置换评估之前,一定要先检查车辆的手续是否齐全。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于置换购车是先将车辆置换出去,再获得更新指标,在此需注意,您是否有获得新指标的资格,如果您此前有车辆丢失、报废,却没有到交管局办理注销登记,或者是黑户车辆,是不能获得更新指标的。另外因为置换涉及到过户,需要先将车辆的违章记录清除,把罚款缴纳清
    2023-06-05
    388人看过
  • 什么叫股权质押有什么规定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中的质押属于担保物权。和我们常见的抵押不同,质押需要转移和占有质押物,而抵押不用。而且不动产是不能拿来质押的。一、股权质押有什么条件1、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1)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2)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
    2023-04-12
    86人看过
  • 什么叫留置担保?
    留置担保的意思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可以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留置权人是债权人,而留置的财产则是债权人占有的动产。一、质押和留置有何区别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二、行纪合同可以产生
    2023-04-05
    328人看过
  • 什么叫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
    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是指股东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连续盈利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等决议提出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公司与股东可以在上述决议后的六十日内达成回购协议;如果达不成的,股东可以在决议后的九十日内向法院起诉。股东回购请求权的定义股东回购请求权是指:当股东大会作出对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决议时,对该决议表明异议的股东,享有请求公司以公平的价格收买其所享有有的股权,从而退出公司的权利。我国《公司法》在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中对股东的此项权利作出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
    2023-07-25
    178人看过
  • 什么叫股权质押?股权质押的程序是什么?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1、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2、出质的股权如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须有该公司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3、了解拟出质股份是否有瑕疵,即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4、签订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5、权利的实现。质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即协议实现及诉讼实现。一、股权质押对出质人的效力是什么?1、出质股权的表决权。股权质押并不以转移占有为必须,而是以质押登记为生效要件和对抗要件。质押登记只是将股权出质的事实加以记载,其目的是限制出质股权的转让和以此登记对抗第三人,而不是对股东名册加以变更。在股东名册上,股东仍是出质人。因此,出质人仍享有表决权。2、余额返还请求权。股权质权实现后,处分出质权的价值在清偿债权后尚有剩余的,出质人对质权人有请求返还权。二、股权质押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1、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1)
    2023-05-07
    122人看过
  • 干股是什么什么叫干股
    有限责任公司
    干股即虚拟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但其实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干股的概念往往存在于民间,特别是私营企业,在私企的老板们给予干股的时候,有的会签署一些协议,有的没有,但是基本上无论哪种,持有干股的人都不具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有实际控制权的是实际控制人)。所以,这种干股协议不如叫做分红协议更加贴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一、公司公司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中国的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社团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特有的组织结构形式使公司的资本、经营运作趋于
    2023-02-20
    388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区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前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大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 这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股权分置不能适应资本市场改... 更多>

    #股权分置
    相关咨询
    • 股权分置改革中的股权分置是什么意思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8
      所谓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分为流通股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且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 股权分置不能适应资本市场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要求,必须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股权分置改革是为了解决A股市场相关
    • 股权分置为什么打新股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5
      我国证券市场股权分置的现状导致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利益目标的差异。非流通股股东缺乏促进上市公司业绩增长的动力,表现出过度的短期行为,盲目要求配股、增发等再融资,甚至控制上市公司的行为,侵犯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这个问题已经影响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目前,要加快资本市场改革步伐,解决保护投资者利益、加强上市公司治理等核心问题,为彻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创造条件。股权分置是由许多历史原因引起的
    • 2022年股权分置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06
      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暂时不上市流通。前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大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 股权不能适应资本市场开放发展和稳定发展的要求,必须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
    • 收购全部股份是否叫股权置换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0-09
      收购全部股份不叫股权置换。收购全部的股份是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进行全部收购的行为,股权置换是指以公司的股权置换其他公司股权的行为。所以收购全部股权并不是股权置换。
    • 这就是股权分置为什么会出现股权分裂?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5
      股权分置也称为股权分裂,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暂时不上市流通。前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大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 股权分置原因: 我国证券市场股权分置的现状造成了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利益目标的差异。非流通股股东缺乏促进上市公司业绩增长的动力,表现出过多的短期行为,盲目要求配股、增发等再融资,甚至控制上市公司行为,侵犯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