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的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8:42:12 440 人看过

(1)拆迁许可证的知情权:

即拆迁许可证颁发后,拆迁人应就拆迁许可证的拆迁范围、拆迁期限,补偿资金、价格评估、及拆迁方面的法律、政策向被拆迁人进行充分的解释与说明。

(2)依法要求拆迁人给予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

(3)依法要求拆迁人就拆迁补偿进行协商的权利。

(4)选择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5)评估机构的选择权: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协商或投票决定评估机构对拆迁房屋进行市场评估。

(6)评估结果的复核权: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不服时,均有提起复核的权利。

(7)申请鉴定权:拆迁当事人一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则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委员会对评估结果进行技术鉴定。

(8)申请裁决权:

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

(9)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权利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依法请求回避的权利:

a.请求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回避。

b.请求作出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回避。

c.请求听证主持人的回避。

e.请求仲裁员的回避。

f.请求审判工作人员的回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1日 02: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被拆迁人相关文章
  • 商铺被拆迁承租人是否有权利享有拆迁补偿
    一、商铺被拆迁承租人是否有权利享有拆迁补偿?承租人有权利享有拆迁补偿政策,征地主管部门应当向承租人支付停产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承租商铺拆迁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等信息;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其他条款以及双方有另需补充的事项。三、承租商铺拆迁补偿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四、承租人对拆迁补偿有争议申请行政裁决需准备哪
    2023-06-16
    108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被拆迁人如何利用信息公开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已经肯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或者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主动向各级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该法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立法,它赋予我国公民对政府的行政有广泛的知情权,并具体规定了知情权的行使方式与救济措施,无疑将成为公民维权方面的一把利器。在不规范的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程序中,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尽可能规避暗箱操作现象,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被征地人、被拆迁人有权获取有关征地、拆迁的政府信息。关于征地、拆迁活动,《土地管理法》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都较为明确地规定了行政机关负有公告、公示的职责与义务,但实践中,各地行政机关不行使或怠于
    2023-06-15
    329人看过
  • 被拆迁人在征收拆迁中权利受到侵害怎么办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是比较常见的,如果受到侵害,有以下几种方式可以寻求救济:第一,向征收人及上级政府通过信访途径依法合理的表达诉求;第二,是提起行政复议法律程序,针对征收人的违法行为,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使用行政机关内部纠错的监督机制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三,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司法机关,从司法上审查征收人的行为是否合法。一、强拆追责有效期是多久强拆违法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追责,时效是六个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
    2023-06-21
    292人看过
  • 房屋拆迁遭遇强拆时如何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
    强制拆迁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同时因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我国强制拆迁目前存在着许多法律问题,体现了三处:(1)谁享有强制拆迁权?强制拆迁权可以说是行政强制权的一种,我国还没有一部统一的行政强制法,因而对于行政强制权也无统一规定。但依法理而言,行政机关某一权力的享有必依法律授权,正所谓权力乃“法无规定不可为”。在本案中,《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有权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而本案的被告正是得到了江津市人民政府的授权,因此享有强制拆迁权。(2)强制拆迁的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是指权利受到侵害的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
    2023-04-21
    381人看过
  • 被拆迁人的基本利益有哪些?
    1、拆迁许可证的知情权:即拆迁许可证颁发后,拆迁人应就拆迁许可证的拆迁范围、拆迁期限,补偿资金、价格评估、及拆迁方面的法律、政策向被拆迁人进行充分的解释与说明。2、依法要求拆迁人给予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3、依法要求拆迁人就拆迁补偿进行协商的权利。4、选择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5、评估机构的选择权: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协商或投票决定评估机构对拆迁房屋进行市场评估。6、评估结果的复核权: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不服时,均有提起复核的权利。7、申请鉴定权:拆迁当事人一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则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委员会对评估结果进行技术鉴定。8、申请裁决权: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管理部申请行政裁决。9、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权利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
    2023-07-07
    243人看过
  • 拆迁暂停,被拆迁人的维权之路不能停
    近期,拆迁工程暂停的消息从不只一座城市传来。从报道中看,暂停的原因都是为了实现年底的环保达标任务,当然也不排除在10月中旬宣布这一决定有其他原因。那么,拆迁方的突然停工究竟意味着什么?被拆迁人是否可以就此暂时放下一直高悬到嗓子眼的心,躺在屋里呼呼睡大觉了呢?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青年律师陈丽芳表示,广大被拆迁人一定要明白一个道理:报道中所谓的“拆迁工程停止施工”,是指涉及土石方作业、房屋拆除作业,可能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的暂停,而不是整个拆迁项目的暂停。在这个“暂停期”内,拆迁项目仍然可以持续依法推进协商谈判、签约、下达征收补偿决定等直接关乎被拆迁人权益的步骤。且需要注意的是,报道中明确了“重大民生工程”和“应急处置工程”暂不列入停工范围,而实践中大量的征收拆迁项目都属于重大、应急之列,尤其以轨道交通建设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为代表。因此,传说中的“暂停休息”被拆迁人所遭遇的项目很可能根本就不
    2023-06-19
    397人看过
  • 父母的房子被拆迁了,权利不给任何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拆迁补偿金是给房屋所有人的,所以房屋产权属于父母,房屋拆迁补偿金属于父母,可以给任何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被征收时,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对因房屋征收而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对征地补偿不满意怎么办实际上,一般征地补偿是有一定标准的。如果你得到的赔偿完全不对,不符合一般的赔偿标准,你的利益就会受到侵害。但是,如果您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先看看是否符合以下标准:1。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应当为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耕地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农业人口数计算。被征收耕
    2023-05-31
    367人看过
  • 被征地拆迁农民的权利有哪些?
    一、农村土地征收农民有哪些权利?在农村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农民主要有以下权利:(一)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二)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三)参与报批权: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四)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五)土地补偿知情权: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六)补偿方案听证权: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二、农村土地征收有什么程序?(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
    2023-06-03
    400人看过
  • 四川拆迁新政保护被拆迁人权益
    《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案草案)》首次提请审议——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导入法治改动近百处的《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案草案)》,昨(4)日首次提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近年来,随着全省各地相继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和旧城改造力度,城镇房屋拆迁量随之增大。与此同时,各地由城市拆迁引发的信访事项也源源不断———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的统计,目前反映城镇拆迁问题的信访事项位列五大信访突出问题。省建设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将现今城市拆迁问题归纳为4类:有的城市超越经济承受能力,盲目扩大拆迁规模,造成拆迁补偿和拆迁安置不落实;有的城市随意变更城市规划,致使不少近年新建的商品房和珍贵的历史建筑、历史街区被拆除;有的城市对依法拆迁重视不够,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存在违规拆迁问题;有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严重违规操作,出具不实拆迁评估报告。为此,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严厉叫停野蛮拆
    2023-06-05
    383人看过
  • 很少被拆迁人注意的征地拆迁维权高墙
    在棚户区改造类项目中的“围墙”逼迁,在明律师已经介绍过多起了。无疑,“出门就撞墙”的事情,在征收拆迁领域绝不止这一类。许多被征收人却仍然抱定了“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决心,近乎偏执地做着无望的抵抗。那么,被征收人究竟该怎么做才能避免在维权中不断撞墙呢?维权高墙之一:过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以外的其他“协议”在明律师曾多次讲过,征收维权是讲究一个顺序、逻辑的,通常而言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是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且房屋价值评估完成后才能进行的步骤,对于被征收人而言更是决定性的一步。签了,与没签,区别巨大,无需赘述。而实践中,许多被征收人却仍然在征收方的种种政策游说下过早在一些材料上签字,尤其是所谓“先行搬迁拆除协议”“预征收协议”。这类协议本身缺乏明确的法规依据,政策性极强,且都是冲着尽早拆掉被征收人的房屋去的,对于被征收人的依法维权而言实在是大大的不利。事实上,即便是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这些协议,也不会影响
    2023-05-27
    128人看过
  • 被拆迁人的补偿权怎么办才能顺利取得?
    拆迁补偿安置是行政补偿。拆迁关系实质上是行政法律关系.拆迁主体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如前所述,拆迁人是房屋拆迁主管行政机关及法规授权的组织。拆迁的客体是拆迁行为:对房屋的强行拆除行为、回迁或异地安置行为、差价补偿行为、对拆迁的奖励与制裁行为及其他有关拆迁的行为。拆迁行为因行政主体的单方意思表示而发生,因城市建设的需要而决定拆迁,无需行政相对人的同意,但为了体现行政管理的多样性与灵活性,调动相对人的积极性,拆迁补偿可采取合同的形式进行。法律咨询:网友:拆迁人拒付拆迁差价补偿款怎么办律师:关于拆迁人拒付拆迁差价补偿款怎么办的问题,下面我将详细解答一下。一般情况下,拆迁人不会拖欠拆迁补偿款,不论是城市房屋的征收,还是农村土地包括宅基地在征收之前,人民政府都会准备拆迁资金,要求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不会拖欠拆迁补偿款。如果没有拆迁补偿款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拆
    2023-07-02
    96人看过
  • 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如何维权之强制拆迁的流程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3)
    2023-06-08
    380人看过
  • 房屋拆迁必须遵守的原则,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
    林先生家所在的地区,大部分房屋建设于上世纪60年代,经过风雨的不断侵蚀,已经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地基下沉,缝隙松动,更有的地方,木质结构出现了腐朽的情况,电路也出现老化问题,稍有不慎可能就会引发火灾,住在这些地区附近的居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受到了严重的威胁。于是,当地政府批准了该地区的改造项目,主要根据是原建设部三类房屋应停止使用,四类房屋应整体拆除的规定,但在该项目的主管部门与当地的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时,却有高达百分之四十四的居民不愿签订补偿协议,据了解,该地区涉及4468户居民,项目主管部门修改了补偿标准后,接受当地的所有住户投票,表决搬迁意愿,在公证员和其它有关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根据最终投票结果显示,2210票同意,1225票反对,12票无效,其余弃权,通过这样的民主决策,为此次危房改造提供了,充足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依据。该案例很好的提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的征收国
    2023-04-13
    327人看过
  • 公房拆迁谁是权利人?
    王栋认为:房屋遇到拆迁时,有权利和拆迁人谈判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是被拆迁人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首要条件。一般来说,房屋归谁所有,谁就有权利对涉及自己财产权利的行为进行处置。因此,对于产权房来说,一旦房屋遇拆迁,有权利和拆迁人进行谈判并签订补偿协议的就是产权人。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公有租赁房屋时,谁享有和拆迁人谈判签约的权利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现实生活中,因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很多,但大多都是因为享有签约权利的承租人对被拆迁房屋获得的补偿后,私自处分或欲占为己有而引起的。公有房屋的租赁权其实是居住权利的体现,其可以转化为财产权利。享有对该房屋居住权
    2023-04-22
    152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被拆迁人可以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即所有人;也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人,即使用人;还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共有权的人,即共有权人。... 更多>

    #被拆迁人
    相关咨询
    • 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有没有权利阻止被拆迁人的行动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9
      根据《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据此,如拆迁程序和补偿标准违法,被拆迁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
    • 债务人抵押的房产被拆迁后如何权利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8
      依照《》的相关规定,抵押权随着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按此逻辑,随着设有抵押的房屋被拆除,抵押权也应当随着房屋的灭失而消灭。但是抵押权有其特殊性,在房屋后,抵押权并不因此而消灭,而是转移到后的补偿金或者调换的产权房上。而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在设有抵押的房屋拆迁时也要参与到其中与被拆迁人共同协商。由于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即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可以依据不同的补偿方式采取以下应对措施。第一、如果房屋拆迁采用
    • 房屋拆迁拆迁产权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怎么划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2
      租赁房没有产权,产权房业主自己拥有产权 一、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1、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3、拆迁租赁房屋
    • 被拆迁房屋有业主,承租人有何权利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2
      租赁房没有产权,产权房业主自己拥有产权 一、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1、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3、拆迁租赁房屋
    • 如何理解承租人的拆迁权利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4
      承租人的拆迁权利有:因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请求解除合同的权利,可与出租方协商是否解除租赁合同,要求出租方进行违约赔偿的权利。若解除租赁合同,则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解决;若不解除租赁合同,则可继续承租动迁安置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