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承包地的补偿有什么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8:43:11 393 人看过

一、征收承包地的补偿有什么原则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一)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三)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二、承包地被征收如何补偿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个人承包的土地进行征收时,个人承包者是可以获得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三、承包地补偿纠纷该怎么解决呢

人民法院处理征地补偿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目前,人民法院处理征地补偿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纠纷相关文章
  • 征收土地补偿费用的使用、分配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2023-06-10
    79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用的过程是什么,征地补偿的原则是什么
    集体土地征用的过程是怎样的,征地补偿的原则是什么?1集体土地征用程序。签发征地通知书。县、市国土资源局将在被征地村范围内发出征地通知书,告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征地目的。种植或者公告后种植的农作物、建筑物,不纳入补偿范围。县、市国土资源局会同乡政府就征地通知书的内容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分别记录处理,根据村委会或者村民的意见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依法申请听证和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当将村民的征地意见和听证材料作为必要的报批材料备案上报。县、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对被征收土地的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类型、数量、规格等进行实地调查,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业主填写调查表一式三份,用户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将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签署的材料作为必
    2023-05-08
    318人看过
  • 承包地征收补偿纠纷怎么处理
    在面对土地征收补偿产生的纠纷时,双方应当秉持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深入商议并妥善处置。若当事方均不愿意进行自愿性质的协议和调解尝试,或者即使经过了协商与调解但最终未能达成和解,那么该问题便可提交至所在区域的仲裁机构寻求仲裁服务,亦可选择向相应的行政司提出行政诉讼并申请行政复议。然而,如果前述途径仍然无法解决争议,当事人可直接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程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024-04-25
    391人看过
  • 在我国征地补偿原则主要是什么
    一、在我国征地补偿原则主要是什么?第一、直接补偿和间接补偿相结合的原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国家征收以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便丧失了进行农业生产建设活动的物质基础,农村村民也丧失了生活的主要来源。尽管土地征收人已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村民进行了直接补偿,但是,这种直接的补偿只能解决眼前的温饱问题,无法解决他们的长远利益问题,更无法解决他们的再生产能力问题。所以在土地征收补偿中,国家一定要兼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村民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并用直接补偿措施和间接补偿措施,使失地农民眼前能够生存,长远能够发展。对于间接补偿来讲,其主要措施是支持和帮助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村民从事形式多样的经济开发活动。对于这一间接补偿措施,我国土地管理法做了充分的肯定,并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村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第二、货币补偿和非货币补偿相结合的原则第三
    2023-06-02
    226人看过
  • 征地拆迁补偿后安置原则是什么?
    一、征地拆迁补偿后安置原则是什么?征地补偿安置是政府应当依法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相关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流程是什么?1、公告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2、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2024-01-21
    241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原则解析
    征地补偿安置
    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国土资源部称这是该部首次明确对农民房屋拆迁安置原则。该部在7月13日公开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表示,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国土资源部称,农民住房拆迁补偿安置涉及土地、规划、建设、户籍、民政管理等多方面,同时也关系到社会治安、环境整治以及民俗民风等社会问题。为此,《通知》明确房屋拆迁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做到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同时《通知》提出,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其中,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在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
    2023-07-02
    210人看过
  • 征地果树补偿标准的制定原则是什么?
    关于国家征地果树补偿标准:1、国家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每亩不超过8万元含8万元;2、新鲜果树,如苹果、桃、李、杏树等。年龄不足2年的,每株补偿30元;3、树龄2年以上含2年,每株补偿60元;4、3到6年内含6年每株280元;5、6到40年内含40年,450元每株树龄;6、350元每株,树龄超过40年。征地果树赔偿标准征地果树的赔偿标准为:一般来说都是按棵树赔偿的,但是也有按亩数补偿的,品种不同、规格不同,赔偿标准就不同,而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赔偿标准,一般是由各地政府参照各自情况制定一个赔偿标准。以苹果树为例,初果期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盛果期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衰果期平均每株补偿6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
    2023-07-07
    384人看过
  • 小组征地补偿款发放原则是什么样的?
    虽然在土地改革的时候,实行了分田到户的政策,但是每个家庭依然是需要以小组为单位的,而且在很多的情况下,村民的活动都是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的,而对于村民的征地补偿款,也是需要通过小组来方法到每个人的手里,那么小组征地补偿款发放原则是什么样的?村民的自治权并不能对抗公民的生存权和财产权,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重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土地补偿款既具有生存利益性质又具有财产权性质,该权利非法律不得剥夺。因此,村委会、村民小组在决策时必须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所规定的程序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其无权擅自作主。村民会议作出的决策亦必须符合该法第十九条所规定的民主原则和第二十条规定的合法原则,应明确村民享有同等待遇。具体地说,应该遵守以下原则: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
    2023-06-02
    236人看过
  • 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承包土地征收土地补偿如何分配
    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承包土地征收土地补偿的分配: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包者所有。一、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土地征用补偿款不是承包收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承包户只有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以家庭为单位承包,承包户其中某一家庭成员死亡的,其承包地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并不能改变其承包合同,承包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
    2022-06-12
    381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原则是什么
    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如何补偿?1、棚户区及棚户区改造的概念是什么?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2、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原则是什么?按照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进行。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补偿协议,被征收人(户数)征收补偿协议的签约率达到90%以上,协议生效,统一进行补偿,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时间进行搬迁。3、棚户区改造补偿多少?以西安为例西安市棚户区改造中,将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征收人购买商品住房安置被征收人;政府通过搭建平台或预订服务,提供房源供被征收人选购,总体来说就是直接给钱、直接给房、选房三种安置方式。货币安置是以共同选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为标准,同时享受
    2023-05-05
    223人看过
  •  征地补偿的计算原则及公式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包括四项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计算公式为: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包括四项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计算公式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
    2023-09-18
    407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的规定和原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2、平等原则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每个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之所以会出现剥夺少数成员或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收益权,主要受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次的收益和征地款分配总量是恒定的,为了更多的分配集体收益,惟有通过减少应分款人数来实现多数村民的最大利益化,因此,公正、公平地分配征地款是保障每个成员或村民享有土地收益权的前提。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农村征地补偿的分配原则包括哪些农村征地补偿的分配原则是: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2、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每个集体
    2023-07-02
    481人看过
  • 营业性用房征收补偿的原则有哪些
    一、经营性用房及其估价特点1、有收益经营性用房,或由业主自己经营,或由业主出租给他人经营,或以联营的形式由业主和他人共同经营。业主通过这些经营形式,获取房屋收益。2、经营性用房的年租金是年收益的基础出租他人经营或和他人联营的经营性用房,一般都签订出租、联营合同。合同中约定具体经营性用房的具体年租金。经营性用房的年租金扣除年维修费用、管理费用、保险、房产税、营业税等现金支出,一般就得到其年收益。3、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相同的经营性用房客观价值基本相同同一区域,繁华程度、交通条件相同,个别因素不同的经营性用房,其价值不同,估价重点在个别因素修正。4、部分经营性用房内的经营内容多样化不同经营内容经营性用房的收益不同、收益率不同,收益法估价对应的资本化率不同。5、资本化率可以利用类似经营性用房的售价、年收益以及收益现值计算式求出在房地产市场发达的城市,经营性用房出售的实例较多,利用类似商业用房售价、
    2023-04-30
    210人看过
  • 征收承包地补偿敕敖款归谁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如若对国家或集体的非农业使用土地实施征收措施,其应按被征用土地原本的用途来予以充分补偿。这种情况下,涉及到对于耕地资源的补偿时,应该支付给业主的费用主要包括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及农作物的补偿等多个方面。具体来说,在计算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时,应以该耕地上在被征收前至少连续三个年度内的平均年产值作为基准,以六至十倍的比例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征收者把征收款给村集体,后由村集体把钱转交给承包人。
    2024-05-16
    185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一般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超过诉讼时效虽可提起诉讼,但所主张的权利可以不受法律保护。... 更多>

    #征地补偿纠纷
    相关咨询
    • 征收承包的土地,承包人有补偿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7
      当然有。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
    • 承包土地征收补偿的构成有什么?为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8
      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征收土地后农业人口的安置,因此,谁负责农业人口的安置,安置补助费就应该归谁。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地土地下管线等设施的拆迁和恢复费用,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等,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地上物的补偿费是补偿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的直接损失。
    • 集体土地的征收征用及补偿征地原则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5
      1、集体土地征收流程1、发布征收通知,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征收土地所在地村庄范围内发布征收通知,通知征收土地村庄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收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配置途径、征收用途等。通知后种植.种植的农作物和建筑物不在补偿范围内。2、征集村民意见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与所属乡镇政府,征集土地通知内容征集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不同意见应记录在案件中,按村委会或村民意见分别处理和协调解决。
    • 承包农村土地补偿金实行原则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9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
    • 土地征收补偿原则怎么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2
      1、直接补偿和间接补偿相结合的原则; 2、货币补偿和非货币补偿相结合的原则; 3、从宽补偿和从高补偿相结合的原则; 4、补偿是否充分取决于两个因素: (1)一个是补偿的范围; (2)一个是补偿的标准。 前者决定补偿的广度,后者决定补偿的深度。与其他国家的征地补偿相比,我国的征地补偿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补偿范围偏窄和补偿标准偏低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