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4 16:14:48 147 人看过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的方法是:法院作出决定然后驳回即可。在民事诉讼中,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即原告在起诉时提出的诉讼请求与案件事实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原告提起诉讼时超过了诉讼时效的,会被驳回诉讼请求

驳回原告何某某、李某某要求被告刘某某返还下欠设备投入款5323元的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2330元,法院决定由原告何某某负担875元,原告李某某负担815元,被告刘某某负担640元。

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没有提起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评析]

1、合伙协议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是比较普遍地经营方式,大量的个体私营经营户都是以这种方式筹集资金,集零散资金为整体经营,可以说是个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合伙人之间签有合伙协议,而有的合伙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对于没有签订书面合伙协议的合伙人之间发生经济纠纷,就不好调处。因此,积极地、稳妥地审理好这一类经营纠纷案件有利于调整社会基层的经济关系,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2、该案的案由定为合伙协议纠纷案,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由的规定种类,它是一个规范化的民事案由。然而,从最高人民法院给合伙协议纠纷的释义来看,合伙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以营利为目的的共同投资合伙企业所签订的合同,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合伙协议应当是指签订的合同,通常意义上讲,是指书面合同。因此,本案的争议焦点就是没有签订书面合伙协议,能否认定原、被告当事人之间为合伙关系?从本案的审理情况来看,原告何某某、李某某与被告刘某某之间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伙协议,但原告何某某、李某某提供了大量有力证据证明原、被告三人之间合伙经营料石场的事实,三人共同出资、出力经营,且三人在2001年1月16日时对经营期间的亏损是平均承担的,各自承担了4930元的亏损额。所以,该案据此确认原告何某某、李某某与被告刘某某之间的合伙关系成立,本案的案由定为合伙协议纠纷符合本案事实,能够客观地、全面地反映案件的全部内容。

3、本案的合伙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那么,应当如何认定本案主体之间是一种合伙关系呢?从法学领域研究的角度来讲,本案中还涉及到一个法律的具体适用问题,即推定适用。民法理论上有推定行为的规定,所谓推定行为是指不作明显的意思表示,而让人按照逻辑推理的方法或按照生活习惯间接地推定其意思表示的行为。从本案审理的实际情况来看,原、被告三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伙协议,而原告诉称三人之间是合伙关系,被告则称是从属雇佣关系,如何认定呢?本案的主审法官根据审理所查明的事实,认定原、被告三人之间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且有三人对经营期间的亏损额平均承担的证据,有投资记录,经营记录,从而推定原、被告三人之间是一种合伙关系,这里就应用了一种逻辑推理,从以上这些事实推定原、被告三人之间合伙关系成立,推定本案适用我国法律有关调整合伙协议纠纷的规定,认定原、被告三人之间清算以后,被告刘某某单方在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路段领取的维修王渔油路遗留款37652元应按照合伙关系的处理原则按比例来进行分割,每人各分得12550.66元,从而正确地处理了这一起民事纠纷案件。

4、本案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已经发生的大量事实,确认原告何某某、李某某与被告刘某某合伙开办料石场的合伙关系成立,在此前提条件下,确认被告刘某某于2001年10月19日单方在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路段实际领取维修王渔油路遗留款37652元(税后),应为原、被告三人合伙经营所得,理应由原、被告三人按承担合伙亏损额的比例进行分割。而原告何某某、李某某请求判令被告刘某某返还下欠设备投入款5323元的请求,因未提供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不予支持。本案以此为理由判决被告刘某某已经领取的王渔油路遗留款37652元由原、被告三人共有,由被告刘某某给原告何某某、李某某各给付现金12550.66元,并驳回原告何某某、李某某要求被告刘某某返还下欠设备投入款5323元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15: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伙协议纠纷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行政诉讼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的情形有几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二、行政诉讼哪些情况下驳回原告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二)、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
    2023-06-02
    161人看过
  • 如何才能让原告驳回离婚诉讼请求?
    被告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或者是坚决不同意离婚;在调解过程中和原告和好了的才能让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离婚。一、怎样才能判离婚不能生育因一方不能生育导致夫妻离婚的,法院在受理该离婚案件后首先应当对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法院调解无效,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应当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法院不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或者是夫妻在调解过程中和好的,法院依法不予判离。二、老婆多次想要离婚,我该怎么办?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定离不离。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另一半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不确定夫妻感情已破裂,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三、双方都同意离婚多长时间可以判下来双方都同意
    2023-04-12
    499人看过
  •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诉讼费退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一审法院应当退还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一、民事诉讼缴纳诉讼费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2023-03-08
    177人看过
  •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诉讼费要退回吗
    一、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诉讼费要退回吗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诉讼费要退回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二、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有哪些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针对
    2023-06-15
    307人看过
  •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诉讼费要退回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一审法院应当退还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特征1、只能发生在案件
    2023-08-02
    421人看过
  •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诉讼费要退回吗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诉讼费要退回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一、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有哪些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针对原告的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
    2023-04-06
    18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协议纠纷
    相关咨询
    • 如何驳回诉讼请求,如何申请原告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怎么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4-26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方法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23
      需要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的,由法院作出决定然后驳回即可。有以下情况的就可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二、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三、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 四、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
    • 如何才能让原告驳回离婚诉讼请求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采取下列办法才能让原告驳回离婚诉讼请求: 1、被告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 2、坚决不同意离婚; 3、在调解过程中和原告和好了的才能让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离婚。
    • 如何才能让原告驳回离婚诉讼请求?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6
      采取下列办法才能让原告驳回离婚诉讼请求: 1、被告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 2、坚决不同意离婚; 3、在调解过程中和原告和好了的才能让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