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公有住房有权继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1 21:32:14 366 人看过

所谓公房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以名义上租赁,实质上是福利分配所取得的对国家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所有的房屋低于市场价租赁的权利。包括产权属于房产管理部门所有的直管公房和产权属于单位所有的自管公房,这种单位福利分房制度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福利性住房分配的体现。公有房屋使用权的承租人,必须是企事业单位或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

公有住房使用权的性质,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无论是基于单位分配而获得的公房使用权还是通过市场交易而取得的使用权,均应允许继承。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的规定:各继承人就作为遗产的使用权房屋的价值及归属达成协议,按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各方均主张作为承租代表人承租房屋的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使用权的,就价值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使用权作出评估,取得房屋使用权的一方应按继承份额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使用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公房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公房租赁使用制度的产物。近几年来,国家住房政策发生巨大变化,公房越来越多地出售给公房承租人,特别是自1998年起,国家停止了住房实物分配,转向货币工资分配,公有住房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这也是《物权》中未涉及此问题的主要原因。在房地产案件纠纷中,因公房使用权交易而产生的纠纷占相当高的比例。

一、公房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公房使用权是基于公民与公房所有权单位的房屋租赁关系而产生的。所谓公有房屋租赁关系,是指公民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管理政策和规定,向公房产权单位或房管部门承租公房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房屋租赁关系。公民作为承租人依法享有公房的使用权,其居住的公房仍然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不属遗产的范围,不能继承。那么在作为承租人的公民死亡后,其对公房的使用权能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呢?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当承租人(即作为房屋使用者的被继承人)死亡时,他与公房产权单位或房管部门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也就因一方当事人的死亡而终止,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也即随之消失。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从法律角度讲,产权单位或房管部门可以收回该公房的使用权。但是,如果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原承租人)长期共同居住,则必须考虑其现状,由继承人再向产权单位或房管部门提出续租申请,如该单位房屋条件许可,该继承人续租又无违反规定的行为,经产权单位或房管部门同意后办理房屋租赁变更手续,由继承人和该出租单位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可取得继续使用权。否则,该出租单位有权将房屋收回。

二、父母的公房可以继承吗

关于公产房能否继承的问题,实践中争议很大,众说纷纭,各执己见,很难统一。从法律上讲,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

按照我国《继承》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

当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对于公产房的继承问题出现较多的缓冲处理。现在许多认为公产房可以继承的人认为住房是父母的辛勤劳动挣下来的,住房就是遗产,当然可由继承人继承。此种要求虽不合法,却也符合我国现实的社会实际。

实践中从社会安定、和谐的角度来考虑,一般来说可以变更承租人。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从这些规定来看,公有住房承租权的取得是有一定法定条件的,特别是原承租人死亡时,承租权并不能像其他可继承的财产权一样适用《继承》的规定来继承。但对于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要变更承租人姓名延续承租的,经过住房部门同意是可以变更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2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继承相关文章
  • 儿女的住房公积金是否有继承权
    对于住房公积金中属于死者遗产的部分,子女有权继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一部分属于死者,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能继承的只能是属于死者部分的公积金。一、公民的牲畜属于遗产吗公民的牲畜属于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二、如何继承农村祖辈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而继承人继承财产只能继承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宅基地并不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三、父亲婚前财产,怎么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男方的婚前财产虽然不是夫妻共同财
    2023-03-28
    183人看过
  • 单位公房由谁继承呢
    一、单位公房由谁继承呢单位公房由继承人继承。单位公房的继承是使用权,法律未明确单位公房的继承问题,一般情况,单位的公房如果属于被继承人购买的,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者按照遗嘱或者遗赠继承;如果单位公房被继承人只有使用权的,当被继承人死亡时,使用权也就相应消失,无法继承。遗产的继承,只能继承自然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公产房继承如何办理手续公产房继承办理手续如下:1.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2.公有住房租赁合同。3.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6.过户申请书。三、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是什么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是:1.故意杀
    2023-05-06
    121人看过
  • 公租房有继承权承租权有条件吗
    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一、公产房
    2023-03-06
    285人看过
  • 代位继承人的配偶享有继承权吗
    律师解答:没有。配偶没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具体如下所述: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
    2024-05-09
    300人看过
  • 代位继承继孩子有权吗
    法律综合知识
    代位继承继子女有权,但必须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扶养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视为双方互有法定继承权,具有拟制的血缘关系,且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024-08-07
    318人看过
  • 继承公有住房是怎样
    公有住房在进行继承的时候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承租人对于公有住房没有所有权,与出租人之间是房屋租赁合同,因此常住人死亡之后,共有住房不能发生继承意义上的继承,但是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在原承租人死亡之后才可以进行变更,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契约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所以说共同居住人是公有住房继承的首选人。承租人死亡,公有住房的继承要排顺位,第一顺位的是承租人生前在该房屋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第二顺位的是承租人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同顺位的继承人由出租人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为承租人。一、公有住房继承需要递交的原材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实或别的凭据;3、户口本或别的能够证实被继承人与法律规定继承人的直系血亲的证明材料;4、继承人的身份证;有遗嘱的继承权公正,另要递交的材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务必是已公正过的遗嘱,别的
    2023-02-23
    444人看过
  • 单位产权房单位有权收回吗
    单位产权房单位有权收回,个人取得完整产权的除外。单位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单位,单位有权进行合法的处置,收回条件可由单位自己决定。单位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负有保护责任,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有房屋,不得利用房屋获取非法利益。一般情况下单位产权房能强拆吗单位产权房能强拆吗单位产权房可以依法强拆,如果单位代表不组织搬迁在一定时间内不履行义务,那么行政机关将强制执行。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2、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3、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4、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
    2023-08-04
    312人看过
  • 有继承权就一定有居住权吗
    一、有继承权就一定有居住权吗对于遗产房产的法定继承人而言,他们依法享有相应的居住使用权。无论继承人是否实际获得了遗产的继承权,他/她都将成为这座房屋的共同所有人。在这种情形下,继承人不仅拥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还包括居住使用该房屋的权限。正因为此,继承人有权自主决定如何处理这座遗产房屋。由于遗产房屋属于多人共有财产,所以在任何一位共有人欲行使居住或处理该房屋的权力之前,应当与其他共有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以确保达成共识并遵循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再婚后对方的子女有继承权吗确立抚养关系者依法享有继承权利。《民法典》于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该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分配遵循以下法
    2024-07-28
    438人看过
  • 职工死亡单位有权收回住房吗
    职工死亡单位是否有权收回住房有两种情况,关键看房屋产权证上所有人登记的是谁。房子是有产权的,产权所有人是要登记的。如果房子产权人登记的是职工的话,单位无权收回;如果房子产权人登记的是单位的话,单位有权收回,是否收回等一切决定在单位。《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第21条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产权比例按售房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确定。
    2024-05-19
    331人看过
  • 儿子死了父母有继承权住房公积金吗
    一、儿子死了父母有继承权住房公积金吗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个人合法财产,其属于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根据我国《民法典》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其结余公积金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个人继承或受遗赠住房公积金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持经公证的继承或遗赠文件,到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再到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并办理销户手续。(《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二、父母死了债务子女继承吗父债子偿属于道德范畴,我国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父母的生前债务子女必须承担偿还义务的。但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在继承遗产的时候需要先清偿完父母生前的债务和应缴纳的税款,法定继承人再去继承剩下的财产。如果子女选择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那么就可以不承担偿还父母生前债务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2023-06-08
    220人看过
  • 居住权有继承问题吗
    依据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居住权没有可以继承权。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为特定身份关系的亲属而设的,具有人身专属性。由于这种人身性的限制,所以居住权只能适用于自然人,且不能够自由转让、继承,一旦权利人死亡,居住权便消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问题与我国现今的公房制度从整体来说,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还不能达到居住房屋的普遍私有,国家需要拿出相当一部分资金用于人们的住房补贴,从而使公房的租金达到人们能够接受的水准,这就使公有房屋的使用权带有很大的福利性特点;另一方面,从发展的观点看,在人们衣、食、住、行的花销中,住是最需要金钱投入的,当事人一旦失去房屋使用权,就意味着以后要拿出相当多的资金承租或购买房屋,这对于仅靠薪金生产的人来说比较困难。因而,有人认为,公房的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失去了使用权也就意味着丢掉了这部分财产权,所以,为了强化对于当事人此部分利益的保护,有人
    2023-08-17
    362人看过
  • 住单位公房现单位拆迁有什么政策
    一、住单位公房现单位拆迁有什么政策一般来说,在拆迁时,是先进行房改将地面上建筑的价值经拆迁评估卖给被拆迁人,变为私人所有,然后再与其它私有房屋一样进行补偿,因为私有房屋拆迁评估是由地面上建筑的价值和土地价值两方面组成,拆迁时多出了土地补偿及装修及其它搬迁补偿。如果房子不属福利分房性质,就是单位租住的,或者单位也不是国有企事业,则拆迁人要无条件让出,最多给付搬迁补助费,或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如果实际居住,而又没有其它住房,拆迁时要解除租赁关系,如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一致的,可以另行安置住房,重新确立租赁关系。你符合廉租房或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也可以优先排号办理。二、单位公房拆迁补偿的方式1、货币补偿: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2、产权置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
    2023-06-08
    92人看过
  • 去世职工的单位公房谁继承
    杨先生于1995年10月来石家庄投靠其在某厂工作的祖父母,同时在石落户。因杨没工作也没住房,于是就和祖父母、姑姑共同居住在祖父单位分给的公房中。1996年5月杨先生祖父母相继去世,姑姑搬出另住。1997年杨的祖父所在单位出售其生前所住公房,因当时情况紧急,厂方允许杨代表其祖父购买此房。1999年,某房产公司搞开发,杨所住其祖父房屋被拆迁,房产公司给杨补偿费数万元,杨的姑姑知道后,认为此房款应归她所有,其理由是她父母也就是杨先生的祖父母去世后,只有她有权继承父亲生前所住公房。杨先生则认为他是祖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根据我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杨*权以共同居住人的身份继租所住公房,继租关系形成后,便可以自己的身份购买此公房,因此,杨对房屋享有所有权。那么到底杨先生和他姑姑谁更有权继承此房屋的所有权呢?律师认为:杨先生引用《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来说明他对房屋的继承权,这种说法不对。
    2023-05-03
    373人看过
  • 单位公房承租人死亡继承该房可以吗?
    不可以。公房承租人变更一般发生在原承租人死亡后。由于人们尚有观念,认为分配给自己的房子就是自己的财产,很多老人想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房子留给子女;也有的人在老人去世后争夺老人承租的公房。事实上,从法律上讲,作为国家及单位给予的福利待遇,公房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首先个人不能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留给任何人。其次,公房的承租权也是不能继承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公有住房的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不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公房制度中,虽然涉及到对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但该项权利不同于普通的财产权利,承租人只享有自己居住的权利,而没有处分该房产的权利。因此,在原承租人死亡后,公房的承租权变更就是实践中的难点问题。一、公房承租人死亡,公房谁来继承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
    2023-06-26
    422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继承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 更多>

    #遗产继承
    相关咨询
    • 单位住房继承权公证是怎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3
      房产继承分两种:遗嘱和法定继承。 房产继承材料: 1、死亡证明; 2、房屋的产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或凭证; 3、户口簿以及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相互之间的关系的证明; 4、继承人的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还要提交资料:被继承人立的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
    • 单位给子女购买的房屋有继承权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3
      你的问题还真的很复杂,涉及到一些地方的房改政策。这方面国家法律规定的比较笼统,一般是以地方的政策做参考。单位给你投资的15平米应该是属于你的房屋方面的福利待遇,应该属于你本人的,国家补助的面积应该是你父母的。也就是说60平米的房屋有你15平米,剩余的45平米你父母一人一半,老人去世以后做为遗产大家来继承。但前提是你单位给你投资的15平米你要有证据来证明。
    • 单位集资房是否有继承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04
      1、单位集资房有继承权,但是前提是具有全部产权。 2、若是不具有全部产权的,则依法是不能继承的,这一般只能用于居住跟使用。因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 单位分配住房的继承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4-12-08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单位分配的房产是否可以进行传承,关键在于该房产是否已真正成为被继承人所拥有的私有财产。如果该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归属于原分配单位,那么它并未成为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因此无法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 然而,如果在被继承人过世之前,该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完成了转移,使之成为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房产便可由合法继承人依照程序进行继承。
    • 可以继承公有住房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6
      不能。 公有住房所有权归国家,并不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居住人只有享有居住权。因此,公有住房不属于遗产,不能发生继承。同时,居住权并不是一项法定物权,公有住房居住人的继承人请求继承居住权的,于法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