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医疗怎么举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5 15:30:09 286 人看过

医院过度医疗投诉方法如下: 1、到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反映医院过度医疗问题。 2、如医院涉嫌虚假宣传,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以构成消费欺诈为由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 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18日 0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过度医疗相关文章
  • 什么叫过度医疗
    过度医疗
    一、什么是过度医疗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或者说,在治疗过程中,不恰当、不规范甚至不道德,脱离病人病情实际而进行的检查、治疗等医疗行为。简单说,过度医疗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二、过度医疗的判定准则是什么一般来说,对过度医疗判定的基本准则是:对病人的诊疗总体上是趋好还是伤害。在治疗中,要看医生的目的何在,治疗是否产生预防作用,是否减轻了病人的痛苦,是否能延长病人的寿命。另外有两个附加条件是:病人的经济能力是否能承受,病人的心理是否能承受,治疗中是否能体现病人的权利。三、过度医疗的基本特征是什么(1)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点;(2)采用非"金标准"的诊疗手段;(3)对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4)费用超出了当时个人、社
    2023-05-12
    320人看过
  • 医院过度治疗怎么判定
    医院过度治疗的判定如下:1.在客观行为方面,对于是否属于虚构或夸大病情、过度医疗等行为的问题,要结合所在医院的医疗水平和能力来考虑,在实践中发生医疗诊断不一致,患者怀疑医院方面医疗欺诈时,可以采取类似于司法鉴定的形式。2.在主观方面,是否是以取得患者财产利益为目的。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一、面对过度医疗的维权手段面对“过度
    2023-03-21
    73人看过
  • 医疗机构怎么进行医疗过错责任举证
    一、医疗机构怎么进行医疗过错责任举证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应按照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严格审查有元侵权事实、损害后果、侵权事实与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侵权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以此来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应当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所谓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主要是指当医疗机构成为被告时,医疗机构要向法院出示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没有发生医疗过错的证据,如果医疗机构对此举不出证据,将要承担败诉的责任,并对患者的损失给予赔偿。当然,举证责任倒置并不意味着医疗纠纷中由医疗机构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应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
    2023-04-17
    231人看过
  • 医疗事故过度医疗标准
    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或者说,在治疗过程中,不恰当、不规范甚至不道德,脱离病人病情实际而进行的检查、治疗等医疗行为。简单说,过度医疗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医疗不是诊治病情所需,起码不是诊治病情完全所需。过度医疗是与道德相违背的,是法律以及相关制度所被禁止的。(1)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点;(2)采用非金标准的诊疗手段;(3)对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4)费用超出了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一、过度医疗的形成原因1、经济原因是主要的原因,如:医疗过于市场化发展、以药养医、医务人员的收入与经济效益挂钩、药品回扣、开单提成;2、医学本身的复杂性与医生的诊疗水平的原因;3、法律法规制度的原因,如:医
    2023-03-20
    59人看过
  • 患者发现医疗诈骗怎么举报?
    一、患者发现医疗诈骗怎么举报?医疗欺诈行为,可以向卫生局进行投诉。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但是如果遇到医疗诈骗,如果数额较大,应当报警处理。投诉电话号码12320。如果卫生部门认定为诈骗,可以移送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侦查。二、医疗诈骗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同时,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2023-04-13
    219人看过
  • 车祸过度医疗期怎么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医疗机构在确诊伤者过程中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确诊和治疗行为,包括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其基本特征是(1)使用的诊疗手段超过了疾病诊疗的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征(2)采用非金标准诊疗手段(3)与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4)费用超过当时的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此次交通事故的合理住院时间及相关费用,可判定是否有过度医疗。车祸的衣服怎么处理发生车祸导致衣服损坏的,应该要求肇事方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按衣服的现有价值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情形如下:1、如果肇事方是非机动车的,则应该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事故责任比例来分担衣服损失。2、如果肇事方是机动车的,则应该由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进行全额赔偿。赔偿不足的,由肇事方直接进行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2023-08-18
    41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医学目的,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过度的诊疗措施的行为。 过度医疗不仅浪费医疗资源,增加患者经济负担,还可能增加患者的痛苦,甚至危害患者的健康。... 更多>

    #过度医疗
    相关咨询
    • 如何举证证明过度医疗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1
      过度医疗的基本特征:(1)使用的诊疗方法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要,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点;(2)采用非金标准的诊疗方法;(3)与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4)费用超过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诊疗过程中合理的住院时间和相关费用进行鉴定,判断是否存在过度医疗。
    • 医院过度医疗报警流程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30
      你的意思是说医院是过度医疗,是这个意思吗?如果是这样的话,要有确定的证据来证明。医院要是没有什么别的过错的话您很难主张把钱要回的。 现在你那边到底是什么一个情况我还不是很了解,所以不能说立马就能给你一个完整准确的意见,因为这一切的建议都要综合考虑之后决定。你看这样行不行,你现在方便的话直接来电给我说一下事情的详细的细节。我再给你分析判断一下。
    • 医疗过度怎么投诉医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8
      一是到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反映医院过度医疗问题。二是如医院涉嫌虚假宣传,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三是以构成消费欺诈为由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为便于投诉,患者应当注意收集保留证据,包括就诊病历,处方及缴纳药品等费用票据,如果患者在诊治过程中怀疑涉及过度医疗时,可多问一下医生,自己所得疾病的情况、治疗方式、用药类型和作用、以及各种治疗费用,同时,可录下音频或视频证据,那么对患者而言就更为
    • 想投诉医院过度医疗,想了解下医院过度医疗怎样投诉?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1
      可以到卫生局进行举报。 在宏观框架上,要有公益性机制的建立,切断商业化的趋利行为。其次,政府要建立基本的药物目录,在此基础上做两个工作:一是,要求医生对病人提供服务时,要尽可能提供成熟的、适宜的技术和药物,而不是把高精尖的技术和高新药物作为优选。二是,政府要确立临床路径和规范流程,对药物做一线药和二线药的区分(前者是便宜药,后者是昂贵药),对待病人时,要严格遵照“一线药优先使用”原则。 至于医患之
    • 关于过度医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28
      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 主要根据对于病人诊疗是趋好还是伤害;是否产生预防作用;是否减轻了病人的痛苦;是否能延长病人的寿命;病人的经济能力是否能承受,病人的心理是否能承受,治疗中是否能体现病人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禁止过度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