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猝死可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18:20:17 275 人看过

1、教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然猝死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属于工伤的情形。

2、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死亡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为机动车辆事故发生的伤害或者死亡应该是属于工伤,那工亡认定及理赔程序是:

1、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

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4、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6日 0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在单位猝死可认定为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至于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其限定不能过于苛刻,其范围该符合常人可以理解的范围。如因日常生理生活需求而作的短暂休息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也是人知常情一般劳动者在从事相关工作之后的合理的工作休息时间内而突发的疾病,可以推定其在休息之前的工作时已出现身体的不适,可以考虑认定为工伤。一、职工在厂里吃早餐猝死能否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厂里吃早餐时猝死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作。”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还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作。因此在职工在厂里吃早餐时猝死应该认定为工伤,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
    2023-06-23
    252人看过
  • 职工猝死如何认定工伤
    □王蒙[案情]阿龙是镇江市某电容器厂职工,由单位派到镇江某机电有限公司从事装箱、发送等工作。2008年2月1日,阿龙因身体不适到医院看病,被查出有冠心病,并配药治疗。次日上午阿龙继续到机电公司上班,大约10点多钟开始感到难受口干,心里不舒服,便决定提早回家,几分钟后当阿龙离开厂传达室走到邻居家门口时晕倒,后由120救护车送到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死亡。医院死亡证明载明王某猝死。2月28日,阿龙的妻子阿琴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劳保部门对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为阿龙在上班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亡。电容器厂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劳保部门的工伤认定。电容器厂仍然不服,以劳保部门为被告,阿龙妻子阿琴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评析]关于阿龙是否构成工伤,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曾经发函说
    2023-06-10
    293人看过
  • 饿了么骑手送餐途中猝死,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一、饿了么骑手送餐途中猝死,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2020年5月6日晚7点31分,武汉饿了么骑手肖刚送餐途中,在黄陂区盘龙城F空港中心城一楼的中国工商银行门口突然晕倒,后经抢救无效身亡。天降噩耗,妻子冯媛一团麻乱。5月7日晚,肖刚所在的蜂鸟众包盘龙城微信群内的众包经理联系冯媛,向她了解处理案件的派出所后,问她作为家属的需求。还未回复,对方又说已将她的电话给了外包公司安徽蓝喆,相当于骑手的人事方面的,叫她不要漏接电话。冯媛询问对方建议,对方建议她去询问办案民警,只告诉她自己属于饿了么。次日,安徽蓝喆一员工联系冯媛,告诉她会帮忙申报3万元猝死保险,此后饿了么退场,直至冯媛提出劳动仲裁,2000元的人道主义补偿、特别申请到15000元均由安徽蓝喆提出。二、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
    2023-06-07
    250人看过
  • 教师死亡的工伤认定可以获赔多少?
    学校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如果认定为工伤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教师工伤死亡以后享有20个月工资、丧葬费、遗属费。一、工伤认定程序1、需要做完工伤鉴定才能进行相关赔偿,赔偿是按工伤等级不同支付相对应标准的赔偿费2、在伤情稳定后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确定等级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工伤
    2023-04-10
    208人看过
  • 猝死情形下的保险赔偿责任有哪些
    猝死情形下的保险赔偿责任有哪些?猝死是否属于意外身故,保险公司是否应当在意外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笔者对猝死情形下的保险赔偿责任与大家共同探讨。一、猝死的定义猝死是指自然发生、出乎意料的突然死亡,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发病后6小时内死亡者为猝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猝死尸体的检验》(GA/T170-1997)4.1猝死一个貌似健康的人,由于患有潜在的疾病或机能障碍,发生突然的、出人意外的非暴力死亡(自然死亡)。猝死的时间限度,目前一般指从开始发病(或病情突变)到死亡在24小时以内者。二、对猝死的认定目前对猝死的通说认为,猝死只是一种死亡的表现形式,而非死亡原因。而死亡原因是确认保险责任的关键问题。简而言之,死亡原因是本身的疾病导致,那么在健康险类内理赔是不存在争议,在意外险内一般是拒赔的;如果死亡原因是外来的、非疾病的,是符合意外险保险责任范围。猝死分病理性死亡和非病
    2023-05-05
    411人看过
  • 职工厂里就餐猝死可认定为工伤
    案情经过我父亲生前是某厂的员工,今年1月30日早上他到厂里的食堂吃早餐,在用餐期间突发疾病晕倒,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医院诊断死亡原因为心肌梗死。事后,我向该厂要求赔偿,该厂以死者是利用上班时间吃早餐,食堂不是其工作岗位不予赔付。请问,我可否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律师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作。同时第十五条第(一)项还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作。但有下列情形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故,你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2023-04-25
    86人看过
  • 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有哪些
    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如下:1、完不成教学任务:一般学校都会给教师制定相关的教学任务,对于长期因为种种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教学任务,给教学工作带来比较严重影响的,学校会根据合同内容予以解聘;2、对学生进行体罚且经过教育不改正:有不少的教师在教学工作中严重违反教学规定,对于学生屡次进行体罚,进行教育之后,仍不改正的,学校有权予以解聘;3、在教学工作中品行不良:在教学工作当中品行不端,存在恶劣行为,给予学生进行侮辱且造成了恶劣影响者,屡教不改的,学校也可以予以解聘。合格的教师应该具备相应能力如下:1、教师是孩子人生的导师,他们从事的是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工作。因此必须要具备崇高的师德,并且还要充满爱心,做到爱岗敬业,创新知识的同时,还要立足岗位的同时,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2、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必须要有健康的身体,完美的人格态度,同时还要做到忠于教育,有正确的价值观取向。并且在工作中时刻以教育为本,有着
    2023-08-12
    218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有哪些情形是法定的
    一、工伤认定中有哪些情形是法定的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准备工作、收尾工作的受到伤害的;工作时间内,履职受到暴力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公外出,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供哪些证据材料工伤认定申请都需要下列证据材料:1.《职工工伤事故备案表》。2.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或者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4.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需提供身
    2023-12-09
    395人看过
  • 突发猝死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般情况下,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的伤才算伤,休息时猝死是不算工伤的。工伤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第一个是受伤的时间为工作时间。第二个是受伤的地点为工作地点。第三个是受伤的原因与工作有关。显然休息时猝死不符合上述的条件。陪酒猝死符合工伤判定标准何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十六条都有明确定义。工伤是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基本因素。在工作中,招待应酬的现象是存在的,而且有时还是必要的。在领导的要求下因公应酬,是不是工作的一部分?应酬的时间和地点是否应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答案是肯定的。因公应酬是一种代表单位的职务行为,是出于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是工作的顺延,因公应酬具备了《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时间和空间要素。公款大吃大喝不仅浪费国家钱财,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广大群众反映十分强烈。正因为如此,将陪
    2023-07-03
    191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的“上班途中猝死”
    建议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在员工宿舍猝死算不算工伤一般来说是不算工伤。因为员工只有在加班和上班时间受伤、死亡才有赔偿。员工是在正常上班时间发病亦或是在加班时间发病,所能享受的待遇并不尽相同。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外在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2023-07-17
    259人看过
  • 工伤猝死赔偿标准有哪些?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工伤死亡一次性赔偿20年,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
    2023-06-17
    303人看过
  • 可以认定为工亡的有哪些情形
    认定工亡一共有九种法定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我国法律目前对死亡判断标准没有明确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工伤认定时,不宜作出对劳动者不利的解释,脑死亡时其死亡已具有不可逆性,持续救治只能延缓临床死亡时间,工伤认定时应当以“
    2024-02-03
    128人看过
  • 居家办公时猝死,可以认定工伤吗?
    2021年10月,黄某在工作时感觉不舒服,交接工作后表示未完成工作可在家继续完成。请假回家后,当晚他因喘不上气被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人社局认定黄某不构成工伤,黄某家属不服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定黄某构成工伤。家中办公时猝死能认定工伤吗?工伤就是指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情况,而这里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并不应该仅局限于上班时间在公司的情况。对于黄某这种居家办公的,其在家的状态应该视为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的延伸;所以在居家办公的时候发病猝死或者在四十八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也应当视同工伤。所以最终法院认定黄某的死算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
    2023-05-07
    75人看过
  • 工伤认定包含哪些情形?
    工伤,又称为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1、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有哪些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7-05
    466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工伤认定的八种情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01
      工伤认定情况如下: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完成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而造成意外伤害。
    • 工伤认定有哪些情形工伤认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1
      一、工伤认定情形有: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
    • 教师请假猝死算工伤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14
      最高法审查认为,无论是经抢救无效死亡,还是未经抢救死亡,视为工伤的关键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通常理解,“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应当是指单位规定的上班时间和上班地点,而职工为了单位利益,在家加班工作期间,也应当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根据立法目的,在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地点突发疾病死亡视为工伤,为了单位的利益,将工作带回家,占用个人时间继续工作,其间突发疾病死亡,其权利更应当受
    • 教师校内猝死,认定工伤需要什么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5
      青年教师校内身感不适后猝死未被认定工伤,家属认为死因或与其为了完成工作加班有关,已申请行政复议的消息引发关注。根据报道来看该教师目前无法被认定为工伤,那么认定工伤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 (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 (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 (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
    • 工伤有哪些类型,职工有哪些情形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8
      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