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补缴社保时间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11:44:18 166 人看过

黑龙江省社会保险支付的最后时间是满足自己可以支付15年或者医疗保险是现在支付的制度,一旦中断,从下个月开始就不能享受诊察的清算待遇。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规定,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这意味着从2017年开始,灵活的就业者不能以补充方式增加缴纳年数。也就是说,从国家层面来看,灵活就业者的补充已经收紧。对养老保险来说,停止后不会自动失效。养老保险只要累计交满15年,就能在退休后拿到养老金了。医疗保险否则,医疗保险中断后会立即影响诊察的清算。医疗保险是现在支付的制度,一旦中断,从下个月开始,就不能享受诊察的清算待遇。如果中断在60天以内,下个月可以继续享受待遇,从60天到180天,从支付日开始计算,支付到3个月后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在180天以上同理需要6个月。

黑龙江省社保补缴政策的通知

黑龙江省社保补缴需携带以下材料去社保局继续缴纳社保:

1、直接提供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

2、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单位起草一份补交申请,就说是经办人员失误之类的原因,补交保险。

社保断缴有以下影响:

1、中断期间不计算工龄,将会亏损工龄的工资。

2、中断期间没有个人账户金的进入,将来造成个人账户减少,计算养老保险时会亏损。

3、中断医疗保险三个月以上,整个一年的医疗就没有了。

4、中断一个月的医疗保险不报销,连续三年才能报销。

5、到法定退休年龄是会将一生所中断的时间累加,累加中断12个月就会前推一年计算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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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3日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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