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21:03:07 136 人看过

作为融资租赁合同构成部分的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并非完全独立存在,二者常常呈现效力上的相互交错。这种效力上的交错主要体现在: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出卖人,不是向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而是向另一个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在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中的义务时,承租人在一定前提下,有权向出卖人主张赔偿损失;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买卖合同中与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关的条款。

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这种效力上的相互交错,并未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因为它是基于合同的约定产生的,是各方当事人之间合意的产物。也就是说,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之所以能够向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主张标的物的交付,是因为在买卖合同中就约定有这样的条款,承租人就是基于买卖合同中的该项约定,享有从出卖人处受领标的物的权利。

在这种意义上,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本来就是买卖合同中的当事人之一,他对于出卖人所享有的权利,系属合同相对性的体现,而不是对合同相对性的突破。在出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承租人在特定情况下所享有的对出卖人主张赔偿损失的权利,或是基于买卖合同中的特别约定,或是基于买卖合同之外的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合意的产物,而不是合同相对性的例外。基于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变更合同中与承租人有关的条款,也是当事人之间合意的产物,非属合同相对性的例外。

融资租赁合同是由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两个合同构成,存在出卖人、出租人(买受人)及承租人三方当事人。在实践中,融资租赁交易表现为这样一个复杂的过程:

(1)用户与供应商(出卖人)之间商定设备买卖合同条件;

(2)用户向租赁公司提出缔结租赁合同的申请;

(3)用户与租赁公司之间签订租赁合同;

(4)租赁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签订买卖合同;

(5)供应商向用户交货,用户进行验收;

(6)用户向租赁公司交付标的物受领证,并支付第一期租金;

(7)租赁公司向供应商支付买卖价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18: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融资相关文章
  • 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违约金太高合同是否有效
    违约金太高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融资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
    2023-06-25
    182人看过
  • 不同权利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效力如何
    不同权利人之间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1、供应商与出租人直接订立买卖合同。这是买卖合同订立的典型形式。买卖合同谈判与订立形式上是在出租人与供应商之间进行的,但是谈判的实质内容事前通常已基本确定,表现为出租人按照承租人与出租人商谈所确定的条款,及承租人与供应商确定的内容,为承租方的利益与供应商进行洽谈。如果承租人未挑选供应商而委托出租人代为寻找,则承租方应委派代表参与买卖合同的谈判,或先行与出租人就买卖合同中事关承租人利益的条款达成一致。2、租人作为出租人的委托代理人签订买卖合同。这时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应签订一份代理协议,明确规定承租人代理的权限范围,并将这一情况告知供应商。供应自始知道承租人作为出租人的代理人签订合同,他就应按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向出租人行使,并对其负责,但根据融资租赁性质而向承租人负责的除外。3、承租人将其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转让给出租人。这时通常是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签订前就已经与
    2023-04-26
    306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的原因具体有哪些
    与一般合同一样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可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合同签订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当事人往往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删节或补充合同条款,使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合同目的或当事人自身利益的实现。在法定的条件下,也允许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发生消灭。然而,如果将这些规定毫无保留地适用于融资租赁合同,将不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一、根据《民法典》规定,解除合同有以下方式:1、协议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2、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3、法定解除: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4、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二、行使解除权必
    2023-04-10
    154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如何对租赁物进行约定
    融资租赁合同对租赁物的约定包括:1、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2、租赁物的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3、租赁物的归属;4、租赁物的瑕疵赔偿责任等。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四十七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一、城中村公寓的租赁合同违法吗?城中村公寓的租赁合同不违法,房屋租赁合有以下内容: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2、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3、租赁期限不得超
    2023-06-26
    236人看过
  • 虚构租赁物对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有影响吗
    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融资租赁合同的核心在于既融资又融物,融资是目的,融物是保障。若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双方通谋虚构租赁物,致使合同缺失融物这一关键要素的,事实上无法形成融资租赁关系,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应当按照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融资租赁业务实践中的“虚构租赁物”一般存在以下几种情形:双方明知租赁物实际不存在;售后回租业务中双方就将来取得、目前尚未取得的租赁物开展业务;售后回租业务中租赁物所有权不属于承租人;租赁物存在低值高卖情形。应结合标的物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律师补充:“虚构租赁物”是指租赁物本身存在虚假这一情形,顾名思义,若租赁物客观不存在,仅有融资之实而无融物之实,不符合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基本特征,当然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标
    2023-05-06
    135人看过
  • 如何利用租赁合同融资
    融资租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和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它的具体内容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此外,融资租赁属于表外
    2023-04-07
    387人看过
  • 如何对融资合同的效力进行认定
    在当今的《民法典》中,对于融资合同,只有当其满足以下所列全部条件时,才能被认定为合法有效:首先,参与融资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必须具备足够健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他们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这份合同的共识,这是建立在真实而清晰的意愿表达之上;此外,该融资合同的具体条款内容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公认的社会道德规范相抵触;最后,该份合同须按照法律程序中法定的格式进行起草和签署。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必要条件需要遵守,这些都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完整性和公正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
    2024-08-09
    249人看过
  • 最高法:融资租赁合同性质及效力该怎么认定?
    融资租赁合同是对融资租赁交易的体现,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中,同时存在买卖及租赁法律关系,与其他合同相比,融资租赁合同由两个合同(出租人与供货人签署的买卖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签署的租赁合同)、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构成,具有融资、融物的双重属性。两个合同的效力互为前提,共同构成了融资租赁合同。正确认定融资租赁中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之间的关系,避免与买卖合同及租赁合同产生混淆,对于准确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效力有重要作用。一、出租人的义务是什么?1、向出卖人支付标的物的价金;2、在承租人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时,负有协助义务;3、不变更买卖合同中与承租人有关条款的不作为义务。4、取回权。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当承租人破产时,出租人可以取回;当租赁期间届满时,可以取回;当承租人重大违约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当然也可以取回。5、租赁物不符合租赁合同目的时的责任。租赁
    2023-05-07
    298人看过
  • 哪些情形是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的
    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的情形:1、融资租赁合同所涉及的项目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的;2、出租人不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经营范围的;3、承租人与供货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4、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一、融资租赁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并提供承租人使用的合同。因此,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和两份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出卖人不是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融资租赁合同是著名合同、重要合同、承诺合同、双重合同、有偿合同、继续合同。二、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什么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出租人不具备融资租赁经营范围的;2、承租人与供应商恶意串通骗取投资者资金的;3、以融资租赁合同的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4、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无效的;5、当事人以虚构租赁方式签
    2023-03-27
    366人看过
  • 如何判断一个合同是租赁合同还是融资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有:1、合同形式不同,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传统的租赁合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2、主体要求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只能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非常广泛的,没有特定的限制;3、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在融资租赁中标的物的交付是由供货方直接交付给承租人,不承担责任,租赁中标的物由出租人交给承租人后,由出租方承担责任的;4、租金的计算不同,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是根据设备价款、运费等计算出来的,租金的数额比一般财产租赁中的租金数额要高;5、合同的生效条件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生效以出租方与供货方购销关系的成立为前提,租赁合同的成立则以租赁合同的订立为标准,合同一经订立,租赁关系即为成立。融资租赁合同有什么特征1、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2、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
    2023-07-14
    358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扫描件法律效力
    一、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相加。二、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须注意问题1、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资格。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融资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业务必须由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即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需具备金融主体资格,否则为非法主体。2、标的物的型号、质量或质量标准。由于融资租赁合同中有两个合同关系,所以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必须注明合同标的的型号及质量或质量标准,以免发生错误。同时,由于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通常使用的时间较长
    2023-02-19
    479人看过
  • 融租租赁合同损失怎样认定,融资租赁的方式等
    一、融租租赁合同损失怎样认定融资租赁合同的损失包括实际造成的损失和间接造成的损失两类,实际损失如租赁物损坏造成的损失等,而间接损失包括因合同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融资租赁的方式等1、经营性租赁是指租赁资产反映在出租人资产账上,租赁物所有权归属出租人,由出租人留有一定的租赁物残值处置风险的交易,是非全额清偿的租赁。从承租人角度,租赁物在其财务报表中不反映为固定资产,租入物件的
    2023-04-18
    253人看过
  • 租赁合同出租他人之物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租赁合同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出租人负有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义务。但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以他人之物出租的,租赁合同仍为有效,不过出租人负有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义务。如出租人不能将标的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则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如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则承租人应交付租金,而不得以租赁物非为出租人所有对抗。出租人以他人之物出租的,对标的物的所有人构成侵权或不当得利,应当向标的物的所有人或合法使用人负侵权的民事责任或返还不当得利的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可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1、对于承租人而言,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目的在于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出租人也仅负有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义务,至于物的所有权是否属于出租人,原则上并不重要。承租人取得租赁物后,不得基于出租人对租赁物不享有所有权为由,主张撤销合同。承租人既然已经取得了租赁物的使用权,
    2023-06-09
    101人看过
  • 融资租赁如何开具发票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由出租人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的使用权。租期届满,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一般由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融资租赁主要包括直接租赁、售后回租、杠杆租赁三种形式。一、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的选择有什么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简单叠加。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之后,在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依法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二、出租人的
    2023-03-11
    256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融资
    词条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融资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租赁合同的效力有何不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相加。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
    • 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4
      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效力如下: 1、当事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有效; 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 3、存在欺诈、胁迫手段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 租房合同有效力如何认定租赁合同有哪些效力,租房合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7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物品、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 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
    • 融资租赁合同具有哪些法律效力?(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7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第二百四十条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第二百四十一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
    •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否产生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7
      融资租赁合同满足以下条件是有效的:(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是真实的;(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以虚构租赁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货币、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