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1:00:27 312 人看过

缓刑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现行刑法对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缺乏具体、科学的标准,司法实践难以把握;

2、监管流于形式,缓刑实际执行难;

3、县级没有青少年管教机构,对未成年人适用缓刑难;等等。

对策如下:

1、严格遵循上级法院针对特定主体和某些罪名的缓刑适用;

2、对所有案件在缓刑适用时考察各种因素;

3、罚金的缴纳、退缴非法所得、赔偿被害人损失。应区别对待;等等。

一、贪污罪是否能判缓刑

对于贪污罪是否使用缓刑,应遵守下列规定:1、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2、国家工作人员贪污10000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动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3、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数额10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59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3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从严掌握。

二、危险驾驶能判缓刑吗

危险驾驶是可以适用缓刑的。按照现行刑法关于缓刑适用条件中的刑期规定,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危险驾驶罪所规定的刑罚为拘役,因此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危险驾驶是可以适用缓刑,但是是否能够确定适用缓刑,还应当考察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有无悔罪表现、有无再犯罪的危险以及宣告缓刑是否有重大不良的影响等因素;其中对于累犯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是绝对不适用缓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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