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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合同义务
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应当履行的旨在维护给付效果或者妥善处理合同终止事宜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后合同义务的性质: 一、后合同义务的法定性、强制性; 二、后合同义务的附随性、从属性; 三、后合同义务内容的难... 更多>

后合同义务

  • 后合同优先于前合同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了前后合同效力的补救措施,后一份合同是前一份合同的补充协议,只要内容不冲突,两份合同都有效。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根据后合同约定为准。租赁合同到期后可续签,合同终止不影响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是否具有优先权需根据协议内容确定。 在民法典中,关于前后合同效力的问题,第五百一十条明确规定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的补救措施。如果后一份合同是前一份合同内容的补充,往往我们将后一份合同认为是前一份合同的补充协议。此时,只要内容不冲突,那么两份合同都是有效的。但如果有冲突的话,则一般是以后一份合同为准,视为变更合同。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而在存在前后合同的情况下,我们都是要根据协议内容确定,一般以在后合同约定为准。 至于租赁合同到期后可优先续签的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此,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续签,但需根据协议内容确定是否具有优先权或先取权。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前后合同效力的问题,若后一份合同是前一份合同内容的补充,且内容不冲突,则两份合同都有效。如有冲突,则以后一份合同为准,视为变更合同。根据协议内容确定合同变更,特别是在存在前后合同的情况下,一般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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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存会产生哪些法律影响?
    在将标的物提存之后,债权人需要承担标的物毁损或灭失的风险。同时,债务人在提存后仍需承担后合同义务,及时通知债权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若未履行债务或提供担保,提存部门有权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另外,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在将标的物提存之后,债权人需要承担标的物毁损或灭失的风险。2、标的物提存后,合同虽然终止,但债务人还负有后合同义务。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3、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4、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提存的法律后果提存是指在诉讼程序中,一方当事人因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其主张,而向法院申请提存,将争议的事实和证据交由法院处理的一种方式。提存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案件的审理公平、公正,避免因证据不足而导致判决结果不公。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提存的情形包括:1. 当事人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主张;2.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但对方当
    2023-11-20
    253人看过
  •  申请人未出席仲裁,有哪些潜在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被申请人缺席仲裁被缺席裁决的,需要承担缺席裁决后不利于自己的后果。仲裁法是为了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被申请人缺席仲裁,也要承担不利于自己的裁决的结果。如果申请人无法出席仲裁会议,仲裁庭将缺席做出裁决,可能会对其不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申请人经过仲裁机构的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的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仲裁庭是可以缺席裁决。被申请人缺席仲裁被缺席裁决的,需要承担缺席裁决后不利于自己的后果。仲裁法是为了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被申请人缺席仲裁,也要承担不利于自己的裁决的结果。 被 申 请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到 庭 或 中 途 退 庭 , 仲 裁 庭 可 以 怎 么 处 理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我了解到该案件涉及到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情况。根据民诉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而如果案件不是属于被告人必须到庭的案件,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另外,我国法律规定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在举证责任方面,
    2023-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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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义务的区分:后合同义务与支付义务
    该段内容讨论了合同义务中的后合同义务和支付义务的区别。后合同义务从一开始就确定并确定了合同类型,而附带义务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形成的。主要支付义务构成双重合同的对待支付,一方必须在另一方对待支付之前拒绝自己的支付。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债权人必须解除合同。相反,债权人原则上不履行附加义务,但可以根据不完全履行的规定要求损害赔偿。关于合同中的一些义务是属于支付义务还是附加义务仍有争议。合同义务中的后合同义务和支付义务有以下区别:1.后合同义务从一开始就确定并确定了合同类型。附带义务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形成的。它可以发生在任何合同关系中,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2、主要支付义务构成双重合同的对待支付。一方必须在另一方对待支付之前拒绝自己的支付。附带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支付,不能同时履行抗辩权;3、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债权人必须解除合同。相反,债权人原则上不履行附加义务,但可以根据不完全履行的规定要求损害赔偿。当然,关于合同中的一些义务是属于支付义务还是附加义务仍有争议。 后合同义务和支付义务的异同后合同义务和支付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它们在某些方面有重叠。后合同义务指的是在主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方需要承担的义务,例如保修、维护等。而支付义务则是指在主合同中规定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的款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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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合同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签订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平等原则。也就是说,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强加给另一方。第二,自愿原则。签订合同应当基于各方自愿的意思,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签订合同。第三,公平原则。它体现在三个方面:订立合同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根据公平原则确定;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第四,诚实信用原则。第五,善良习俗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签订合同时要遵循什么原则(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在法律上,合同当事人是平等主体,没有高低、主从之分,不存在命令者与被命令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这意味着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所谓对等,是指享有权利,同时就应承担义务,而且,彼此的权利、义务是相应的。这要求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二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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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后合同义务的责任是什么?
    后合同责任即违背后合同义务所引起的责任,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不履行后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强制协助等民事法律后果。后合同责任的成立要件应当包括:1、合同履行已经终止。2、一方当事人没有依法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后合同义务。3、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4、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应当存在因果关系。5、违反后合同义务一方当事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对违反后合同义务一方当事人是否主观上存在过错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由其证明其没有过错,否则其主观上存在过错。《民法典》虽规定了后合同义务,但对违反后合同义务的民事法律后果,却未做出具体的规定。按照学术界通说的观点,违反后合同义务仍然应当按照违约责任处理。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如果相关的人员想要将自己的应当要履行的合同义务转让给他人的话,那么必须与他人协商一致,然后签订具体的转让协议书,同时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这样的话才是合同义务转让的前提条件。后合同义务的法律特征1、后合同义务是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有效合同成立是后合同义务存在的前提。合同未成立、合同无效或合同可撤销都不会产生后合同义务。当然,这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相对终止,是由于合同履行、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原因,而使当事人之间的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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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关系解除多少工作日出具相关解聘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一种观点认为,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仍应以履行相应的书面手续为判断标准。理由是:(一)法律明确规定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的法定情形,不允许约定解除或事实解除的存在。(二)书面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要履行相应的书面手续,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不应该超越书面劳动关系解除的相应法律规定,否则无形中支持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履行相关手续即解除劳动关系。(三)本案中,酒店作为用人单位始终未向张某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应认定双方劳动关系一直持续。最终的解除时间应以张某在仲裁程序中提出的解除时间为准,即2013年7月。第二种观点认为,从法律公平的角度讲,应允许劳动关系的事实解除。理由是:(一)法律只是规定了劳动关系解除的法定情形,但除《劳动合同法》第40条针对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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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内容拓展
    后合同义务
    1、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根据本法第346条之规定,单位可成为本罪主体。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林木不归本人或者本单位所有,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盗伐构成医疗事故的具体内容拓展1、责任主体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都是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职务行为都是医疗单位的行为,因此,由这些行为而产生的医疗事故应由医疗单位承担民事责任。2、人身损害事实医疗事故构成中的损害事实,首先是指侵害了受害人的生命权或者健康权,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就是生命的丧失或者人身健康的损害,这是人身损害事实的第一个层次。其次,是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受到损害之后所造成的财产利益损失,包括为治疗损害所支出的财产损失。再次,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所造成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精神痛苦这种无形损害。医疗事故造成患者及其近亲属精神创伤和精神痛苦,是医疗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之一,也是精神损害慰抚金赔偿的客观基础。人身损害是医疗事故损害事实的外在表现形式,在赔偿的意义上说,人身损害必定造成财产上的损失,精神损害也只能进行财产上的赔偿。只有这样,才能有赔偿的基础。医疗事故中的损害事实不存在单纯的财产损失。3、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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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注销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1.无论是法定解除还是当事人事先约定解除权,都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2.解除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3.解除权可以采取明示或默示的方式予以抛弃。4.解除的通知必须到达非解除权人。无论是何种形式的解除,都必须遵守法定的形式要件。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照其规定。合同注销后有哪些效力呢1.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2.合同终止不应影响非违约方对违约方所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3.合同关系消灭后,依附于主权利义务关系的从权利和从义务一并消灭;4.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后合同义务。5.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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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可能承担什么后果
    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首先没收保证金,然后根据不同情形,分别给予处理。对于违法情节较轻,不需逮捕,允许再次取保候审的,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对于违反规定情节严重,不允许再取保候审的,应当采取监视居住或者予以逮捕。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将保证金退还本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违反了后合同义务有什么后果《民法典》虽规定了后合同义务,但对违反后合同义务的民事法律后果,却未做出具体的规定。按照学术界通说的观点,违反后合同义务仍然应当按照违约责任处理。对于后合同责任的承担方式,大体应有强制协助、继续履行、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四种,在审判实践中其承担方式的具体适用应根据受损害方的要求和案件具体情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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