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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清偿

合同清偿

  • 合同清偿期
    合同清偿
    合同清偿是按照约定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包括清偿人和清偿受领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债务人在履行债务时,应按照以下顺序支付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主债务。 合同清偿是指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清偿当事人包括清偿人和清偿受领人。为清偿行为者,称为清偿人。受领清偿利益的人,称为清偿受领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合同各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各自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的期限。在合同签订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起止时间,确保双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限的确立对于维护合同各方的权益、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双方应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或变更履行期限,应及时协商并达成一致。合同履行期限的明确性和合理性对于合同的有效执行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避免纠纷的发生,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合同清偿是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包括清偿人和清偿受领人。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在清偿时应按照一定顺序履行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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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合同清偿
    合同清偿
    合同债务人为清偿而实施的行为,不外乎三种:1、一是事实行为,如劳务的提供;2、二是法律行为,如代购代销;3、三是不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需要债权人协助时,债权人不为协助,成立受领迟延,仅发生受领迟延的效果,不能消灭债的关系。因而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未达其目的时,尚非清偿。清偿当事人的概念清偿当事人包括清偿人和清偿受领人。为清偿行为者,称为清偿人。受领清偿利益的人,称为清偿受领人。清偿一般应由合同义务一方为之,但也不以此为限。在债法理论上,清偿人可分为须为清偿之人与可为清偿之人。债务人为须为清偿及可为清偿之人。归纳起来,清偿人有下列几种人:1、债务人合同债务人负有清偿义务,必须为清偿。连带债务人、保证债务人亦同。债务履行行为如系法律行为,债务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应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破产财产丧失管理与处分权,因而不得为有效的清偿。2、债务人的代理人除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性质上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外,债务的清偿可由债务人的代理人为之。但代理唯于履行行为系法律行为时才可适用。清偿由代理人为之时,代理人可以同时代理债权人与债务人为债务履行的法律行为。此时代理制度上关于双方代理的禁止性规定不适用。3、第三人债务本应由债务人清偿。但债务的清偿,无非在于使债权人
    2023-08-14
    478人看过
  • 采购合同的终止的方法有哪些
    采购合同终止的方法有:1、采购合同清偿。2、合同解除。3、合同的抵销。4、采购合同的提存。5、采购合同的债务免除。6、采购合同的债权债务混同。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采购合同终止定金是否退款采购合同终止定金退款的方式:1、双方当事人就采购合同终止时定金退还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2、合同没有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定金则可以退款;协商不一致的,若是收受定金的一方导致合同终止的,给付定金的一方可以主张定金双倍退款,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导致合同终止的,定金不予退还。《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3-08-07
    225人看过
  • 合同中权利义务终止是怎样规定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规定是:1、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合同已经履行、合同解除等;2、第五百五十八条,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采购合同中权利义务终止的种类有哪些采购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具体方法有采购合同清偿;合同解除;合同的抵消;采购合同的提存;采购合同的债务免除。签订采购合同的程序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而有所不同,这里主要谈采购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普遍运用的采购合同的签订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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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中权利义务终止是怎样规定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规定是:1、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合同已经履行、合同解除等;2、第五百五十八条,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采购合同中权利义务终止的种类有哪些采购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具体方法有采购合同清偿;合同解除;合同的抵消;采购合同的提存;采购合同的债务免除。签订采购合同的程序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而有所不同,这里主要谈采购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普遍运用的采购合同的签订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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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合同的终止方法具体有哪些
    采购合同的终止方法具体有:1、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已履行完毕,即合同清偿;2、采购合同的提存;3、采购合同债务免除;4、采购合同各方当事人发生混同,导致权利义务归于一人的;5、采购合同的终止的其他方法。民法上物资采购合同终止有哪些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物资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就是;1、在双方当事人都已经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内容,2、或者说在一方已经履行完义务后,因对方无法履行而提存的,3、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时,就符合了物资合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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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合同中权利义务终止的种类有哪些
    采购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具体方法有采购合同清偿;合同解除;合同的抵消;采购合同的提存;采购合同的债务免除。签订采购合同的程序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而有所不同,这里主要谈采购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普遍运用的采购合同的签订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供应商未按采购合同种类送货是敲诈么?这个算欺诈了,不算敲诈。因为合同怎么写就要应该按合同的方式形走,如果这种欺诈行为导致你你这方的损失金额巨大,那就应该算诈骗了。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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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了解采购合同必须掌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1、采购双方的身份信息;2、采购商品的名称、数量和价格;3、货物的交付和验收方式及相应的保修内容;4、违约条款和解决争议的方法。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中使用的文字和效力。采购合同的终止方法有哪些?终止采购合同的方法有:1、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已履行完毕,即合同清偿;2、采购合同的提存;3、采购合同债务免除;4、采购合同各方当事人发生混同,导致权利义务归于一人的;5、采购合同的终止的其他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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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定合同当事人身份和责任的必要性
    保证合同当事人指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明确是对主债务、主债务的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还是部分承担保证责任。合同清偿是指当事人来清偿吗不一定,因为清偿当事人包括清偿人和清偿受领人。为清偿行为者,称为清偿人。受领清偿利益的人,称为清偿受领人。从债权实现方面看,债务人履行债务固属清偿,第三人为满足债权人的目的而为给付行为,也属清偿。此外,在债权人方面,通过强制执行或者实现担保物权而满足债权的,性质上也为受清偿,只不过此种清偿不属债务人的行为。合同是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因此,合同当事人利益的实现亦为合同的本来目的,合同债务清偿之后,合同债权得到满足,从而发生合同消灭之后果。单务合同中,一方债务清偿,即消灭合同之债;双务合同中,只有双方债务均清偿时,才生合同消灭之后果。合同债务人为清偿而实施的行为,不外乎三种:一是事实行为,如劳务的提供;二是法律行为,如代购代销;三是不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需要债权人协助时,债权人不为协助,成立受领迟延,仅发生受领迟延的效果,不能消灭债的关系。因而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未达其目的时,尚非清偿。《民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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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债务纠纷?
    企业民事债务纠纷处理方法如下:1、和解。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2、调解。债权债务当事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3、仲裁,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4、诉讼,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采购合同终止的方法有几种《民法典》上所称采购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又称采购合同的终止或采购合同的权力义务消灭,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得采购合同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复存在。其终止方法具体有以下几种:(1)采购合同清偿。清偿,是指供采双方都已经按合同约定履行完了自己的义务。(2)合同解除。所谓采购合同有效成立以后没有履行完毕之前,在一定条件下,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或者双方的协议,而使基于合同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予以终止的行为。(3)合同的抵消。所谓采购合同的抵消,即采购合同债务的相互抵消,是指在采购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相有债务时,各自用自己的债权在对等的数额内同对方抵消债务的行为。债务抵消后,抵消部分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4)采购合同的提存。所谓采购合同的提存,是指在采购合同中因享受权利的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的标的物时,履行义务的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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