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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制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这种雇佣方式的派遣具有双重利益和风险。其优点在于简化企业就业管理,使工人能够更轻松地找到工作,同时也有助于... 更多>

劳务派遣制

  •  劳务派遣制度演变
    劳务派遣制
    本文介绍了如何成立一家劳务派遣公司。首先需要订立公司章程,然后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接着,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批,获得批准文件。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最后,登记发证,即可成立劳务派遣公司。以下是对上述劳务派遣政策的改写,保持其意义不变:(1)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2)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至少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成立劳务派遣公司1、订立公司章程;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劳务派遣公司,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4、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6、登记发证,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将予以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劳务派遣公司即告成立。劳务派遣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依法成立。那么,劳务
    2023-10-14
    432人看过
  •  劳务派遣制度存哪些漏洞?
    劳务派遣是一种雇佣方式,具有双重利益和风险。优点在于简化企业就业管理,使工人能够更轻松地找到工作,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和扩大社会就业。但是,也存在一些缺点。首先,根据劳务派遣劳动形式,劳动者、劳动者三方主体、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的特征、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没有法律法规规范,现在劳务派遣劳动者在运营中存在很多问题。这种雇佣方式的派遣具有双重利益和风险。其优点在于简化企业就业管理,使工人能够更轻松地找到工作,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和扩大社会就业。然而,它也存在一些缺点。但是,根据劳务派遣劳动形式,劳动者、劳动者三方主体、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的特征、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没有法律法规规范,现在劳务派遣劳动者在运营中存在很多问题。 劳 务 派 遣 的 优 点 与 局 限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具有一定的优点和局限。优点:1. 劳务派遣单位具有专业化的管理和组织能力,能够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派遣符合要求的劳动者,提高劳动效率。2.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对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进行统一管理,减少用人单位的管理成本。3. 劳务派遣单位通常具有更加灵活的用工机制,能够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快速调整派遣人员的数量和比例
    2023-09-05
    332人看过
  •  劳务派遣制度的三性原则
    劳务派遣的三性原则包括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临时性岗位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劳务派遣的三性原则包括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临时性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劳 务 派 遣 岗 位 分 类 : 临 时 性 、 辅 助 性 和 替 代 性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将其用工权委托给劳务派遣机构,由劳务派遣机构向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一种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个月的,可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培训费用。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也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机构、用工单位以及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合同期限应当为二年以上,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此外,
    2023-09-04
    248人看过
  •  公司雇用员工的比例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同时,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如果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如果用工单位未将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就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同时,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用工单位未将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 劳 务 派 遣 比 例 问 题 : 解 决 方 法 与 时 间 节 点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将其用工权转委托给劳务派遣机构,由劳务派遣机构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费用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用工的比例问题一直是劳动法领域中的热点问题,涉及到劳务派遣机构的资质、用工协议的签订、劳动者的权益等方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向劳动行政
    2023-09-03
    345人看过
  • 劳务派遣制的优点有哪些?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第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是劳务派遣制的一个显著特征。在我国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人归单位所有,都是单位的人,工作是终身制,端的是铁饭碗,人员能进不能出.工人闲置浪费现象很普遍。目前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经济正在兴起,工人要流动,单位人要变成社会人已经是大势所趋。我国著名劳务学家、中国劳动科学院副院长王通讯教授提出对工人,不养而用是上上之策。他说:如何用工人、现在有三种.现象:一是养人用人;二是养人不用人;三是不养人而用人,对用人单位来说工人不养而用是上上之策,追求工人为我所用要比为我所有有利得多。实行劳务派遣制,使用人单位在工人使用上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这种新的用人理念得以实现。用人单位只需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一份劳务派遣协议,然后由劳务派遣机构把合适人员派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只负责对工人的使用,不与工人本人发生任何隶属关系。应当说,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为特征的劳务派遣制,特别适合于那些非公有制企业、国企改制企业和那些经营发展变化比较快、不同发展阶段或不同发展时期对人才需求又不尽相同的单位
    2023-08-17
    320人看过
  • 办理人力资源进行业务的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需要具备的条件:1、有明确的业务范围.相应的机构章程和规章制度;2、有不少于20平方米的固定服务场所(冠以省名的不少于40平方米)和相应办公设施;3、有1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4、有3名以上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冠以省名的应有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人力资源许可证和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区别人力资源许可证和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区别是二者的经营范围不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是: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只是劳务派遣,不过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不一样,需要符合三大特性: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而且审批对劳务派遣制三大性质都控制得很严格。《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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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派遣员工需要遵守竞业禁止吗
    派遣员工是可以有竞业禁止义务的,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什么是劳务派遣员工劳务派遣制员工是派遣公司根据用工单位的需求通过招聘、筛选后将合格的员工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而用工单位不需要设立专门人员、机构对派遣人员进行具体繁琐的人力资源管理,这些人员的聘用、档案接转、流动手续办理、户口落实、建立员工档案、各类社会保障建立及缴纳等诸多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性工作由劳动派遣组织负责完成。《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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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区管委会
    劳务派遣制
    小区管委会的职能:1、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管委会章程;2、负责今后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3、负责考察、选择、招聘物业管理公司;4、与新的或原来的物业管理公司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5、管委会有权审议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6、保管、监督和决定物业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启动基金)的使用;7、审议管理公司上年的财务收支善和来年的财务预算;8、审议管理公司制订的年度管理计划、配套工程和重大维修工程项目(锅炉、配电设备、电梯、中央空调、供暖等);9、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工作;10、审议新的物业管理公约及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等等。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第四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业主委员会。小区管委会是什么性质1、管委会,也称管理委员会,是当地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政府权力,广泛应用于政府、企业、工厂及经济发展项目管理等重要方面。伴随着全国各地出现的开发区热,开发区管委会这种特殊机构应运而生,譬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3-08-12
    407人看过
  • 第三方劳务派遣制用工是什么意思
    第三方劳务派遣制用工是指招聘人员和使用人员相分离的劳务经济模式。派遣机构应用人单位提出的用人需求和标准,为用人单位派遣符合条件的人员,供用人单位用工。派遣机构与确定后的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被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权益。用人单位对被派遣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派遣机构对被派遣人员实行身份管理。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人员是劳动关系,被派遣人员与用人单位是劳务服务关系。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1、是否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两种合同形式均为法律所认可。在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非全日制用工中,即使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无需像全日制用工中那样支付双倍工资和被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一律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中,只有不超过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
    2023-08-12
    266人看过
  • 劳务派遣制是什么意思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劳动者的雇佣和使用相分离。劳务派遣中具有三个主体。由于劳务派遣中雇佣与使用劳动者的主体相分离,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存在三个主体劳务派遣单位,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教师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1.劳务派遣教师即你与另外一个劳务公司形成劳动关系,劳务公司将你派遣到学校担任教师工作,由该学校给你发放薪酬的用工方式。实际上你与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与学校形成的是用工关系。2.劳务派遣制教师属于外派人员,做教师也是临时性的,不属于在职教师。3.劳务派遣教师就是劳务公司派遣员工去学校担任教师,不属于正式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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