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抵押公证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4:00:30 406 人看过

借款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1、明确抵押合同的签订事项;

2、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现时其才出现;

3、抵押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抵押合同变更抵押合同变更的,应当签订书面的抵押变更合同;

4、抵押费用抵押合同可以明确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费用由谁承担。

一、落实担保措施时应注意的问题

1、由于保证是以保证人的信用做担保的,在签订保证合同时,要重点考察保证人的保证能力(代为清偿能力)。首先,要避免无效保证合同的出现,其次是要防止保证期间超过的风险。同时,贷款人应明白,在合同关系中,仅起居间介绍作用的人,是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只有明确表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人愿意代为履行”的完全行为能力人,才被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合同有保证人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并经保证人签字确认。

2、抵押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尝的担保方式。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不得事前有绝押的约定,即“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尝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但如果该约定在债务人已经实际发生不履行情势之后,则属于抵押权实现方式的约定,为有效约定。

(2)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不具备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无效

(3)抵押登记非常重要。因为法律规定,大多数抵押(如抵押物为房产等不动产)必须依法办理登记,否则抵押不发生法律效力,如以机械设备等动产作抵押,不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3、质押是指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占有而供担保的动产或者权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将其变价并就该价款优先受偿债权的权利。

二、设立抵押担保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应一致。特别注意抵押财产是否是共有,如果是共有的,则抵押合同也要由共有人签字同意,以确保抵押合同合法有效;

(二)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如果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需要经股东会决议或特别决议,则要让公司提供相应的股东会决议。以免其他股东对抵押的效力提出质疑;

(三)应为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受益人为抵押权人,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存,防止抵押财产意外毁损而蒙受损失;

(四)办理抵押的登记、保险费用应明确约定由谁承担;

(五)约定抵押权人处分抵押财产的方式及抵押人的协助义务,以及注销抵押权时抵押权人应予协助的义务;

(六)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清偿所担保的债务,抵押人是否仍需要承担补足责任要明确;

(七)约定抵押人保证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争议情况,如果因前述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在哪些情形下抵押权消灭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实际运用中的情况来看,抵押权的消灭有以下几种方式:

1、以实现的方式消灭。抵押权实现后原有的抵押合同终止,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抵押权自然消灭。

2、因抵押权人的放弃而消灭。在抵押合同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抵押权人自动放弃抵押权,自动的退到一般债权人的地位,放弃其享有的优先受偿权,这时抵押权因抵押权人的放弃而消灭

3、因抵押合同的无效而消灭。抵押合同的无效包括多种形式的无效,合同无效,抵押权自然无效,抵押权因合同无效而消灭,抵押合同的无效包括因主体不合格而造成的无效,因客体不合格而造成的无效和因内容不合格而造成的无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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