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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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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
劳动纠纷,又称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更多>

劳资纠纷

  • 怎么证明实事劳动关系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如下:1、社会保险记录;2、工资发放记录;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4、缴税证明;5、考勤卡;6、工资支付证明;7、代表公司签署的合同文件;8、工作记录;9、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10、同事的证人证言;11、录音。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2)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纪录;(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5)公司的考勤记录表;(6)用人单位向税务局申报的个税记录、同事或客户的证人证言、劳资纠纷协商录音、工作过程中的书面授权文件等,均可作为劳动者主张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任何职员都享有获得单位支付的工资的权利,通常来说工资都是月结,若是职员发现自己的工资卡并没有上一个月的入账信息,那么该职员是可以要求单位向自己支付工资的,若是单位拒不支付的,那么职员可以采取投诉、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
    202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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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就业团组织关系转到哪
    毕业生团员毕业时未就业的,个人可将本人团组织关系随本人档案转到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原籍所在地居委会等基层团组织。若就业后所在单位没有团组织的,个人需将本人团组织关系随本人档案转到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原籍所在地居委会等基层团组织。未依法转移社保关系应予赔偿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劳动者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办理好各种工作交接手续,既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避免劳资纠纷的有效措施,但现实生活中,经常有用人单位借故迁延。某公司与姜先生解除劳动关系后,没有按规定为姜先生转移档案和社保关系。姜先生申请仲裁,仲裁部门依法裁决某公司为姜先生转移档案及社保关系、赔偿失业金6000余元。姜先生于1996年4月到某公司工作,2007年11月,某公司与姜先生解除了劳动关系。姜先生称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没有按相关规定为其转移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致使其社会保险中断,失业金无法领取。于是申诉要求某公司为其转移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赔偿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期间的失业金损失6000余元。某公司辩称,曾多次通知姜先生到公司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转移相关手续,但姜先生未到单位办理,致使单位无法为姜先生办理档案转移及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姜先生要求支付失业金损失没有依据。《劳动合同法》
    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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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资纠纷较多会影响公司上市吗
    劳资纠纷较多会对公司上市造成一定的影响,在公众中的形象也会有所下滑,严重的还有可能会影响到股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资纠纷注意事项1、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主要的法定维权渠道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保障监察程序。2、目前两个程序都存在各自的不足: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劳动者需出庭举证、办理比较繁琐的仲裁诉讼手续,劳动者常常由于应诉能力不强导致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按照劳动监察程序举报投诉,可以免去出庭应诉之累,成本低,但是由于劳动监察处理该类案件时缺乏司法体系的有力支持,劳动保障监察处理难、执行难现象十分突出。
    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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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危机背景下劳资纠纷案件的新特点
    2008年,江苏江阴法院受理劳资纠纷案件1508件,同比上升3倍。2009年以来,该院受理的劳资纠纷案件数量仍居高不下,已多达686件。为此,江阴法院认真研判当前形势下劳资纠纷案件急剧增多的深层原因,分析新情况、新特点,并提出了相关对策和建议。原因和特点分析:一是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国际国内宏观环境变化所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在劳资领域已明显反映,一些用人单位尤其是纺织、冶金等传统行业的企业经营出现困难,不少企业大量裁员或处于停产状态,一些传统国有企业甚至申请破产。从而引发了大量的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包括群体讨薪纠纷、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纠纷、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纠纷、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纠纷等。二是企业内部缺乏有效的治理模式。企业在劳动力成本和目前企业税负仍然较重的双重压力下举步维艰,有些企业缺乏独立性,民营企业中的大股东随意操纵企业经验和支配企业资产,甚至挪用企业资金偿还巨额赌债,令企业突然陷入困境,引发群体性劳资纠纷。三是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劳动纠纷所涉及的行业领域也不断扩大。除了传统的制造业外,现存劳动纠纷已广泛涉及到建筑、运输、商业、教育等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文化教育产业领域,并呈现出新情况、新诉由,且很难协商调和,审判工作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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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罢工属违法吗
    劳资纠纷
    罢工权并没有得到宪法确认和支持。这是由于立法者认为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能够彻底代表所谓的工人阶级利益,在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工人本应没有罢工的必要。实践中上我国当今宪法虽然取消罢工权,但根据公民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的法律精神,并没有单就罢工行动本身严禁工人罢工。目前我国的规定是,《工会法》:企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会同企业行政方面或者有关方面,协商解决职工提出的可以解决的合理的要求,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中国党对罢工的政策和中国宪法关于罢工权的规定研究中国的罢工权问题,应从社会主义国家罢工的存在和中国党(以下简称党)对罢工的政策入手。罢工,并不是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现象,社会主义国家也会发生罢工。新中国建立后,罢工的现象一直存在。其中工潮比较集中的有三次,一次是在建国初的1952年,另一次是在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前后的1956一1957年,再一次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的80年代末到现在。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会存在罢工?这应该从罢工的社会性质来解释。谈到罢工,人们总是将它与政治联系起来。当然,引发罢工有政治因素,有些罢工也有政治目的。但是,就罢工的实质来讲,是一种经济行为和经济手段,从更严格的意义上讲,罢工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是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维护自己利益的武器,是
    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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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资入股分红的主要特点
    1、企业贡献方面手续简便:经由转帐手续即可完成入股,减少交易成本;提高竞争能力,工作报酬随着企业营运成果适度调整,增加劳动成本的弹性;降低营运成本,由于员工向心力增加,以及流动率的降低,可减少新进员工的训练费用,进而提高生产效率;劳资关系和谐:劳资双方利害与共,根绝劳资纠纷。2、员工利得方面所得重分配:企业将部分股权透过红利分配方式,转移给员工;社会地位提升:员工亦为企业的股东,其社会地位提高,并可减少蓝领、白领间的地位差异。入股分红的方式有哪些?员工入股成为公司的股东,依现行有关规定,可有下列方式:1、分红入股员工优化认购公司办理现金增资时保留一定比例股份由员工优先承购公司发行新股时,应保留发行新股总额10%至15%的股份,由员工承购。2、分红入股分配员工红利时以发给新股方式支付公司于盈余分配时,计算分配员工红利的数额。得以发行新股方式给付,此即所谓的员工分红入股、不论是以现金或发行新股给付员工红利,员工均应依法申报为所得,因此,公司通常二者搭配,使员工一方面取得价值较高的股票,亦有现金可支付税款。3、分红入股员工以股东身份认购股份公司于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新股时,如预计保留给员工认购的股份大于法定最高应保留之15%时,公司亦得由原有股东放弃认购方式,使员工以特定人员身份承购。4、分红
    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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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根据法律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
    行政处分是根据法律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依据法律,就是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不得与法律相违背。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这里所依据的法律,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程序法。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既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实施机关、实施条件、幅度等实体内容的规定,做到实体合法,又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遵循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步骤、方式、时间和顺序,做到程序合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规章制度的作用是什么企业规章制度的作用:1.保障企业
    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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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案件未经仲裁可以起诉吗
    劳动争议案件未经仲裁不可以起诉,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前置程序。发生劳动争议,优先适用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未作实体仲裁引发的思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自2008年5月1日实施以来,进一步扩大了调解劳动争议的主体范围,为通过诉调对接工作缓解法院办案压力提供了法律支持。但另一方面,该法明确规定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的、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这无疑拓宽了劳动争议纠纷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的渠道。随着劳资纠纷迅猛增加,仲裁委办案负荷超重,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仲裁委逾期未受理和逾期未裁决的案件大幅增长。2009年1至8月,江阴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逾期未受理的占25%、逾期未裁决的占37%,两者相加已近案件数的2/3,由此给审判工作带来以下困难:一、逾期未受理和逾期未裁决的案件大都是经仲裁委调解或审理后未能解决而过滤来的矛盾易激化或疑难复杂案件,调解、审理难度普遍较大,有的案件因拖延错过了最佳调解时机。二、逾期未受理和逾期未裁决的案件以及仲裁委不予受理的案件均没有仲裁
    2023-08-11
    70人看过
  • 什么叫劳动争议?&Q4&
    劳动争议的含义如下:1、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2、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对已发生的劳动纠纷(劳动争议又称劳资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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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知道其中遇到的情况该怎么处置?
    企业转型是指企业通过对业务和管理进行结构性变革,获取经营绩效的改观。转型具有系统性、跨越性、阶段性等特点,往往自上而下,涉及观念、组织、流程、人员能力等一系列变革,依赖经验和直觉的方式已经无法奏效,而是需要一套科学的方法论。企业转型的概念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理解。从广义上理解,企业转型是一个比较泛的称谓,在研究工作中,广泛地阅读了相关文献,发现耳熟能详的词汇就有转型、转制、转轨、转行、战略转换(Transition)等,被用于描述企业变革行为。单纯从文字的表面理解,它们都可以归类为企业转型。而狭义上的理解,企业做出转型的战略决定,根源在于其深刻的动因。企业往往是由于自身在所处行业的竞争能力降低和竞争优势的衰退,促使企业通过组织等的变革,提升企业在产业内的能力;企业转型劳资纠纷或者由于所处行业的衰退,企业发展前景黯淡,迫使企业不得不主动或者被动地采取产业转移的战略,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使企业获得新的生机。这种行业间的转移,可能是企业保留原有行业的业务,实行多元化的策略也可能是完全退出原有行业,全部进入新的行业。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涉及企业转型劳资纠纷劳动关系处置时,关于提前告知和依法制定工作方案的问题:企业转型升级中涉及劳动关系处置时,应向职工说明企业转型升级的原因、时间、步骤、相关
    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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