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0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换句话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父母名义买房,房
1、以一方父母名义买房在离婚前已经过户到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下,房子已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可以请求分割; 2、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且与父母签有书面的委托购买合同; 3、虽然没有书面的委托购买合同,但是父母承认委托购买的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换句话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换句话说
一、关于房产:首先确定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由他父母出资购买的使用权二手房,房子是否是你老公的名字,如果是,而且没有对房子有其他约定,则房子将为他父母对你们夫妻的共同赠与,你有机会分得房屋的一
未成年子女没有出资购买该学区房,也没有承担因该房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且夫妻双方将房子登记于未成年子女名下是出于某些特殊目的而不是赠送,因此登记于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可以以
房子别人名字,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1、如果房屋产权证上有第三人共有的名称,这种情况涉及案外人的权益,一般在离婚案件中不会处理; 2、涉及第三人出资的,可以一并收集涉及债务或者赠与的相关证据; 3、离婚时,只能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
女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首先,女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属于女方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就包括了婚前财产。因此,婚前就已经拥有的房子,与另一方无关,在离婚的
婚后按揭房子离婚分割的规定如下: 1、如果一方想要,一方不想要的,那就比较简单,直接把这个房屋进行分割就可以了; 2、第二种情形是双方都要房的,法院会遵循双方的意见,按照竞价的方式,价高者得房,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以竞价为基础,给对方相应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