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公证买卖房屋合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如果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
安置房是指原房屋被国家征收后,通过实物补偿的方式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所以也叫“还迁房”。这个房屋的权属性质是根据拆迁政策而定的,一般会约定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您购买时要确定一下是否属于“小产权房”,您是否有资格购
我国的公证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需要公证,通常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我国的公证法并没有作出强制性的规定,但是抵押合同一般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才会开始生效。当事人进行抵押合同公证的,通常需要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
房屋买卖合同能公证。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当事人之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证机关经过审査,认为当事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既真实又合法的,即可出具公证书。
房屋买卖合同不必须要公证,但可以申请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
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公证的效力,经过公证的除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过我国承认的具有法律权证的单位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文书等,具有一定的证据效力。但有其他强力证据可以推翻公证的除外。
借名买房的协议书公证无效。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所有权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为准,借名买房的实际出资人与产权登记人不一致,实际出资人对房屋不具有物权效力,提交公证申请时公证处不予受理。
房产公证有法律效力。房产公证由房产所在地或房产合同当事人一方所在地或房产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受理。房产公证的法律效力如下:房产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房产交易如果经过公证,通过公证机构严格、详细的询问、告知、审查程序和证据提留措施,使交
公证后的房子买卖合同存在可撤销事由是能撤销的。法定可撤销合同有: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公证房屋买卖合同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可以撤销。根据我国《公证法》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
借名买房是不可以公证的。房屋产权是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信息为准的,受法律保护,私下签订的协议,从法律层面来讲,效力都难以确定,即使做了这类的公证,在法律层面上也是无效的。所以公证的前提是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的,假如案例本身就存在违法行为,那么
二手房买卖协议未公证有效。二手房买卖协议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有效。通过公证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是公证赋予其法律效力。
公证是有利的证明。只要是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的意愿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